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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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侵权责任法(5)

2.批复性侵权法司法解释

这种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侵权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以批复、复函的形式作出的司法解释。它解决的是侵权法在适用中的具体问题或具体案件适用侵权法的问题。其特点是,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形式灵活,但效力不及规范性司法解释的效力强,仅对个案的处理有拘束力,对类似问题具有参照效力。

侵权法司法解释的上述分类,不仅以其外在表现形式作为划分标准,其产生的过程、针对的问题以及效力均有不同。规范性的侵权法司法解释的产生,是经过反复调查研究概括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再对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依据侵权法的规定和原则进行规范性的解释。批复性的侵权法司法解释来源于地方人民法院对适用侵权法的不同理解或疑难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这些问题,作出批复或复函。正因为如此,规范性解释和批复性解释都具有不同的适用对象和效力。这两种司法解释相辅相成,构成完整的侵权法司法解释体系。

二、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作用

从总体上说,侵权法司法解释的作用,与侵权法本身的作用是一致的。从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对于侵权责任法的作用来看,侵权法司法解释的作用是:

(一)补充侵权法立法的不足

我国的侵权法作为民法的组成部分,存在立法的不足。在司法实务中,不断发现侵权法立法的不足,理论研究中发现的问题也不断地反映到司法实务之中。侵权法司法解释抓住这些问题,作出如何适用法律的说明,丰富了侵权法的内涵,补充了立法的漏洞,完善了侵权法的体系。主要表现是:

1.通过司法解释确立侵权法没有规定的新原则

例如,《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名誉权保护作了明文规定,但是对于死亡人的名誉权是否予以保护,没有规定。对此,1989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亡人的名誉权应受法律保护的函》和1990年10月27日《关于范应莲诉敬水祥等侵害海灯法师名誉权一案有关诉讼程序问题的复函》,对此作了明确的解释,确立了自然人死亡后其名誉应依法保护的原则,后来又在规范性的司法解释中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则在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等方面,更是补充了立法的不足,其保护人格权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

案例22

叶某家里有一张祖宗的画像,有100多年了。画像上的祖宗是周围30多户人家的共同祖先,每逢过年时,周围30多家叶姓人家的人都要来磕头拜谒,祭奠祖先。由于这张画像年代已久,叶某找到一家装裱店,请店老板钱某装裱。

钱某收了这张画之后与太太外出旅游,其岳母在家打扫卫生时,将叶某的祖宗画像当作“破烂”卖给收废品的人。钱某无法向叶某交付画像,与叶某商量赔偿问题。因达不成协议,叶某向法院起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要求除了赔偿画像损失之外,还请求钱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赔偿10000元人民币。法院支持了叶某的诉讼请求。

2.通过司法解释填补侵权法的立法漏洞

所谓立法漏洞又称法律漏洞,系指关于某一个法律问题,法律依其内在目的及规范计划,应有所规定而未设规定。修补的方法,就是类推适用法律。侵权法司法解释使用这一方法,对侵权责任法立法漏洞作出规范性的司法解释,予以修补。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具体人格权,但对人身自由权应当如何进行民法保护,法律未设规定,显系漏洞。为了填补这个漏洞,《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人身自由权的法律保护,完善了对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3.通过司法解释对某些特别情况作出不适用一般原则的规定

例如,诉讼时效制度是普遍适用的原则,为了对国家财产加以特殊保护,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0条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对适用侵权责任法的分歧明确立场

侵权法司法解释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明确适用中的认识分歧,作出肯定哪种主张,否定哪种主张的解释,并在实务中执行。主要是纠正某种对侵权责任法适用的错误认识,肯定争论中的一种意见,提出一种新的适用法律的办法。

(三)将侵权责任法不确定的问题具体化

规范性概念和概括条款在侵权法中大量存在。法律的不确定规范概念及概括条款的主要功能之一,在于使法院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伦理道德价值的变迁,而适用法律,使法律能与时俱进,实现其规范功能。这些规范性概念和概括条款如不具体化,实务中便无法适用。因此,将侵权法不确定的问题即规范性概念和概括条款实现具体化,也是侵权法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之一。例如,侵权赔偿方法的具体化,是侵权法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采纳侵权责任法的科学理论作为司法解释的基础

侵权法学理论是侵权法立法及司法的理论基础,侵权法学理论的深入发展,必定推动侵权法立法和司法的不断进步。侵权法司法解释采用科学的侵权法理论,将理论与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正是侵权法司法实务不断进步的因素之一,同时又可以推动立法,促进侵权法学研究不断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在这方面应当特别提到的司法解释是《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全面吸收了学术界关于人格权法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研究的成果,完整地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在保护人格权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一部极为重要的司法解释。

《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之后,最高人民法院面临一个对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整理和补充的问题,在适当时候制定新的、全面的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三、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的适用

侵权法司法解释适用效力的原则是:规范性司法解释具有普遍适用效力,批复性司法解释原则上只具有参照适用的效力。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应当适用于侵权行为案件的审理之中,一经适用,就应当在判决、裁定中直接援引,作为判决、裁定的法律依据,所应区别的,是司法解释与法律本身的地位和效力,不应当混同起来。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介绍了有关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侵权责任法是指有关侵权行为的定义和种类以及对侵权行为如何制裁、对侵权损害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特征表现为内容具有高度概括性和复杂性、体系相当完备而且系统。其次说明了侵权责任法的功能、渊源、结构。

侵权责任法主要有补偿、惩罚、预防三大功能,以及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立法目的;它的法源是宪法、民法、其他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结构包括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法,并且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具有重要作用。再次介绍了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体系中的相对独立地位以及与刑法、行政法、合同法等其他法律的联系和区别。最后介绍了侵权特别法和侵权法司法解释。

关键术语

侵权责任法、法律地位、调整功能、立法目的、渊源、普通法、特别法、司法解释

思考题

1.侵权责任法的概念是什么?有哪些特征?

2.侵权责任法有哪些功能?

3.侵权责任法的法律渊源是什么?

4.侵权责任法的结构是什么?彼此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5.侵权特别法的适用方法是什么?

6.侵权责任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类型?应当如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