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礼拜黄先生来访问我,问我爱听谁的歌。我实在想不起歌手的名字,就顺口说了个披头士。其实我只是有时用披头士的歌来吵吵耳朵。现在我手上有这四个英国佬的几盒磁盘,CD连一张都没有,像这个样子大概也不算是他们的歌迷。只是一听到这些歌就会想到如烟的往事:好多年以前,我初到美国,深夜里到曼哈顿一位左派家里做客,当时他家里的破录音机正放着披头士的歌。说起来不好意思,我们根本不认识人家,只是朋友的朋友告诉了我们这个地址。夜里一两点钟一头撞了进去,而且一去就是四个人。坦白地说,这根本不是访友,而是要省住旅馆的钱——在纽约住店贵得很。假如不是左派,根本就不会让我们进去,甚至会打电话叫警察来抓我们。
但主人见了我们却很高兴,陪我们聊了一夜,聊到了切?格瓦拉、托洛茨基,还有浩然的《金光大道》。这位先生家里有本英文的《金光大道》,中国出版,是朋友的朋友翻译的。我翻了翻,觉得译得并不好。这位朋友谈到了他们沸腾的六七十年代:反战运动、露天集会、大示威、大游行,还讲到从小红书上初次看到“造反有理”时的振奋心情。讲的时候,眼睛里都冒金光。我们也有些类似的经历,但不大喜欢谈。他老想让我们谈谈中国的红卫兵,我们也不想谈。总的来说,他给我的印象就像某位旧友,当年情同手足,现在却话不投机——我总觉得他的想法有点极左的气味。要是按他的说法,我不必来美国学什么,应该回去接着造反,我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不管怎么说,美国的左派人品都非常之好,这一点连右派也不得不承认。
我记得这位左派朋友留了一头长发,穿着油光水滑的牛仔裤,留了一嘴大胡子,里面有不少白丝。在他那间窄小、肮脏的公寓里,有一位中年妇女,但不是他老婆。还有一个傻呵呵的金发女孩,也不是他的女儿。总的来说,他不像个成功人士。但历史会给他这样的人记上一笔,因为他们曾经挺身而出,反越战,反种族歧视,反对一切不公正。凌晨时分,我们都困了,但他谈意正浓——看来他惯于熬夜。在战斗的六七十年代,他们经常在公园里野营,在火堆边上谈着吉他唱上一夜,还抽着大麻烟。这种生活我也有过,只不过不在公园里,是在山坡上。可能是在山边打坝,也可能是上山砍木头,一帮知青在野地里点堆火,噢噢地唱上一夜。至于大麻,我没有抽过。只是有一次烟抽完了,我拿云南出的大叶清茶给自己卷了一支,有鸡腿粗细。拿火柴一点,一团火冒了上来,把我的睫毛燎了个精光。茶叶里没有尼古丁,但有不少咖啡因,我抽了一口,感觉好像太阳穴上挨了两枪,一头栽倒在地。只可惜我们过这样的生活没有什么意义,只是自己受了些罪而已。对此我没什么可抱怨的,只是觉得已经够了,我想要干点别的——这是我和左派朋友最大的不同之处。但不管怎么说,在美国的各种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