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学校教学与科研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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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教学的管理制度(3)

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教材管理

第六条实验教学大纲是检查和考核实验教学的主要依据,凡培养计划设置的实验课程,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要对本课程实验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技术及基本技能、实验项目选定的原则和学时分配、各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教学方式、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由教研室组织人员拟定(修订),经教研室审查后报中心,由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后批准实施。

第八条实验课程必须要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应当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或指导书;也可根据实验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组织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的编写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范围,按照教材建设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实验教学任务管理

第九条实验教学任务由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实验课确定,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在下发的学期《教学任务》中明确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

第十条指导师根据教学任务书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教学进程;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实验运行表》一式二份,报送实验办公室。

实验教学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实验中心和任课教师必须按实验教学计划确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开出实验课,并按实验运行表运行。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补课的,必须提出申请,经中心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二条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课前必须做好教案和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对新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做,并经中心主任或主讲教师确认后才能上岗;对新开设的实验则要求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试做成功后才能对学生开出实验。

第十三条实验课指导教师要集体备课,统一实验目的、内容与要求,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实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和内容。

实验教学过程与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实验课是学生的必修课,不得免修。

第十五条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不得喧哗、乱窜、和看实验无关的书籍,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自觉维护实验教学秩序。

第十六条学生在实验中应独立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完成实验报告,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要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公物,实验完毕,应将用过的仪器、器皿等洗净放回原处,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自觉维护实验室环境和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学生不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教师指导造成他人或自身的伤害,由本人承担责任;造成仪器损坏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八条实验指导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质量较高的教案和讲稿,实验开始前,必须提前15分钟到实验室,检查实验准备和学生到位情况,对学生要严格考勤。

第十九条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不断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学生实验。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严格考核,合理公正评定学生实验成绩,经常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十条实验技术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实行坐班制。要按实验指导书要求,认真做好每次实验课的课前准备工作,实验课进行时,应到实验室巡回,承担检查安全、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协助教师指导学生正规操作。及时修理、补换实验器材。实验课后收回借出的实验器材,并配齐下次实验所需物品,检查实验室的卫生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实验教学质量检查是学校实验教学管理经常性和重要性工作,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中心领导和管理干部都应重视实验教学检查,都要经常深入实验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评估、检查、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方法了解和检查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实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实验课成绩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条实验课都必须进行考核,未参加实验课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理论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应按学校规定进行补考。

第二十三条实验课考核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考核,平时考核分为提问、实验操作和实验报告完成情况等。期末考核可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理论考核可以以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也可结合进行。

第二十四条独立设课的实验课成绩,可根据学生平时实验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未独立设课的实验教学成绩,应按照教学成绩占总教学成绩一定的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

实验教学研究及实验教学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教学研究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都要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研究与改革,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要定期开展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实验教学改革的研究、实验教学效果调查分析、实验教学总结等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学校定期进行实验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对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取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实验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活动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历史记录,是考核教学效果,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总结实验教学经验的主要依据,各级实验教学管理干部、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要认真积累、整理和归档。

第二十八条实验教学档案包括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材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基本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用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等管理制度。实验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等。实验教学资料包括实验授课计划表、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实验课表、实验课记录、实验报告样本、实验教学抽测、考试试题、试卷、学生成绩单、实验教学研究论文等。其他资料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实验项目统计报表、仪器设备使用和保养维修记录、实验室活动记录、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对校内外开放的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记录、实验室安全记录等。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档案管理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1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管理水平,按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目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考核的组织与实施机构

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由教务科和教研室共同完成。

考核的项目及权重

(1)教学教案权重10%

(2)教学内容及进度20%

(3)课堂教学学生评教20%

(4)作业布置与批改10%

(5)课外辅导率10%

(6)拟题阅卷10%

(7)期末考试成绩20%

评分标准与办法

每个项目下面有若干条目,每个条目按A、B、C、D四个等级评定,然后取每个等级中值分按条目数取平均值得每项目评分,最后按各项目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总得分。等级与百分制对应关系。

A等中值分95分90~100分

B等中值分83分74~89分

C等中值分68分60~75分

D等中值分45分30~59分

考核内容及操作方法

项目一教案检查考核

由教研室负责每学期(大约在16~17周)对本室教师全部教案进行集中检查,并填写“教案检查写录表”。具体检查条目有:

(1)教案与授课计划相符。

(2)教案编写完整规范。

(3)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

(4)教学方法有针对性、有创新、教具挂图选用恰当。

(5)教学过程设计具体,符合学生认识规律。

(6)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能力培养。

(7)教案书写整洁,作图规范。

(8)课后小结分析对教学有指导意义。评分方法:每个教师按以上条目内容评定等级,每个等级以中值分按条目数取平均分即为该项目评分。如教师同时上多门课程,则应再按课程门数取平均分。凡属新开课还应结合讲稿撰写情况评分。

项目二教学内容及进度检查考核

由各教研室负责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分别对任课教师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及进度进行检查,并填写“教学内容及进度测评表”。具体检查条目有:

(1)期初审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

①计划内容完整程度;

②计划是否按时拟出;

③计划与大纲相吻合程度。

(2)期中检查授课计划与实际教学内容相差程度(%)。

(3)期末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评分方法:按以上条目评定等级,每个等级以中值得出该项目的评分。除特殊情况外,计划与实际教学内容相差学时数允许范围为6%,如果教师同时上多个班,则应再按班数取平均分。

项目三课堂教学学生评教调查考核

教务科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将填写教师姓名的“课堂教学学生评教调查表”发至各班,学生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收回教务科综合评分。具体调查条目有:

(1)授课条理清楚、概念准确。

(2)启发思维、联系实际、突出能力培养。

(3)讲述生动、注意效果,易于接受。

(4)板书工整、简繁适度、层次分明。平分方法:学生每条目按A、B、C、D四个等级评定等级。教务科将每条目取中值分后按条目数取平均分,再以学生填表人数取平均值得出该项目分值。如教师同时任多个班的课,则还应按班数取平均值。

体育课教师考核的具体条目有:

(1)仪态大方、衣着整洁、谈吐文明。

(2)熟悉学生、重视效果、关心体弱学生。

(3)严格要求、耐心细致、示范动作规范。

(4)课堂组织严密、教学步骤清楚。

(5)组织教学合理、注重学生体魄培养。

(6)坚持带两操,经常对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指导。评分方法同前。

项目四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考核

各教务科在每学期结束之前,对教师每门课每个班学生作业进行检查记录。具体检查条目有:

(1)是否按大纲布置作业。

(2)作业量是否恰当。

(3)是否定期布置作业。

(4)是否规范批改、全批全改。

(5)是否评讲作业。评分办法:按以上条目分别评定等级,每个等级取中值分计算该项目平均分。如教师同时上多个班课程,则还应该按班数取平均值作为该项目得分。

教师教学质量检查结果综合统计分析

各教务科教师为个体,按以上项目在“教学质量检查结果综合统计表”上统计汇总,并按照规定的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该学期教学质量考核总得分。该结果(得分)按照校发文“教师酬金计算办法”之规定处理。各教务科在每学期结束一周内将上述教学检查与考核原始记录交教务课存档。

13.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

加强教学的过程性督查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现制定本制度。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

(1)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学习辅导、考试评价等情况,并进行评估指导。学期末,要对教师备课、上课、案例研究、专题研究、撰写教学随笔和论文总结等业务质量开展自评、互评,进行表彰鼓励。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一次分析研讨,研究、制定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

(2)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安排,监控教学计划(进度)、教案(讲稿)、课标落实、学生学习状态与水平等日常教学工作。利用检查、评比、展示、交流等形式监控实验课材料、专业知识集、学生作业、后进生辅导、教学质量分析、试卷等。做好教学全面工作的监控与指导。

(3)校级行政以听推门课的形式为主,对教学的重点工作监控与指导。

(4)每学期教师根据个人教学研究情况,可提出“汇报课”申请,由教导处组织教学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家长等多方进行视导与评价;通过视导了解教学中的优势和问题。对研究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老师,总结推广其教学研究经验。对尚存在不足的老师,及时指导其改进教学方法。

建立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制度

要把教学质量检测与教学工作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以卷面测试的结果作为评定学校、教师和学生业绩的唯一依据。

(1)班级、学科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定项评比活动,以此加强对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监控。

(2)每学期安排对指定的年级、班级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1—2次监控测试,测试形式可采用书面测试、口试或操作测试;组织开展学科单项竞赛活动;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了解教学情况,督查指导教师的教学。

(3)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他们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学态度、专业水平和能力,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质量等方面的认可程度,以此来评估、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

14.教学工作的办公例会制度

例会是研究和布署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形式。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