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现代散文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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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没有秋虫的地方(1)

叶圣陶

阶前看不见一茎绿草,窗外望不见一只蝴蝶,谁说是鹁鸽箱里的生活,鹁鸽未必这样枯燥无味呢。秋天来了,记忆就轻轻提示道:“凄凄切切的秋虫又要响起来了。”可是一点影响也没有,邻舍儿啼人闹弦歌杂作的深夜,街上轮震石响邪许并起的清晨,无论你靠着枕头听,凭着窗沿听,甚至贴着墙听,总听不到一丝秋虫的声息。并不是被那些欢乐的劳困的宏大的清凉的声音淹没了,以致听不出来,乃是这里根本没有秋虫。啊,不容留秋虫的地方!秋虫所不屑居留的地方!

若是在鄙野的乡间,这时候满耳朵是虫声了。白天与夜间一样安闲;一切人物或动或静,都有自得之趣;嫩暖的阳光和轻淡的云覆盖在场上,到夜间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们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他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那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虽然这些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哨,思妇的低泣,但是这正是无上的美的境界,绝好的自然诗篇,不独是旁人最喜欢吟味的,就是当境者也感受一种酸酸麻麻的味道,这种味道在另一方面是非常隽永的。

大概我们所蕲求的不在于某种味道,只要时时有点儿味道尝尝,就自诩为生活不空虚了。假若这味道是甜美的,我们固然含着笑来体昧它,若是酸苦的,我们也要皱着眉头来辨尝它;这总比淡漠无味胜过百倍,我们以为最难堪而极欲逃避的,惟有这个淡漠无味!

所以心如稿木不如工愁善感,迷朦的醒不如热烈的梦,一口苦水胜于一盏白汤,一场痛哭胜于哀乐两忘。这里并不是说愉快欢乐是要不得的,清健的醒是不必求的,甜汤是罪恶的,狂笑是魔道的;这里只是说有味道胜于淡漠罢了。

所以虫声是足系恋念的东西,何况劳人秋士独客思妇以外还有无量的人,他们当然也是酷嗜趣味的,当这凉意微逗的时候,谁能不忆起那美妙的秋之音乐?

可是没有,绝对没有!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地,秋虫早已避去唯恐不速了。而我们没有它的翅膀与大腿,不能飞又不能跳,还是死守在这里,想到“井底”与“铅色”,觉得象征意味丰富极了。

一九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精品赏析]

《没有秋虫的地方》一文,构思精美,寓意隽永,主旨高远,不愧是叶圣陶早期散文代表作。

自宋玉在《九辩》中写下了“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的名句后,悲秋成为历代文人喜爱写的内容,他们大多写秋风,抒悲情,给读者描绘秋风萧瑟,草木凋落的图画,抒发自己清凉愁苦的心情。宋代欧阳修的《秋声赋》有所突破,他从声字入手,不写秋风而写秋声。实际上有声必有风,写声主要写风,只是变换了角度,并未完全脱离写风表现秋的传统。而本文作者别开生面,独辟蹊径,他写秋,不写秋风写秋虫,通过秋虫汇集的环境,秋虫的鸣唱,形态来写秋,完全摆脱了传统题材。令人耳目为之一新,本文描写的秋景,也与众不同,他把秋描绘成使人留恋,令人向往充满生机的美妙的秋之乐,用这样昂扬的情调写秋景,抒秋情是过去诗文中所罕见的。

作者是怎样围绕秋虫来写秋,为我们创设意趣盎然的意境的?先写秋虫集居的环境:

白天与夜间一样安闲,一切人物或动或静,都有自得之趣;嫩暖的阳光和轻淡的云覆盖在场上,到夜间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

