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和生产战斗化运动,人民公社还在村落社区开展了政治教育和文化扫盲运动。政治教育的方式“主要是定期评比,展开辩论,插红旗、拔白旗,比政治、比生产,充分发挥大字报的威力。”教育内容包括,“加强计划观念,即坚决服从国家计划,坚决履行对国家的义务,不打折扣,不打埋伏,有困难时先满足国家再满足人民公社。”文化扫盲的目标是把青壮年(16-40岁)文盲、半文盲全部扫清。经过这一次大规模的文化扫盲运动,长腶村有207人脱盲,占全部文盲、半文盲学员的96.7%。从此,在解放前只为极少数村民掌握的文字大规模地进入到了一般村民的头脑中,一般村民也开始运用文字概念创作大字报、诗歌。一首小有名气的诗歌就这样写道:“全国人民大翻身,当家有份作主人,铲除剥削反封建,拥护公社稫(这么)多人。”可见,村民在接受和运用这些文字概念的同时,由国家政权主导的政治思想也就渗透到了村民的地权意识中。村民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观念和作为公社社员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也就在这种学习过程和文化机制中得到加固。
然而,政治上的热情、文化上的认同终究不能取代经济上的算计。
尽管人民公社在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中宣告成立,尽管在言语上村民会刻意超脱村落社区各层级组织,表示要“一条心向社为公”,但是谁都明白,付诸实践要付出极大代价——各层级组织的人力、物力都要归入公社,由公社“一平二调”。而实际上在入社前,“有的(村民)就担心入社后没钱起屋娶老婆”,“劳力多的生产队怕入社后生产搞不好”,“搞公共食堂,怕其他村搞鬼,明明有粮讲无粮,要公社一平二调”。
结果在入社后,在“一条心向社为公”的外衣下,各层级组织都在坚守着各自利益,最典型的就是公共食堂“打埋伏”(暗藏谷物)。有的生产大队打着“一平二调”的旗号去其他生产大队调粮,如果对方交不出粮食,就会要求搜屋。可见,公社内各生产大队缺少互信。另外,在公社“一平二调”的过程中,各宗族、村落之间的“历史恩怨”又会被村民拿来说事,使得已经沉寂的传统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又浮现出来,更加造成公社的不团结。其实,村民传统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经过历次政治运动改造并没有完全消亡,而始终是无形或有形地作用或反作用着政治运动,以维持其内在的连续性。一旦改造脱离了其内在的连续性,其反制力就会变得异常强大,迫使这种改造做出让步。事实证明,正是从家庭到生产队再到生产大队无处不在的所谓“本位主义”、“固有利益”,最终迫使公社体制结构性回调,不仅恢复了村民家庭的自留地,而且将基本核算单位逐层下移至生产队,恢复了多层级所有的地权结构。
1962年,随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地权结构的定型,村民的多层级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正式确立起来。在这个全新结构中:其一,村民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有四个层级:在家庭层级,村民保有少量的自留地;在生产队层级,村民的地权主要是参加集体劳动,依据工分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生产大队层级,村民的地权主要是分享村落社区的宅基地、山林等公共用地的权利;在公社层级,村民的地权主要是分享水库、滩涂等公共用地的权利。其二,村民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依附于集体,因为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的推行而与户口结为一体,村民的身份和地权附着其户口之上。其三,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地文化扫盲,一般村民开始掌握文字,可通过书面文字认知身份和地权,这样就为村民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从政治运动的具体实践中抽象出来打下了基础。其四,村民的多层级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之间具有行政上的从属关系,在公社层面上与基层政府结为一体。
回顾新中国成立后村民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的改造历程,从土地改革运动到合作化运动,再到人民公社化运动,村民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变不仅在于消灭了土地私有,摆脱了王朝国家祭祀礼仪的束缚,而且在于以多层级的集体产权作为村落社区与国家政权之间的联结环扣,将村落社区全面整合进了现代化国家政权的治理体系当中,特别是在结构上上移了一个层级,直至与基层政府结为一体,填补了长久以来村落社区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地权罅隙,为村落社区从传统的“礼仪共同体”迈向现代化的制度实体奠定了坚实的地权基础。
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新中国成立之初出生的新一代村民成长起来。对于这些从小接受系统的国民教育的年轻村民来说,此时的社队成员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还有集体观念、国家观念都成为理所当然、不言而喻的了。他们没有经历过传统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对其已经感到陌生,甚至视其为“封建陋习”,以至于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时,他们能够无所顾忌地投身于破“四旧”(旧思想、旧风俗、旧文化、旧习惯)的运动,不仅烧掉了祠堂里的神主牌,而且清除了家里的神楼、香案等“四旧”物件。可以想象一下,要是在新中国成立前,长腶村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可见,村民的组织结构和精神世界与新中国成立前的已经两样,村民不再是生活在数百年一以贯之的礼仪秩序之中,而是生活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形成的观念和制度结构中。
当然,年轻村民其实并未感受过传统的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的束缚,他们感受到的都是此时社队成员身份、地权及其意识结构的羁绊。他们比年长的村民更加渴望摆脱这种羁绊,更加羡慕工人,更加向往城市,“逃港”的欲望也更加强烈。他们对“土”字有这样的解释:“‘工’字莫出头,出头就成‘土’,‘土’就代表入土为安,没指望了。”他们口耳相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传说有个青年重阳节那天,拿着一枝风枪去郊外打雀,走到广州白云山天南第一峰附近,觉得困倦,便坐下休息。不知不觉睡着,梦见有个老人指点他去偷渡香港的方法。
他醒来,照样去做,果真偷渡成功。他们中很多人会在重阳节那天登上白云山祈求转运,并往天南第一峰牌坊上的“南”字扔硬币,寓意南渡成功。
第四节 小结
从1949年到1977年,随着崭新的国家政权的崛起,在国家政权的强力推动下,长腶村村民组织结构历经土地改革运动、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改造,完成了从宗族到社队的演变,村民的分配制度因此发生巨变。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村民所谓的“土改分田、人人有份”,其实是土改工作单位内具有一定阶级身份的人有份分配到土地。“土改分田、人人有份”废除了旧的分配制度,即“太公分猪肉、人人有份”,瓦解了旧的村民组织结构宗族;在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随着国家政权在村落社区推行统购统销政策和构造多层级的集体组织及其产权,村民集合生产资料,组织集体劳动,形成了以工分制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村民依据工分参与集体在完成税费和任务交收后的收益分配。
村民组织结构从宗族到社队的演变,是在国家政权推行税费制度改革、统购统销政策、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政治文化运动等一系列社会改造计划的过程中,村落社区整合进现代化国家政权和治理体系的结果,是一次旨在重构村落社区治理结构,以政府的全能治理推进现代化国家政权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根本性革命。在这一过程中,村民的多层级的集体产权由国家构造出来并提供保护,村民的交易有所扩展,村民的地权及其意识结构摆脱了祭祀礼仪的束缚,突破了传统身份关系的限制,从父权、族权和神权中解放出来。在客观上,这些都为村民组织结构未来向公司的演变打下了基础。然而,村落社区也因为社队的建立、政府的全能治理逐渐失去活力。作为村落社区与国家政权之间的纽带,社队逐渐成为两者发展的桎梏。当强大的国家政权备位,国际环境趋向缓和,全球产业转移浪潮纷涌而至,村民组织结构与村落社区将迎来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