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菜根谭:华夏文化传世经典(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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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操履不可少变 锋芒不可太露

澹泊①之士,必为浓艳者②所疑;检饰③之人,多为放肆者④所忌。君子处此,固不可少变其操履⑤,亦不可露其锋芒⑥。

【注释】①澹泊:谓恬静无为也。汉书叙傅:“清虚澹泊,归之自然。”亦作淡泊。曾植蝉赋“实淡泊而欲兮”。②浓艳者:处身富贵名利之中的人。③检饰:谓行为敛戒也。④放肆者:性情放纵,无所畏惧的人。⑤操履:谓平日所操守及履行之事也。随书炀帝纪:“操履修洁。”陆游诗:“岂惟能文件,实亦坚操履。”⑥锋芒:一作锋,刃端尖锐处,亦以喻人之锐气。孟郊诗:“慷慨丈夫志,可以耀锋。”后汉书袁绍传:“瓒亦枭夷,故使锋芒挫缩,厥圆不果。”三国志魏志程晓传:“小人畏其锋芒,郁结而不果。”

【译文】恬静无为的人,一定被那些置身名利场中的人所猜疑;行为谨慎的人,一定被那些无所不为的人所顾忌。君子如处身在这样的环境,当然不可以稍微改变他的操守,也不可以显露他的锋芒。

【评析】淡泊之士为名利场中之人所疑,检饰之人为放肆之徒所忌,乃必然的现象,这道理如同忠良之士会被奸佞之徒陷害。不过,人之所以为人,乃在有不可移易之志;小人自小人,君子自君子,只要不太过标榜,自可不受猜忌祸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