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我作为社会弃儿的一生:拉里·弗林特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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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初省人事(1)

这是一个北风呼啸的冬日,办公室窗外的景色肃穆迷人。在我背后,靠北边的地方,就是好莱坞影城。格里菲斯公园天文台白色的圆顶在午后的斜阳中散射出微弱的光芒。在我的右边,这座城市向西延伸,一直到达大西洋海岸。我的左边是洛杉矶市朴实无华的天际线,它消隐在远处的圣加布里尔群山,帕萨迪纳市就座落在群山的脚下。我的十层办公大楼就在贝佛利山上,这里设施豪华,一切都围在四周的玻璃幕墙中。我身着特制的服装坐在镀有黄金的轮椅里,身前是一张巨大无比的办公桌,手工制成,桌面两侧摆着两盏身价无比的迪凡尼台灯。我的房车和本特雷轿车就停在楼下。大楼顶上挂着的是我的名字。我的“海湾激流”喷气机就停在附近的机库里,机组人员整装待命,随时准备把我送往想去的任何地方。

我的办公室今天很安静;唯一听得到的声音是空调机的微微颤音。这是个星期六,外面的走道灯光昏暗,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是想问题的好时候。我是怎么到这里来的?我是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才是真正的贝佛利乡巴佬。可是,跟传说着的克兰贝特不一样,我给美国社会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才53岁,就算我的生平故事将来不再重播了,可我惊世骇俗的事业留下来的影响也将流传下去。然而,这一切值不值?我的事业花费了我两条腿的代价,也许还耗去了我的妻子阿尔西娅的生命。我被人辱骂、迫害、关押,还挨了枪击。我的一生好像有一半时间是在法庭上度过的。我经受了数年钻心的生理疼痛,恐怕不是任何人吃得消的。我有了自己的成就,还击败过一些古怪的家伙。可是,有一样事我还没有做。我还没有回顾自己的一生。我做不到,我一直忙于生活。也许,现在是时候了。

我出生在雷克维尔,这是肯塔基东边马格芬县万山丛中与世隔绝的一个小镇。年岁大的山民们喜欢用原来更富色彩的名字称呼这个地区:利克斯基莱。按阿巴拉契亚山区的口音,雷克维尔指的是山谷——古老且林木茂密的堪巴兰德群山挤成的一个小山谷。那是一个狭长窄小的山谷,在萨利亚斯维尔镇附近与其他类似的山谷交汇后,继续向西延伸而去。山谷的两边各有许多小山谷把它们横断开,四处尽是沟壑及孔隙。与我身后好莱坞山的不毛之地不一样,肯塔基山区像一道道崎岖不平的迷宫,满目尽是小溪、河流和雨水冲刷而成的沟壑。我小的时候,陡峭的山脊上和深深的峡谷里还覆盖着林木编织的地毯,成群的小动物生活在里面,只有少数几户人家生活在这里。它离加利福尼亚贝佛利山隔着相当远的距离。

如果你往雷克维尔去,沿路会遇到许多沾满污垢的运煤卡车,煤车沿着陡峭的山路低声吼叫着,把脏兮兮的货物运往最近的火车站或者是煤厂。几幢砖房建在公路边,与我们那个山谷里年久失修的窝棚、快要倒塌的棚舍和外屋形成鲜明的对比。许多木头房子还是上个世纪留下来的残墟。最古老的几户人家座落在肥沃的谷底溪边,溪水就从山上的绿荫底下流出来。雷克维尔群山风光无限,深深地融入了我的心灵,可美丽的风光掩盖不住我生活的贫穷。小的时候,马格芬县是美国最穷的地方,像我一样的山民们被脏乱的道路隔在山里:我们没有电视、家用电器,还缺耐用消费品,而这些都是美国人想当然必定具备的东西。我们被隔绝起来了,看不到外面的世界——这是一群偏狭而又倔犟的山民。

