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胡适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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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丁在君这个人(2)

今之君子,欲速成以名于世,语之以科学,则不愿学,语之以柏格森杜里舒之玄学,则欣然矣,以其袭而取之易也。(同上)

这一场的论战现在早已被人们忘记了,因为柏格森杜里舒的玄学又早已被一批更时髦的新玄学“取而代之”了。然而我们在十三四年后回想那一场论战的发难者,他终身为科学僇力,终身奉行他的科学的人生观,运用理智为人类求真理,充满着热心为多数谋福利,最后在寻求知识的工作途中,歌唱着“为语麻姑桥下水,出山要比在山清”,悠然的死了,——这样的一个人,不是东方的内心修养的理学所能产生的。

丁在君一生最被人误会的是他在民国十五年的政治生活。孟真在他的长文里,叙述他在淞沪总办任内的功绩,立论最公平。他那个时期的文电,现在都还保存在一个好朋友的家里,将来作他传记的人(孟真和我都有这种野心)必定可以有详细公道的记载给世人看,我们此时可以不谈。我现在要指出的,只是在君的政治兴趣。十年前,他常说:“我家里没有活过五十岁的,我现在快四十岁了,应该趁早替国家做点事。”这是他的科学迷信,我们常常笑他。其实他对政治是素来有极深的兴趣的。他是一个有干才的人,绝不象我们书生放下了笔杆就无事可办,所以他很自信有替国家做事的能力。他在民国十二年有一篇《少数人的责任》的讲演(《努力》第六十七期),最可以表示他对于政治的自信力和负责任的态度。他开篇就说:

我们中国政治的混乱,不是因为国民程度幼稚,不是因为政客官僚腐败,不是因为武人军阀专横;是因为“少数人”没有责任心,而且没有负责任的能力。

他很大胆的说:

中年以上的人,不久是要死的;来替代他们的青年,所受的教育,所处的境遇,都是同从前不同的。只要有几个人,有不折不回的决心,拔山蹈海的勇气,不但有知识而且有能力,不但有道德而且要做事业,风气一开,精神就要一变。

他又说:

只要有少数里面的少数,优秀里面的优秀,不肯束手待毙,天下事不怕没有办法的。……最可怕的是一种有知识有道德的人不肯向政治上去努力。

他又告诉我们四条下手的方法,其中第四条最可注意。他说:

要认定了政治是我们唯一的目的,改良政治是我们唯一的义务。不要再上人家当,说改良政治要从实业教育着手。

这是在君的政治信念。他相信,政治不良,一切实业教育都办不好。所以他要我们少数人挑起改良政治的担子来。

然而在君究竟是英国自由教育的产儿,他的科学训练使他不能相信一切破坏的革命的方式。他曾说:

我们是救火的,不是趁火打劫的。

其实他的意思是要说,我们是来救火的,不是来放火的。

照他的教育训练看来,用暴力的革命总不免是“放火”,更不免要容纳无数“趁火打劫”的人。所以他只能期待“少数里的少数,优秀里的优秀”起来担负改良政治的责任,而不能提倡那放火式的大革命。

然而民国十五六年之间,放火式的革命到底来了,并且风靡了全国。在那个革命大潮流里,改良主义者的丁在君当然成了罪人了。在那个时代,在君曾对我说:“许子将说曹孟德可以做‘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我们这班人恐怕只可以做‘治世之能臣,乱世之饭桶’罢!”