作者把秋虫集居的鄙野乡间描绘得那么轻柔,静谧,自在。

接着写了此时此景中足以感动人心的秋虫声。作者把秋虫们鸣唱比作经过乐师精心训练的大合奏,用“高、低’、宏、细、疾、徐、作、歇”写秋虫合奏的声咿,仅仅四组反义词就把合奏的声响,音量,节奏,神韵生动地表现了出来,把美妙的乐声描写得倾耳可闻,作者用“踌躇满志”来形容秋虫‘鸣唱从容自得的神态,更是神形兼备,生动逼真,然后写美妙合奏的成因,这“人间绝响”是“众妙毕集,各抒灵趣”而形成的。最后又用劳人秋士独客思妇由秋虫鸣唱所引起的感叹,伤怀,当境者的酸酸麻麻的味道来反衬场面的诗情画意,突出它“是无上美的境界”,“是绝好的自然诗篇”,作者就是这样通过秋虫为我们描绘了充满生机,贮满诗意的秋之乐。更为巧妙的是作者把这种生机盎然的场面与城市鹑鸽箱似的生活,“井底似的庭院”,“铅色的水门汀”,“没有秋虫的地方,不容秋虫的地方,秋虫所不屑来的地方”进行对比,含不尽之意于言外,城市生活如何,就不言自喻了。结尾作者强调了“井底”,“铅色”丰富的象征意义,这不仅开拓了意境,而且表明了作者的寓意。“井底”与“铅色”正是整个中国缺乏生机的象征。

藕与莼菜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灌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高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涂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谈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直要割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善待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象乞丐的臂腿,便涩得象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人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药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药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象这样地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竞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象我现在,偶然被葶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一九二三年四月七日

[精品赏析]

《藕与莼菜》是一篇风格朴实、语言流畅的抒情散文。

思念故乡之情,也许是人们最普遍的一种感情。但此文在选取表露思乡之情的角度上很有特点。“与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而怀念起故乡来了。”开篇扣题,并马上由藕转到故乡,字句简练,思乡之情由此而发,其情之深之切尽在其中。紧接着,作者用相当精炼的笔墨,为我们描绘出一幅江南水乡清秋季节的迷人图景,而这景致又恰恰是紧紧围绕着藕来描绘的。那一个个勤劳、淳朴、健美的男女藕农,那一担担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那可以用来濯藕的秀美如画的棋布的池塘和那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仿佛一下子把我们带到了如诗一般的画中,嗅到了清淡甘美的藕香。

由藕及乡,由乡及藕,再由故乡的藕写到城里所见的藕,作者成功地运用联想和对比的手法,进一步表达出浓烈的思乡之情,以及离乡背土后的隐微的感叹。在家乡,经池塘或小河里一灌再灌过的洁白鲜嫩的藕,仿佛是供人体味的高品的东西,藕农们休息的时候,“随便拣择担里过嫩的藕或是较老的藕,大口地嚼着解渴。”而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部分被阔人们抢去,至于挑在担中叫卖的,“不是瘦得象乞丐的臂腿,便涩得象未熟的柿子,”作者仅吃过的一次,还是“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通过这种鲜明的对比,将作者内心深处的那种怀旧思情无形地传染给了读者。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到莼菜”。作者依然运用家乡与此地、往昔与今日的对比手法,进一步抒发了“月是故乡明”的浓重思绪,令读者的感受亦随之得到了更深一层的加强。在做了种种对比之后,作者终于将隐在心底深处的强烈情感直抒出来:“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但直抒中间仍不乏其含蓄。“向来不恋故乡”并非真是作者初衷,而要故意这样去写,无非是要让?故乡可爱极了”一句产生更强烈更深情的效果而已。这种效果自然要比“我以前是爱,家乡的,现在便更爱家乡了”要来得深厚、动情、强烈得多。与今日进发的思乡之情相比,过去对家多的思念竟显得那么不深不足。这种辩证的关系也许更能贴切地表现作者此刻的心境吧。因此,我们说,这样写又是更真实,更可信的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全文结尾写得诗意盎然,情意切切,并富于哲理,似像在抒发个人的感怀,又像是在拨动着读者的某根心弦,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看月

住在上海“弄堂房子”里的人对于月亮的圆缺隐现是不甚关心的。所谓“天井”,不到一丈见方的面积。至少十六支光的电灯每间里总得挂一盏。环境限定,不容你有关心到月亮的便利。走到路上,还没“断黑”已经一连串地亮了街灯。有月亮吧,就象多了一盏灯。没有月亮吧,犹如一盏街灯损坏了,没有亮起来。谁留意这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