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心灵解密:走进典型初中生的心灵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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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行窃病理类(4)

理论拓展

一、青少年偷窃行为的心理分析

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去实施的。那么,青少年偷窃行为是受什么心理支配的呢?国内外的许多研究都表明,14~18岁的年龄段是偷窃行为的易发期。心理学家认为,幼年和童年发生偷窃行为,往往是由于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还没发育成熟所造成的,而青少年行窃就不一样了,比如中学生偷窃,这是非社会性的不良心理支配的结果。

青少年的偷窃行为与哪些心理因素有关呢?青少年偷窃行为是由错误的认识支配的。一些品德不良的中学生,他们认识特征的主要缺陷是自我中心突出,十分自私自利。

虽然,家庭宠爱他们,给予他们优裕的物质生活,但是并不能满足他们贪婪的欲望,于是他们用偷窃的手段来满足自私的个人需要。在他们看来,“肮脏的手”实在太实惠,轻而易举地一伸手,得来的财物可以花,可以玩,既然能得到甜头,他(她)就不会去管他人的苦头呢?这些行窃青少年恰恰忘记了一条真理:在一切使人格堕落的不道德的品质之中,贪婪是最可恨、最可耻的。正如《伊索寓言》说的: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青少年偷窃行为与不良的情绪、情感联系在一起。有的年轻朋友可能会想,把他人的财物窃为己有,难道不可耻?难道会心安理得么?我们说,如果有这样的自尊心和同情心,就根本不可能去偷窃。相反,行窃的青少年往往缺少正义感,他们乐意把自己的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或者是根本就想不到他人受到的损害,情绪情感的低级庸俗、不稳定和冲动性与他们的错误认识是一致的,对青少年偷窃起了助长作用。

上述案例中的偷窃不是为了单纯地谋取经济利益,纯粹是出于无法抗拒的内心冲动,一般是从童年或青少年期就开始发生,女性居多占70%左右,每次行窃后心理上都会感到快感与满足。对偷的东西或收藏,或随手舍弃,或偷偷送还原主。一方面,他们渴望不被发现;另一方面,他们又渴望被发现并被惩罚。结果,被发现或不被发现都会给他们带来快感,于是他们无法从偷盗中得到心理意义上的惩罚,而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偷盗行为也因此无法停止。

在张老师对偷窃癖的心理治疗经验中发现,此类患者普遍具有自暴自弃、甚至自毁的倾向。他们无法面对现实中的某些负面事件并归咎于自身,因此就要惩罚自己。惩罚自己需要有个借口,而偷窃就是通过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个坏人。

因此,对于大多数偷窃癖患者来说,偷窃正是他们表达心声的一种方法,正如案例二的小兰。如果偷窃行为没有被人发现,就相当于别人没有“听见”自己的心声,说明表达无效,必须继续努力,直到别人“听见”为止。只有东窗事发,他们的心声才会被“听见”。

所以,偷窃癖病人总是不遗余力地暴露自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青少年偷窃动机,较普遍的一种是物质动机,这是由于物欲的驱使,往往是见了东西就眼红:想骑自行车,想弄零花钱,想去玩电子游戏机,想去看电影等,满足物欲最简易、直接的办法就是以偷窃行为来达到目的。这里,往往是道德观念的堕落促使了自我控制能力的缺乏。另外,自我显示的需要,也是青少年偷窃的一种动机。这是为了提高自己在伙伴中的地位。通常,在班级集体中要靠自己的学习成绩和其他方面的表现来提高自己的地位。然而在不良的青少年团伙中,偷窃行为可以成为一种自我显示,使同伙对他另眼相看。

好奇心则是青少年偷窃的又一种动机,这使青少年偷窃行为带上游戏的色彩。“偷东西究竟有什么趣味?”“把他的东西偷走了,他会怎么办呢?”这种好奇心诱发不良青少年去偷窃。

还有一种动机是为了发泄感情。比如,有的中学生的钢笔被他人偷了,心中十分不满,但又不知是谁偷走的,一气之下就偷了另一个同学的钢笔。这是一种挫折后的情绪反应,主要目的不一定是贪图什么财物,而是为了消除自己的不满情绪,获得暂时的心理平衡。这里,偷窃成了消除某种感情的行为方式,可以说是一种情感性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偷窃动机容易受外界诱因的影响。外部世界的各种诱惑会很快引起他们的需要,使他们入魔似的,有时并不需要反复的考虑,就这样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伸出了“肮脏的手”。