这句自嘲的话,也正是在君自赞的话。他毕竟自信是“治世之能臣”。他不是革命的材料,但他所办的事,无一事不能办的顶好。他办一个地质研究班,就可以造出许多奠定地质学的台柱子;他办一个地质调查所,就能在极困难的环境之下造成一个全世界知名的科学研究中心;他做了不到一年的上海总办,就能建立起一个大上海市的政治,财政,公共卫生的现代式基础;他做了一年半的中央研究院的总干事,就把这个全国最大的科学研究机关重新建立在一个合理而持久的基础之上。他这二十多年的建设成绩是不愧负他的科学训练的。

在君的为人是最可敬爱,最可亲爱的。他的奇怪的眼光,他的虬起的德国威廉皇帝式的胡子,都使小孩子和女人见了害怕。他对不喜欢的人,总是斜着头,从眼镜的上边看他,眼睛露出白珠多,黑珠少,怪可嫌的!我曾对他说:“从前史书上说阮籍能作青白眼,我向来不懂得;自从认得了你,我才明白了‘白眼对人’是怎样一回事!”他听了大笑。其实同他熟了,我们都只觉得他是一个最和蔼慈祥的人。他自己没有儿女,所以他最喜欢小孩子,最爱同小孩子玩,有时候他伏在地上作马给他们骑。他对朋友最热心,待朋友如同自己的弟兄儿女一样。他认得我不久之后,有一次他看见我喝醉了酒,他十分不放心,不但劝我戒酒,还从《尝试集》里挑了我的几句戒酒诗,请梁任公先生写在扇子上送给我。(可惜这把扇子丢了!)十多年前,我病了两年,他说我的家庭生活太不舒适,硬逼我们搬家;他自己替我们看定了一所房子,我的夫人嫌每月八十元的房租太贵,那时我不在北京,在君和房主说妥,每月向我的夫人收七十元,他自己代我垫付十元!这样热心爱管闲事的朋友是世间很少见的。他不但这样待我,他待老辈朋友,如梁任公先生,如葛利普先生,都是这样亲切的爱护,把他们当作他最心爱的小孩子看待!

他对于青年学生,也是这样的热心:有过必规劝,有成绩则赞不绝口。民国十八年,我回到北平,第一天在一个宴会上遇见在君,他第一句话就说,“你来,你来,我给你介绍赵亚会!这是我们地质学古生物学新出的一个天才,今年得地质奖学金的!”他那时脸上的高兴快乐是使我很感动的。后来赵亚会先生在云南被土匪打死了,在君哭了许多次,到处为他出力征募抚恤金。他自己担任亚会的儿子的教育责任,暑假带他同去歇夏,自己督责他补工课;他南迁后,把他也带到南京转学,使他可以时常督教他。

在君是个科学家,但他很有文学天才;他写古文白话文都是很好的。他写的英文可算是中国人之中的一把高手,比许多学英国文学的人高明的多多。他也爱读英法文学书;凡是罗素,威尔士,J.M.Keynes的新著作,他都全购读。他早年喜欢写中国律诗,近年听了我的劝告,他不作律诗了,有时还作绝句小诗,也都清丽可喜。朱经农先生的纪念文里有在君得病前一日的《衡山纪游诗》四首,其中至少有两首是很好的。他去年在莫干山做了一首骂竹子的五言诗,被林语堂先生登在《宇宙风》上,是大家知道的。民国二十年,他在秦皇岛避暑,有一天去游北戴河,作了两首怀我的诗,其中一首云:

峰头各采山花戴,海上同看明月生:

此乐如今七寒暑,问君何日践新盟。

后来我去秦皇岛住了十天,临别时在君用元微之送白乐天的诗韵作了两首诗送我:

留君至再君休怪,十日留连别更难。

从此听涛深夜坐,海天漠漠不成欢!逢君每觉青来眼,顾我而今白到须。

此别原知旬日事,小儿女态未能无。

这三首诗都可以表现他待朋友的情谊之厚。今年他死后,我重翻我的旧日记,重读这几首诗,真有不堪回忆之感,我也用元微之的原韵,写了这两首诗纪念他:

明知一死了百愿,无奈余哀欲绝难!

高谈看月听涛坐,从此终生无此欢!爱憎能作青白眼,妩媚不嫌虬怒须。

捧出心肝待朋友,如此风流一代无。

这样一个朋友,这样一个人,是不会死的。他的工作,他的影响,他的流风遗韵,是永永留在许多后死的朋友的心里的。

廿五,二,九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