书城传记胡乔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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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文献资料(7)

1976年十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造成了我们恢复国民经济的根本条件。1977年和1978年两年中,进行了全国规模的对林彪、“四人帮”揭、批、查的政治革命。这个政治革命是非常必要的,没有这场革命斗争,要在1979年实行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是不可能的。同时,这两年也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做了很多工作。我们现在需要实行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而且已经有了这个条件。基本的条件是因为我们对林彪、“四人帮”揭、批、查的斗争已取得全国范围的基本胜利。这表现在六个方面:查清了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粉碎了“四人帮”的帮派体系;联系实际,批判了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及其反动思想体系,从根本上分清了路线是非;整顿了各级领导班子。清除了那些参与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骨干分子;对林彪、“四人帮”迫害所造成的大批冤案、错案的平反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恢复和发扬了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传统作风;实现了安定团结,加强了组织性和纪律性。因为有了揭批林彪、“四人帮”斗争的根本胜利,在1979年实现这个转变是完全可能的,同时也是完全必要的。

我们现在把工作中心转到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方面来,同以前时期比较起来,我们现在的物质基础更加强大,国内、国际的条件更加有利,但更重要的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对要实现这个转变的思想认识更加统一,更加明确,更加清醒。大家都承认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是革命斗争的根本目的、根本任务。如果不把工作中心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方面来,我们就不可能完成革命的根本任务,不可能达到革命的根本目的和根本要求。那么,我们就对不起为革命牺牲的无数先烈,对不起全国人民,也对不起子孙后代。

革命就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要靠经济建设才能实现的,离开了经济建设就谈不到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林彪、“四人帮”一伙人曾经在很长时间里散布了大量的反马克思主义谬论,冒充马克思主义,批判什么所谓“唯生产力论”。这种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就是企图篡改革命的任务,企图使我们中国革命半途而废,是他们在假革命的口号下使国民经济陷于瘫痪、失败的罪恶阴谋。历史的发展根本上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在生产中间结成了相互关系,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关系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开始是相适应的,然后逐渐发生各种各样的不相适应的状况。人类社会分裂成为阶级,阶级和阶级之间发生斗争,这是生产力的发展的特定阶段上的现象。只要有人类的历史,就有生产发展的历史。生产的规律,决定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规律。不能认为阶级斗争比之于生产、生产力的发展是更为根本的东西。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哪一个是根本的东西?马克思主义者的回答是,生产力的发展才是更为根本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发现阶级斗争并不是他的功劳,资产阶级的学者早已讲了这个问题,他的贡献首先就是说明阶级斗争是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阶级斗争只是人类生产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发展中间的一个特定阶段的现象。问题非常清楚,决不能把阶级斗争看做是比生产力的发展更为根本的动力。如果是这样,在阶级出现以前以及阶级消灭以后人类社会又是怎样发展呢?那个时候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是没有动力了吗?当然不能这样讲。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阶级,在阶级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到一定阶段发展成为冲突,形成革命,产生新的生产关系,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生产力又得到新的更高的发展。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根据这种观点,社会主义要取代资本主义,当然是为着要比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得更快、更好、更合理。毛主席曾把它概括为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怎么能把这种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诬蔑为“唯生产力论”而进行批判呢?如果一定要说这是“唯生产力论”,那么,这种“唯生产力论”就是正确的。那些批判“唯生产力论”的人,根本不曾也不能解释历史唯物主义是怎样说明生产力的发展,怎样形成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在怎样的条件下才会形成革命。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残留,由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期各种制度的不严密、不成熟,还是有阶级、阶级斗争,这是资本主义历史时期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一种遗留。毛主席说,社会主义社会还有阶级、阶级斗争。但是林彪、“四人帮”一伙,在这个地方进行了极大的伪造,在“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前面加上了“始终”两个字。这样,就把原来的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一个正确的命题篡改成为一个错误的命题,篡改成为荒谬的、自相矛盾的命题。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可是又说社会主义始终存在阶级,把这两个命题合在一起,它的结论就是说社会主义始终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说社会主义始终都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那么它又怎样向共产主义过渡?林彪、“四人帮”及其合作者、同谋者在思想理论方面造成的极大混乱,是他们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而制造的所谓理论根据。当然,还不止这些,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反革命谬论。

通过对林彪、“四人帮”的政治上以及思想、理论上的罪恶的揭发、批判,我们党现在终于认识清楚了,革命是手段,社会主义建设是我们的目的。更进一步来说,根本的目的是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从这个根本目的来说,建设也是手段。革命斗争是手段,各种各样形式的阶级斗争,对共产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来说都是手段,目的是建设和实现社会主义一直到过渡到共产主义。我们通过对于林彪、“四人帮”一伙所散布的反革命谬论的批判,我们全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意义以及它同整个革命斗争的关系的认识就更加清楚,全党的思想更加统一了。我们讲三大革命一起抓,在这次会议公报上加上了一句话,以生产斗争为中心。