直到50年代,20世纪的曙光才开始渗入肯塔基东边的山区。我长到快10岁以后,山路才开始修起来。这之前,哪怕是马车也不敢轻易与泥泞的山路与洼地打交道。生活是简单的,娱乐的机会极少。这种隔绝是嗜酒的温床,狂喝滥饮是这些山民们最主要的特征,是社会风俗的组成部分。人们也没有什么别的事好干。许多人绝望而郁闷,一辈子喝个不休,说自己禁不了酒,就是因为马格芬这个穷地方太“干”了。他们常说:“如果想喝就有酒,而且能够公开轻轻松松地喝,我们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了。”这里不存在什么禁酒令之类的名堂,山里人不管这些。人们想喝就喝,没有人说个不字。这种文化的特征就是这个样子的。非法私酒大量贩卖进来,还有“白色闪电”在深山老林里酿造着,而且自从这里有人居住以来,一直就是这里的主要工业。可是,大部分人还是有所节制的,他们不会让自己喝到无力种田的地步。他们在一种倔犟的纪律约束下,一直把狂欢推迟到周末,而在平常的工作日里不喝醉,因此而得以处理平常的事务,以保障他们的生存。

我的大多数邻居们对外面的世界完全不清楚。这里的人没有什么文化,不会读书,也不读书,很多人一辈子没有走出几里地。雷克维尔最偏远的地区就像是中世纪的聚居地。跟中世纪一样,讲故事和唱的歌在这里十分盛行,这保留在他们的语言和癖性中。我记得一位老太太经常在靠近百货商店的河边空地上卖苹果。有一天,有个人站在湍急的河边想涉水过河。他对这老太太大声问:“几点了?水多深?苹果什么价?”她不假思索,直接就用的歌作答:

现在已是八点半

实际还未到九点

河水深齐你屁股

苹果三个一毛钱

我还记得这位老太太第一次看到飞机时的表情。儿时有一天,一架老式的双翼机从这里飞过,发动机的声音从山谷的两侧反射回来。这是她见到的第一架飞机。吓得她魂飞魄散。她跪倒在地,开始祈求上帝:“啊,我的上帝!我知道您就要到来了,可没有想到您会这么快就来了!”她以为飞机是上帝的战车。她从没有听说过莱特兄弟,更不消说泛美航空公司了。对她和其他老年人来说,那家百货商店就是整个宇宙了,而这个宇宙却是非常非常小的。直到50年代,雷克维尔看上去仍然像是一张用颜料涂色的老照片。山民们穿着褪了色的破衣服,把马拴在马车前面的挂柱上。到夏天,老人坐在廊沿下一天一天地老去;冬天,老朽的家长们围坐在鼓肚子的火炉前玩跳棋。那是一个不同的世界,也就是我的世界。

马格芬县第一个姓弗林特的人是我曾曾祖父约翰·弗林特第二,他出生在西弗吉尼亚的斯哥特县。1828年,他19岁的时候,带着刚娶的新娘来到这条偏僻的山谷落户,新娘是名叫法妲·麦克法兰德的斯哥特姑娘。他们定居下来,并以英勇的气概在荒野里拓展出一片土地来。

约翰·弗林特当上了磨坊主和木匠,他开了一间木工坊做家具,又在利金河口的小溪上开了问磨坊。从此以后,这条溪水就取名叫弗林特溪了。我的曾祖父米尔斯是位木匠,还会打铁,他就出生在弗林特溪边的老家,到1918年去世之前一直生活在这里。祖父恩内斯特也是木匠和铁匠,可后来却当上了小学老师。他自己动手在雷克维尔修建了第一所小学,虽说只有一间教室,可雷克维尔世世代代的孩子们都在这里上学。到我出世的时候,我家祖辈已经有4代人生活在这条峡谷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几代人与其他先期到来的家庭通婚,包括阿内家族、荷斯金家族和弗尔恰尔茨家族。我与老一辈的大部分家族都有亲戚关系。

我小的时候,雷尔维尔才四十来人,四五户人家。整个县也才不过500人。大部分人丰衣足食,自己喂鸡、喂猪、养牛(产牛肉、牛奶和奶酪),栽谷种菜,还种烟草。散乱的木屋、窝棚和农舍全都挤在不大的一块地上,唯一的商业机构就是小小的百货店。我家来这里买盐和糖这类必需品,可人们来这里也是为了听听消息,讲些故事。

跟山里的大多数人一样,我们慢慢形成了强烈的历史感,当然还有宿命论。这些都反映在百货店和家里的谈话中。我们为自己的技能、辛劳的工作和我家的成就极感自豪,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都知道自己与“平原”上的人大为不同。我的祖父母是一条纽带,把我与往昔和最早来这里的拓荒者的后代联系起来。邻里都是些简朴实在的山民,他们的世界观为群山所局限,不仅妨碍他们流动,而且还束缚住了他们的理想。有些人思维迟钝,行动迂缓,可大部分人还是挺有常识的,他们对植根于阿巴拉契亚山区矿藏丰富的土壤的人生有着深刻的理解。

