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超越均势:冷战后的美国南亚安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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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超越均势政策(二):卡吉尔冲突与美国的克什米尔政策(4)

总之,冷战后美国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主要政策要点包括:第一,实控线两边的克什米尔都是有争议的领土,双方应按《西姆拉协定》进行解决;第二,由于双方立场缺少灵活性,《西姆拉协定》有局限性,并且没有把克什米尔人民作为冲突的第三方;第三,美国不再支持在克什米尔进行公民投票;第四,不主张把克什米尔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第五,克什米尔人民应作为问题的第三方;第六,尽管承认克什米尔地区武装分子得到外部支持,但认为这种武装活动有其本身的根源,即该地区强烈的反印情绪;第七,认为印度应停止违反人权的行动并恢复原有的治理面貌;第八,克什米尔问题可引起印巴之间的高度紧张,并导致地区冲突,而现在有使用核武器的危险;第九,如果克什米尔问题得不到解决,南亚地区的和平是渺茫的;第十,如果冲突各方同意,美国愿望为克什米尔冲突的解决提供各种便利。

三、“9·11”事件后美国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政策主张

2001年10月7日,美国在阿富汗发动“持久自由行动”(Operation Enduring Freedom),南亚特别是巴基斯坦被美国视为这一反恐战争的前沿阵地。

2001年12月13日,印度议会大厦遭到恐怖袭击,印度指责这起事件得到巴基斯坦的支持,并称要打击跨境恐怖主义。2002年5月,印巴这两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在克什米尔双方实控线附近陈兵百万,南亚地区成为地区冲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和恐怖主义三者交叉之地。

“9·11”事件后,美国在克什米尔的主要利益和目标是:第一,避免印度和巴基斯坦因克什米尔问题发生战争,使印度和巴基斯坦同时与美国保持在反恐行动中的合作,使美印关系和美巴关系同时保持发展的趋势;第二,避免印巴对抗升级为核冲突,确保南亚与核武器有关的材料不被恐怖分子和组织得到;第三,从长远来看,美国寻求克什米尔问题的永久解决,同时努力避免克什米尔成为伊斯兰极端武装分子的避难所。

但是,一些美国学者提出,过去,美国对印度和巴基斯坦实行过多种政策,如平衡(balance)、倾斜(tilts)、关联(hyphens)、唯一(onlys)、第一(firsts)、分离(separate vectors)等,但都是不适当的。而传统的立场,即克什米尔冲突应由印度和巴基斯坦双方解决并同时考虑克什米尔人民的愿望,也不再是充分的。

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政策是:通过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直接对话来解决,同时要考虑克什米尔人民的利益和愿望。[32]1999年卡吉尔冲突时,美国采取倾向于印度的政策,这与冲突本身有关,而并不意味着美国已改变相对中立的立场。“9·11”事件和反恐战争使美国比以前更愿意涉足南亚事务,美国还第一次同时与印度和巴基斯坦发展友好关系,美印巴三国又是首次在一个重大国际问题(反恐)上达成一致的承诺,这都使美国更有可能影响印巴之间的对话。美国许多学者因此认为这是美国帮助印度和巴基斯坦开始和平进程以最终解决克什米尔争端的重要机会。[33]就未来如何处理克什米尔问题,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一是“以远水解近渴”。如设在夏威夷的亚太安全研究中心(APCSS)的著名南亚问题学者萨图(Satu P.Limaye)认为,美国不应孤立地处理克什米尔问题,作为一种政策选择,美国可以通过确保巴基斯坦的安全和推动美印关系的转型来促进克什米尔问题的进展。[34]二是开拓新的建立信任措施。如放宽对跨越实控线的旅行限制,水资源的合作开发等。三是与打击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避免恶性循环。美国在未来克什米尔危机中,不应容忍巴基斯坦对克什米尔激进分子的支持从而引起印度用军事手段进行报复。[35]

四是在幕后发挥作用,但要避免公开出面调停。美国在可预见的将来的主要目标应是推动两国解决克什米尔争端。[36]这些建议有的已得到政府官员的认同或采纳,如前美国驻印度大使布莱克韦尔(Robert D.Blackwill)就说,“美国将‘协助’(facilitate)印巴之间的双边对话,但不提供具体内容,如路线图或蓝图”。[37]美国副国务卿阿米蒂奇(Amitage)也说,“美国不能、不会也不应强加一个解决方案。”[38]

2002年12月,美国国务院在一份备忘录中提出了几项政策建议,从中我们也许可以看到未来美国有关克什米尔政策的线索:第一,避免冲突升级。美国政府应促使印控和巴控克什米尔边界的实控线附近的现状固定化。双方军队应重新部署并削减规模,维持朝鲜半岛那样的非军事区。美国可以为此提供卫星信息帮助。第二,部署监控团。美国应促使印度接受在克什米尔地区部署监控团,其成员可由来自英联邦或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的国家组成。这些监控团可部署在实控线,其任务是核实“跨境恐怖主义”的存在,监控炮击行动,推动信任建立措施,在前线地区进行救济和重建工作。第三,正式承认阿萨德克什米尔。要求印度接受阿萨德克什米尔作为巴基斯坦保护国的地位,因为这一地区的穆斯林占绝对多数,巴基斯坦已成功在把这一地区纳入其经济和社会版图。如果印度能维护对克什米尔山谷的控制,印度政府会承认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第四,实控线的国际化和软边界(soft border)。一旦印度承认阿萨德克什米尔和北方地区作为巴基斯坦的一个单独实体并放弃领土要求,就可以划分停火线并作为国际边界。以斯里那加(Srinagar)为中心的克什米尔山谷将保留在印度联邦之内,而以斯里那加为首府的克什米尔邦将转变成为印度联邦的领土。同时要求印度政府给予克什米尔邦政府以充分的政治空间,在印度宪法范围内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一旦渗透和暴力得到控制,软边界就意味着印控和巴控克什米尔的人民就可以互相自由往来,开放边界甚至可能为将来的重新联合提供条件。第五,设立“克什米尔友善基金”。主要目的是为克什米尔地区失业的年轻人建立小规模的企业和职业协会。第六,克什米尔印度人的自愿返乡和重新安置。由于战乱,约有30多万克什米尔印度人移居查谟、新德里和旁遮普邦等地。[39]