阶级斗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还是存在的。否认、忽略这一点是错误的。我们和林彪、“四人帮”就是一场阶级斗争。在粉碎了林彪、“四人帮”以后,像过去十来年给我们党造成这么大损失,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反革命事件是否还会出现呢?是不会了。因为林彪、“四人帮”作为一种阶级斗争的现象,发展成这样的规模,这是一种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特殊现象,产生这种特殊现象的条件已经一去不返,因此像林彪、“四人帮”这种大规模的反革命事件不会再重新产生。但是,公报中说,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还是有,还要跟他们进行阶级斗争,要对他们实行专政。这就是说阶级斗争是存在的,但是不允许任意扩大阶级斗争的范围。

现在,我们社会上除了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以外,还有一些什么专政对象?我们过去常常讲地、富、反、坏、右。右派分子是一个历史现象。这个现象已过去了,中央决定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三中全会上基本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说,地主、富农绝大部分经过多年的劳动改造,已经改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因此对于这些人要一律摘掉他们的帽子;他们今后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享有中国公民的全部政治权利。至于地富子女,他们有些从来没做过地、富,有些即使做过也是很短一段时间,这些人当然就是社员,一般地说,他们本来不发生劳动改造的问题,对他们更加不允许有任何的政治歧视。至于地、富的孙子一辈,他们生下来就是农民,就是社员,但由于过去历史习惯的影响,我们让他们还拖着尾巴,说他们的家庭出身是地、富,这是错误的,他们的家庭出身也是社员。当然,个别没有改造好的地、富也还是有,但是作为一个阶级来说已经不存在了。对阶级斗争,今后我们还是要密切注意,新的反革命分子、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的分子、新生资产阶级分子还会出现,我们一定要保持警惕,一定要和他们做斗争。在党内也还会有这样那样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对这种影响我们也还要按事件本来面目进行批评、斗争,不夸大,也不缩小。人民内部矛盾,应当坚决按照处理内部矛盾的方法去处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毛主席所作的讲演,经过历史考验,证明它是客观真理。在这一伟大著作发表以后的二十多年中间,可惜我们党内常常没有按照毛主席提出的这一原理来做,以后要坚决按照这一原理来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问题。这次会上决定关于“双打”(即打击“四人帮”残余势力,打击反革命分子)问题,由各地按实际情况进行,不进行全国性的运动。整党整风也要按照各地具体的情况和风细雨地进行,也不进行全国的运动。过去的经验证明,这种全国性的政治运动经常成为妨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既然要以生产斗争为中心,那么阶级斗争也要以生产斗争为中心。阶级斗争是为着生产斗争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不是为阶级斗争本身来进行的,因为阶级斗争本身不能成为目的。共产主义者从来不以阶级斗争本身作为他们的目的。既然全国人民当前的中心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那么,除非发生外部敌人大规模侵犯我们国家的事实,我们就一直要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下去,把四个现代化的建设发展下去。我们说要在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那么到21世纪我们的四个现代化建设就完成了、就终结了吗?没有这样的事。这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提出在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也清醒地知道,这还不是很高水平的现代化。要按人口平均计算,按劳动生产率计算,到20世纪末我们还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国家。这不是20年、30年所能解决的问题,还需要继续进行长期的斗争。这个斗争要继续到什么时候?只要不发生战争,那么我们就一直要进行到实现共产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不是暂时的任务,是共产主义者也是全国人民根本的长远的任务。实现这个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这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尽管我们说在建国一开始。党曾多次提出并实行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方针,但是在过去20年中,这个转移没有完成,中间受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干扰、破坏。现在我要下定决心。贯彻始终,来进行这个转变。这个转变,不是普通性质的转变,而是历史性的转变。

二、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总结了我们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在这两个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社会主义经济要持久地、高速度地、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必须有这样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一)必要的社会政治安定;(二)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

所谓必要的社会政治安定,并不是说,是一潭死水,没有任何矛盾、任何变化、任何斗争。如果那样设想,那是幻想、虚构,因为这不合乎客观规律,不是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社会要发展,要进步,一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斗争。但无论这样那样的矛盾、斗争,都不应该妨碍必要的社会政治安定。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不是的。我们的历史证明这是不矛盾的。如建国初期到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也就是1949年到1956年,中间进行了很多的斗争和政治运动。那时,开展全国性的政治运动是完全必要的,并没有妨碍社会政治安定,生产不但没有下降,而且发展很快。我们进行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进行了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还进行了作为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前奏的三反、五反运动。这些是完全适合历史需要的,生产力并没有受到破坏,而且保持了基本的社会政治安定。这同1966年到1976年中间的情况完全不同。林彪、“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所进行的各种各样的反革命的倒行逆施,从这一点也可以证明是违反历史发展方向的。过去进行那么大的阶级斗争,真正打倒了一个又一个阶级,社会是基本安定的,生产是前进的。林彪、“四人帮”及其一伙所实行的那种所谓反对“唯生产力论”、反对“基础论”等等假马克思主义的反革命谬论指导下进行的所谓革命,完全是反革命。它破坏了生产,破坏了整个社会政治安定。毛主席为什么几次讲“还是安定团结为好”?可见毛主席已看到不安定团结就不好,再不能那样继续下去了。没有安定团结,经济搞不上去,我们国家就要一天天陷于危险状态。所以,这两次会议认为:工业也好,农业也好,要发展,一定要有必要的社会政治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