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来信约写《域外随笔》,一时不知从何写起。就像《红楼梦》上说的,咱也不是到国外打过反叛,擒过贼首的,咱不过在外面当了几年穷学生罢了。所以就谈谈在外面的衣食住行吧。
初到美国时,看到楼房很高,汽车很多,大街上各种各样的人都有。于是一辈子没想过的问题涌匕了心头:咱们出门去,穿点什么好呢?刚到美国那一个月,不管是上课还是见导师,都是盛装前往。过了一段时间,自己也觉得不自然。上课时,那一屋子人个个衣着随便,有穿大裤衩的,有穿丁恤衫的,还有些孩子嫌不够风凉,在汗衫上用剪子开了些口子。其中有个人穿得严肃一点,准是教授。偶尔也有个把比教授还衣着笔挺的,准是日本来的。日本人那种西装革履也是一种风格,但必须和五短身材、近视眼镜配起来才顺眼。咱们要装日本人,第一是一米五的身高装不出来,第二咱们为什么要装他们?所以后来衣着就随便了。
在美国,有些场合衣着是不能随便的,比方说校庆和感恩节&『V。这时候穿民族服装最体面,阿拉伯和非洲国家的男同学宽袍大袖,看了叫人肃然起敬。印度和孟加拉的女同学穿五彩纱丽,个个花枝招展。中国来的女同学身材好的穿上旗袍,也的确好看。男的就不知穿什么好了。这时我想起过去穿过的蓝布制服来,后悔怎么没带几件到美国来。后来牛津大学转来一个印度人,见了这位印度师兄,才知道什么叫做衣着笔挺。他身高有两米左右,总是打个缠头,身着近似中山服的直领制服,不管到哪儿,总是拿了东西,边走边吃,旁若无人。系里的美国女同学都说他很优炒(性感)。有一回上着半截课,忽听身后一声巨响。回头一看,原来是他把个苹果一口咬掉了一半。见到大家都看他,他就举起半个苹果说:“可以吗?”看的人倒觉得不好意思。
衣着方面,我也有过成功的经验。有年冬天外面下雪,我怕冷,头上戴了羊剪绒的帽子,身穿军用雨衣式的短大衣,蹬上大皮靴跑出去。路上的人都用敬畏的眼光看我。走到银行,居然有个女士为我推了一下门。到学校时,有个认识的华人教授对我说:王,威风凜凛呀。我赶紧找镜子一照,发现自己一半像巴顿将军,一半像哥萨克骑兵。但是后来不敢这么穿了,因为路上有个停车场,看门的老跟我歪缠,要拿他那顶皱巴巴的毛线帽换我的帽子。
我这么个大男子汉,居然谈起衣着来了,当然是有原因的。衣着涉及我一件痛心的体验。有一年夏天,手头有些钱,我们两口子就跑到欧洲去玩,从南欧转北欧,转到德国海德堡街头,清晨在一个喷水池边遇到国内来的一个什么团。他乡遇故知,心里挺别扭。那些同志有十几个人,扎成一个堆,右手牢牢抓住自己的皮箱,正在东张西望,身上倒个个是一身新,一看就是发了置装费的,但是很难看。首先,那么一大疙瘩人,都穿一模一样的深棕色西服,这种情形少见。其次,裤子都太肥,裤裆将及膝盖。只有一位翻译小姐没穿那种裤子,但是腿上的袜子又皱皱巴巴,好像得了皮肤病。再说,纳粹早被苏联红军消灭了,大伙别那么紧张嘛。德国人又是笑人在肚子里笑的那种人,见了咱们,个个面露蒙娜丽莎式的神秘微笑。我见了气得脑门都疼。其实咱们要不是个个都有极要紧的公干,谁到你这里来受这份洋罪?痛斥了洋鬼子以后,我们也要承认,如今在世界各大城市,都有天南海北来的各种各样的人,其中国内公出的人在其中最为扎眼,和谁都不一样,有一种古怪气质,难描难画。以致在香港满街中国人中,谁都能一眼认出大陆来的表叔。这里当然有衣着的问题,能想个什么办法改变一下就好了。
到了国外吃过各种各样的东西,其中有些很难吃。中国人假如讲究吃喝的话,出国前在这方面可得有点精神准备。比方说,美国人请客吃烤肉,那肉基本上是红色的。吃完了我老想把舌头吐出来,以为自己是个大灰狼了。至于他们的生菜色拉,只不过是些胡乱扯碎的生菜叶子。文学界的老前辈梁实秋有吃后感如下:这不是喂兔子吗?当然,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发现哪些东西是能吃的。在美国待了一两年,就知道快餐店里的汉堡包、烤鸡什么的,咱们都能吃。要是美国卖的…饼,那就更没问题了。但是离开美国就要傻眼。到欧洲玩时,我在法国买过大米色拉,发现是些醋泡的生米,完全不能下咽。