1942年11月1日,我出生在雷尔维尔的家里,父亲是克莱克斯登·弗林特,母亲是艾迪丝·阿内特。出世几周后,早已参军的父亲随船派到南太平洋去了。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直到1945年10月才回老家来。父亲回家时,我认不出他来。小时候他没抱过我,也没有看见我学会走路的样子。事实上,我父亲一辈子总是不如意,总是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总是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他小时候爱惹麻烦,可也不知怎么就把我母亲追到手了。他们结婚的第二年就生下了我。父亲嗜酒,从太平洋回家才几个月就又迷上酒瓶了。山里生活的慢节奏让他受不厂。我们一家人从来没有真正度过什么好时光,成功的希望更是渺茫。他退役回家后,立即又在家里引发了新的战争。当时工作很难找,可一旦找到工作,他会把工资全都喝掉,因而家里总是矛盾重重。

我父母1946年生下了第二个孩子,就是我妹妹朱迪。两年后又生了弟弟吉米。这两个弟妹中,我更喜欢妹妹一些。我关照她,当他的大哥哥和保护人,为此极感自豪。可这种亲密感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朱迪于1951年死于白血病,她死的细节我现在都不太想得起来,只有那份痛楚是清晰明白的,就好像发生在昨天。她那么招人怜爱,小小的年纪就死在乡村的小医院里。在她奄奄一息的日子里,家族的人都来守夜。我值夜的那天,她终于悄悄地走了,我心里很是伤心,想帮她也帮不上。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朱迪的死开了个很不好的头,自此以后,家人一个个离我而去。

次年,父母分开过了。这个小家因为死亡和离婚而散了架。当时我才11岁,随母亲到了印第安那的汉姆莱特市,她在这里找了份女招待的工作。吉米跟了我祖母莉茜。从那以后,吉米和我的年轻时代就一直分在两处过,分别投靠不同的亲戚。直到他已经长成少年我才又一次看到他。

现在用成人的眼光回顾过去,我当然会感受到儿童时代体验到的悲伤和离异之苦,然而在大部分时间单,我对这段时期的回顾并没有那么痛苦。我的自我感觉并没有因此而产生离异之苦,也谈不上什么情感挫伤。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我的童年是一场悲剧。也许是吧,可我一向都没太在乎这一点。像我这样的山里人都有一种强烈的命运感,我们接受到来的一切。我们的传统意识、我们讲故事的喜好,我们对亲情联系的感觉,不太可能因个人经历产生多大的偏移。我小时候没有记日记,也没有做任何类似的事情。因此,我的回忆是不完全的,不过是一大堆的五彩缤纷的形象和印象。也许,我忘掉的一切与我记得住的一切是同样重要的吧。

我最早的回忆只能追忆到3岁的时候,这时,离父母离婚的日子还远着哩。我还很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和堂兄到祖母阿内特家附近的烟叶仓库去玩。这是深秋的一天,寒风劲吹,把树上的枯叶扫落在地,我身上的薄衣挡不住阵阵寒气。为了找个避风的地方,我们就来到了两个仓库中的一间。头顶上有一排排用细棍串起来的烟叶和烟茎,都挂在椽梁上,就像倒过来的烟叶田。整个仓库闻起来就像一只雪茄盒。我冻得发抖,身上只有一件棉衬衣和外套。我捡了一些木棍来准备生火。因为才3岁,我对自己生火的技术显然判断失误,错了好大一截。我老练地架起柴薪准备引火,就像每个山里的孩子都会的一样,用火柴点着火,然后再加上刚捡的柴。有一阵子,我和堂兄烤得很是舒服。我完全没有想到抬头看看,直到听到毕剥声,并感到一阵热浪时才抬起头来。火星溅起来,早已窜到了头顶的烟叶上了。不一会儿,小火星已成燎燃之势。我们夺路而逃,冲过火焰中间时,热浪已经翻滚起来,引起一声爆炸,把屋顶都掀翻了,一直掀到邻近的山顶上。过了许多年以后,我慢慢就把这次火灾看作我一生的比喻。我无意之间把社会及政治机构的屋顶都掀翻了,可我倒仍然喜欢玩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