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左手表扬,右手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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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不好好学习了——奖励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相比物质需求,孩子更需要的是被尊重、被认可和被理解。因为物质奖励带来的只是一时的满足,不会持久,只有精神上的愉悦和成就感,才能带给孩子永恒的动力。

我们小区有个叫周浩的孩子,今年10岁,上小学四年级。周浩是那种比较懒的孩子,平时不爱运动,所以长得特别胖。

周六周日,别的孩子都跑到足球场踢球,而周浩呢,除了卧在沙发上看电视,哪儿都不去。妈妈想跟周浩一起出去走走,却拉都拉不起他来。

有一次,妈妈在周浩的作文里看到,周浩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

于是,妈妈就和周浩约定:只要周浩每天清晨出去跑步20分钟,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再做30个仰卧起坐,三个月后,她就给周浩买电脑。

在电脑的刺激下,周浩做到了。所以,妈妈也就遵守约定给周浩买了一台电脑。

然而,电脑买回来后,周浩却一心沉迷在电脑游戏中,每天晚上玩游戏玩到半夜都不睡,早上不但不起来跑步了,而且,为了玩电脑游戏,连作业都完不成了。

父母滥用物质奖励,不但收不到想要的效果,有时甚至会适得其反。

小松5岁的时候,有一次陶京带他去游泳馆游泳。在换衣间,小松捡到100块钱,然后主动把钱交给了管理员。

陶京非常高兴,马上表扬小松说:“儿子,你做得对。捡到钱后要交给管理员,让管理员叔叔帮忙找到失主。你这种做法非常好!爸爸为你感到骄傲!”

不一会儿,丢钱的人神情慌张地来到换衣间,问管理员有没有看到他丢的100块钱。管理员就把这100块钱还给失主了。失主为了感谢小松,给小松买了一根雪糕。

回到家,小松高兴地对我说,他今天捡到100块钱,交给了管理员,管理员又把钱还给了失主,失主奖励了他一根雪糕吃。

我马上表扬小松:“你做得真好,妈妈为你感到自豪!不管捡多少钱,100块钱也好,1000块钱也好,都要上交。因为这是做人的品质,你一定要把这种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保持并发扬下去。”

小松上初二的时候,有一次在小区附近的车站捡到一个黑色公文包。小松马上把这只公文包送到附近的警务室,把它交给警察。警察打开看时,见公文包里不光有银行卡、几千块钱现金,还有一份非常重要的合同。

后来,失主找到我们家,要给小松2000块钱作为奖励。被我们拒绝后,失主做了一面“拾金不昧”的锦旗送到小松的学校,校长在全校大会上表扬了小松。

父母抓住孩子的良好行为给予表扬,不但能强化孩子做人方面的优良品质,还在陶冶孩子的情操、促进孩子心理健康发展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

小松班上有个叫王宇的孩子,家庭条件比较富裕。为了调动王宇的学习积极性,他的父母经常用物质奖励的方法来鼓励他学习。

比如,王宇不愿意写作业,他妈妈就以如果他主动写作业就奖他10块钱的方法来激励他。在父母只重物质、不重精神的“鼓励”下,王宇的学习动机被扭曲成为得到某种物质奖励而努力。

上初中后,王宇对物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有一次,王宇说同学们都穿阿迪达斯运动鞋,要求妈妈也给他买一双。

妈妈便向他许诺,如果他期中考试能考到全班前五名,就从头到脚给他换成名牌。

在妈妈一再错误的鼓励下,现在,王宇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要跟父母讲条件。只要父母不能马上满足,王宇便以“那我可不好好学习了啊”、“我下次不考高分了啊”来威胁父母,好像他上学是为父母上的!

物质奖励的实质是交换和逼迫,不但会伤害孩子的情感和自尊,时间长了,还会造成孩子“物欲难填”的心理,有碍孩子今后的道德发育。

相比物质需求,孩子更需要的是被尊重、被认可和被理解。因为物质奖励带来的只是一时的满足,不会持久,只有精神上的愉悦和成就感,才能带给孩子永恒的动力。

单纯的物质激励不但不能调动孩子的学习积极性,还容易使孩子养成懒惰、怕苦怕累、思想堕落等坏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