青少年偷窃的行为采用的是秘密性方式。偷窃行为手段,具有一定的智力性和技术性。另一个特点是青少年的偷窃行为具有感染性,易在模仿、暗示的作用下发生偷窃。

例如,在某地的一所中学里,平时品德不良的学生较多,有一回发生一个学生偷窃的事情,由于校方开始的教育和制止很不得力,这样不久,其他班级有七八个品德不良的学生就受到感染,也跟着偷窃,以至形成学校偷窃团伙,使学校一时变得乌烟瘴气。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模仿是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通常,青少年的模仿能力特别强。心理学理论把暗示看作是在非对抗态度的条件下,用含蓄、间接的方法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表现为使人接受一定的意见,按一定的方式去行动。从上面的例子可见,在存在首次偷窃行为而又制止不力的环境和气氛中,偷窃行为会产生连锁反应,有时候可能会一个感染一个。所以千万要防止出现这种危险倾向。

不良的习惯,对青少年偷窃行为起着推动作用。有的中学生有爱吃零食、吸烟、玩游戏机的习惯,当他的钱不够花的时候,实在熬不住了,就会伸出“肮脏的手”偷窃,以满足自己的习惯需要。从精神病学的观点看,偷窃癖确为一种特殊的变态心理行为。其特征表现为:(1)是一种不能控制的、反复出现的偷窃冲动,其达到一定紧张度时,自控力下降而去作案,以满足变态心理的需要。所窃物品无明显选择性,不是以获取经济利益和使用为目的,有些甚至是废物,将之扔掉或收藏起来,从不使用;(2)偷窃前无预谋,均由行窃前的冲动所致,且是单独作案;(3)此行为逐渐产生,持续进展,矫治较困难;(4)多数患者都有一定人格缺陷,大多数比较要强、好胜,心胸狭窄而自私。此类行为与家庭教育方式、所遭受经历等有一定关系。此外,患偷窃癖的人多为女性,其症状在17~20岁充分暴露。并且与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文化程度没有必然的关系,甚至不少人智力水平、文化程度都很高。

二、青少年偷窃行为的矫正方法分析

目前,对偷窃癖尚无有效的药物方法,矫治起来较为不易。加之偷窃者一旦被发现,常被人认定是行为不良、品性恶劣的表现,原学校一般都采取公开处分处罚、或开除学籍的错误方法。这些处置方法对患者来讲是致命的打击,可能使其很容易滑向情绪低落、悲观厌世的深渊,给本人造成终身不能弥补的损失,给治疗和康复增加更大的困难。

有时,为了给行窃者一个下台阶的机会,让被盗者减少损失,可以采用“群体去个性化”的方法。这一方法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术语,是指个体淹没在群体之中,减弱了社会对其的约束力,为个体从事反常的行为创造条件。如发现公交车上有乘客东西被偷,这时,关闭车灯使小偷淹没在群体中不被识别,解除了人们对其恶行造成的压力,他才会把赃物扔了出来。案例一中,在张老师的精心安排下,丽趁青不在将青那装有萍的钱包的书包藏了起来,然后丽声称自己的例假来了,需要借青的书包装卫生巾到教学楼用用,这时,青突然发现自己的书包不见了,丽顺势叫大家把壁柜打开让青检查一下,青很快发现了自己书包在萍的壁柜里。青拿回自己书包,却装作很惊讶的样子,说:“咦,我的书包里怎么有只钱包啊?是谁放的呀?”等大家认定是萍的钱包后,青非常震惊地说:“是什么人这么恶作剧把萍的钱包放在我包里。”……这就是“群体去个性化”方法运用所起的作用。

实践证明,治疗偷窃癖以心理治疗、意向对话疗法和加强管理联合进行可获得较好的疗效。正确的方法是:对偷窃癖者,家庭、社会、朋友应该给予更多关爱。真诚的关怀安慰,有助患者走出情绪的低谷、重塑自我。当患者出现情绪极度悲观和消沉时,可请精神科医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或适当用药控制。总之,给予患者更多的热情和体贴,对该病的治疗效果和防后都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