在意大利又买过饼,发现有的太酸,有的太腥,虽然可以吃,味道完全不对。最主要的是卩4朋顶上那些好吃的融化的奶酪全没了,只剩下番茄酱,还多了一种小咸鱼。后来我们去吃中国饭。在剑桥镇外一个中国饭馆买过一份炒饭,那些饭真是掷地有声。后来我给我哥哥写信,说到了那些饭,认为对以装进猎枪去打野鸭子。那种饭馆里招牌虽然是中文,里外却找不到一个中国人。这种事不算新鲜,我在美国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一家饭馆叫竹园,老是换主。有一阵子业主楚泰国人,缅甸人掌勺,牌子还是竹园,但是炒菜不放油,只放水。在美国我知道这种地方,绝不进去。当然。要说我在欧洲会饿死,当然是不对的。后来我买了些论斤卖的烤肉,用啤酒往下送,成
天醉醺醺的。等到从欧洲回到美国时,已经瘦了不少,嘴角还老是火辣辣的,看来是缺少维生素。
咱们中国人到什么地方去,背包里几包方便面都必不可少。有个朋友告诉我说,假如没有方便面,他就饿死在从北京开往莫斯科的火车上了。
据我所知,孔夫子要是现在出国,一定会饿死,他老人家割不正不食,但是美国人烤肉时是不割的,要割在桌上割。而那些餐刀轻飘飘的,用它们想割正不大可能。他老人家吃饭要有好酱佐餐。我待的地方侖个叫北京楼的中国莱馆,卖北京烤鸭。你知道人家用什么酱抹烤鸭吗?草莓酱。他们还用春卷蘸苹果酱吃。就是这种莫名其妙的吃法,老外们还说好吃死了。
孔夫子他老人家要想出国,假如不带厨子的话,一定要学会吃叩,这是芙国人所能做出的最好的酱了。这种番茄酱是抹汉堡包的,盛在小頰料袋里。麦当劳店里多得很,而且不要钱。每回我去吃饭,准要顺手抓一大把,冋来抹别的东西吃。他老人家还要学会割不正就食,这是因为美式菜刀没有钢火(可能是怕割着人、切起肉来总是歪歪扭扭)。
假如咱们中国人不是要求一定把食物切得很碎,弄得很熟,并且味道调得很正的话,那就哪儿都能去了。除此之外,还能长得肥头大耳,虎背熊腰。当然,到了那种鸡翅膀比大白菜便宜的地方,谁身上都会长点肉。我在那边也有90公斤,但是这还差得远。马路上总有些黑哥们儿,不论春夏秋冬,只穿小背心儿,在那里表演肌肉。见了他们你最好相信那是些爱好体育的好人,不然就只好绕道走了。
假如你以为这种生肉生菜只适于年轻人,并非敬老之道,那就错了。我邻居有个老头子,是画广告牌的,胡子漆黑漆黑,穿着痩腿裤子跑来跑去,见了漂亮姑娘还要献点小殷勤。后来他告诉我,他70岁了。我班上还有位75岁的美国老太太,活跃极了,到处能看见她。有一回去看校合唱团排练,她站在台上第一排中间。不过那一天她是捂着嘴退下台来的,原来是引吭高歌时,把假牙唱出了嘴,被台下第三排的人捡到了。不管怎么说吧,美国老人精神真好,我爸我妈可比不上。
假如你说,烹调术不能决定一切,吃的到底是什么也有很大关系,这我倒能够同意。除此之外,生命还在于运动。回国前半年有时间,我狠狠地练了练。顶着大太阳去跑步,到公园里做俯卧撑。所以等回国时,混在那些短期(长期的不大有回去的)考察、培训的首长和老师中间,就显得又黑又壮。结果是过海关时,人家让我等着,让别人先过。除此之外还搡了我一把,说出国劳务的一点规矩也没有。当时我臊得很。现在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躲风躲太阳地养了三年多,才算有点知识分子的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