2003年11月,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和亚洲协会的报告中认为,近年来美国的克什米尔政策是一种危机管理,当印巴有发生冲突的迹象时,美国就站出来,而在其他时候,则限于呼吁对话。报告认为这是不够的,主张美国应采取一种“前倾(forward‐leaning)的姿态和采取持续接触(engagement)”的政策。美国应进行长期的外交努力以协助(facilitate)———而不是斡旋(mediate)或仲裁(arbitrate)———印巴缩小分歧的任何努力。报告建议美国政府帮助印巴开始并持续进行一项双边进程,它将逐渐导致双边分歧,最终包括克什米尔问题的解决。为此,美国政府应要求巴基斯坦:第一,持久地避免越过实控线的渗透;第二,调整其现在的谈判立场,即把克什米尔的进展作为处理与印度其他问题的前提条件。

美国同时应要求印度:第一,与选举产生的查谟‐克什米尔邦政府达到理解,即更好地实现克什米尔居民的期望并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第二,减少印度安全部队的活动并改进他们的人权记录。皕瑒0]

小结

美国在南亚面临的问题不同于东亚或中东。这里交织着民族宗教矛盾、领土争端、核扩散、恐怖主义等,这里有两个相互敌视的国家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对抗,这种对抗集中在克什米尔地区,印巴曾为此进行了三次战争和无数次的冲突。冷战时期,南亚在美国全球战略中的地位远远低于东亚和中东,美国在南亚没有直接的利益,也没有与苏联在这一地区进行面对面的争夺和控制,更多的是作为与苏联对抗的工具和遏制苏联扩张的屏障。美国因此也没有对南亚地区的内部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美国的军事力量主要集中在东亚地区,对付的是朝鲜半岛和台湾海峡可能发生的冲突。

冷战结束后,美国逐渐重视南亚地区的南部问题。印度的崛起、印巴核试验、卡吉尔冲突,使南亚在美国全球战略中的地位,克什米尔问题在美国南亚战略中的重要性持续上升。特别是卡吉尔冲突的发生,使美国意识到克什米尔问题的危险性和南亚地区发生某种核冲突的可能性。因此,美国在克什米尔冲突问题上的基本政策是:减少印巴之间的紧张状态,鼓励两国之间进行对话和采取建立信任措施,避免发生全面冲突或常规冲突上升为核冲突。

卡吉尔冲突是印度和巴基斯坦成为事实上的核国家后发生的最严重的冲突,当时南亚地区面临核战争的危险。美国在这一冲突过程中直接出面调停,并采取明显有利于印度的政策。这一方面,是因为美国认为这一冲突的发生是由巴基斯坦一方引起;另一方面,也继续体现了美国在南亚的安全政策“超越均势”的特点。

“9·11”事件后,巴基斯坦成为美国反恐的前线国家。印度议会大厦恐怖袭击事件后,克什米尔再次成为焦点。如果说印巴核试使克什米尔问题更具危险性,那么,由于美、印、巴对恐怖主义的不同认识和在反恐上的不同利益和战略,克什米尔问题更具复杂性。

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美国曾尝试通过多边计划(联合国决议)、双边努力(与英国一起)和单边行动(斡旋、调停或协助)来推动问题的解决,但都没有成功。

注释

①The Lahore Declaration,signed by Indian Prime Minister Atal Behari Vajpayee and Pakistani Prime Minister Muhammad Nawaz Sharif,February 21,1999.

②Text in Government of Pakistan,Kashmir Documents,Text of the Main Resolutions Adopted by the Security Council and the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for India and Pakistan from January 17,1948 to December 2,1957.Karachi:1967.转引自Alastair Lamb,Kashmir:A Disputed Legacy:1946—1990,Karac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

③斯蒂芬·科恩在一篇论文中提出这一概念,指冲突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受威胁、弱小和脆弱的一方,受到对方的攻击,因此反对妥协和谈判。这种冲突源于冲突双方所持的观念,常见于国内冲突,但也发生在国家之间,如以色列与其阿拉伯邻国、伊拉克与伊朗、南非、北爱尔兰。Stephen P.Cohen,“India,Pakistan and Kashmir”,a conference paper,December 2001,see also,Journal of Strategic Studies,Vol.25,No.4,December 2002.

④Ibid.

⑤Pervaiz Iqbal Cheema,“Pakistan,India,and Kashmir:A Historical Review”,in Raju G.C.Thomas,ed.,Perspectives on Kashmir:The Roots of Conflict in South Asia,Boulder:West view Press,1992.

⑥Ashutosh Varshney,“Three Compromised Nationalisms:Why Kashmir Has Been A Problem”,in Raju G.C.Thomas,ed.,Perspectives on Kashmir:The Roots of Conflict in South Asia,Boulder:West view Press,1992.

⑦Kashmir Study Group,A Way Forward.Livingston,N.Y.1999.转引自Stephen P.Cohen,“India,Pakistan and K ashmir”,a conference paper,December 2001,see also,Journal of Strategic Studies,Vol.25,No.4,December 2002.

⑧Sumit Ganguly,Conflict Unending:India‐Pakistan Tensions since 1947,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1,p.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