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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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历史发展(6)

5.反对媚俗与炒作,加强新闻传播从业者形象建设: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战略性变化

20世纪90年代的最后几年,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出现了战略性的变化。反对媚俗与炒作,加强新闻传播从业者形象建设,成为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20世纪90年代末的最后几年,随着新闻改革的向纵深发展,新闻传播媒体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媒体与市民大众的距离日益接近。但是,不少媒体,特别是报刊的周末版或星期刊、电台电视台的娱乐综艺节目以及90年代末兴盛起来的都市报等市民报纸,对怎样为市民服务这一问题却不甚了然,为追求发行量或收视率,新闻传播界刮起了炒作与媚俗之风。不少或耸人听闻、或捕风捉影、或格调低下的东西,乃至揭人隐私的东西,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报刊上、广播中、荧屏上。有些媒体甚至迎合社会上的低级情趣,把庸俗当有趣来大肆炒作。某运动明星不谙英语、穿着“操……”英文字样的裤子出现在公众场合已不雅之至,但自有记者把这一幕抢拍下来,登在报纸上“传销”给千千万万个男女老少。少年儿童从电视上学会抢劫杀人,过去我们一直当作西洋镜来看,现在也已出现在黄土地上。此外,“有偿新闻”之风虽大为收敛,但虚报发行量或收视率以提高广告份额等不正当竞争现象却较前更为严重,反行业不正之风的斗争尚须常抓不懈。新闻失实这一痼疾也因炒作之风日盛而旧病复发,且其症状较前更为凶险。

针对新闻传播职业道德问题日趋复杂化这一新情况,党和政府除了继续强调坚持不懈地反对“有偿新闻”等行业不正之风外,还及时调整了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战略,提出了反对媚俗与炒作、加强新闻传播从业者形象建设的新要求。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新闻传播界在重拳出击“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的同时,已开始展开树立正面形象、加强正面教育的活动,宣传、树立了一些先进榜样,以弘扬行业正气。1996年初,江泽民在视察《解放军报》时所作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要讲究职业道德,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的新要求。

1998年6月15日,人民日报社自6月15日即《人民日报》创刊50周年纪念日开始,在全社范围内开展“加强党中央机关报记者形象建设”活动,开新闻传播从业者形象建设之先河,是国内第一次具有全国影响的树立正面形象的活动。在这次活动中,人民日报社提出了党中央机关报记者形象建设的5条基本要求:立场坚定,方向正确;作风深入,实事求是;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谦虚谨慎,团结互助。这一活动,以两年为一个周期,作为报社的一项常规活动持续进行。

2000年9月26日,中宣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新闻界精神文明示范单位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加强新闻界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全国新闻系统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特别是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之后,树立记者形象的活动,开始成为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2001年初,新华社也在全社范围内开展“护牌”活动,严厉打击社会上不法分子假冒新华社名义进行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制止社内极少数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以维护国家通讯社的崇高信誉。

2001年年初,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在新世纪第一年,突出抓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和新闻职业道德教育的活动,增强广大新闻工作者尤其是青年编辑、记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创新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在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方面取得新的进展。2月27日,中国记协在北京召开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教育活动座谈会,强调全国新闻界要进一步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活动,要把这一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新闻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认为这一教育活动是建设高素质新闻队伍的迫切需要。

新闻传播教育改革也与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紧密联系,高校新闻传播学专业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1998年7月,教育部颁布实施经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与之配套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在《专业介绍》中,《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广播电视法规与广电职业道德》、《中外广告法规与广告职业道德》三门20世纪90年代后才开设的新课程,分别被列为新闻传播学类的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三个专业的主要课程。各出版社也将新闻伦理学着作与教材列为重要出版选题,自1995年第一本新闻伦理学专着出版以来,至少已有10本有关专着或教材先后问世。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作为改革开放后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也顺应正面教育与行业自律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深入而不断完善。从中央到地方,大多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还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或单位的自律信条。

1999年4月16日,我国23家已上网的媒体首次聚集北京,通过了《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12月,中国报协针对报社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制定了《中国报业自律公约》。

6.“三项学习教育运动”的兴起与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在新形势下的深入

2003年后,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展开。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在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从2003年起,在新闻传播界广泛深入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学习教育活动,以提高新闻传播从业者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改变媒体及其从业者的社会形象,增加媒体的公信力。在“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求是杂志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联合向社会公布自律公约,在正面学习的同时开展打击虚假报道、有偿新闻、不良广告的行业不正之风和迎合社会低级趣味的媚俗炒作之风。

2009年6月24日,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对进一步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指示精神,把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作为新闻战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新闻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新闻传播事业健康发展。

总之,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为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采取的重要举措。2003年10月以来,新闻传播界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新闻传播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作为新闻传播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逐步引向深入,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广大新闻传播从业者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的自觉性上有了新的增强,在坚持党性原则、把握正确导向上有了新的进步,在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上有了新的变化,在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上有了新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新闻队伍的建设和新闻传播事业的健康发展。

2009年11月9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第三次修订《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这次修订工作,于2006年开始启动,历时三年。2009年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在内容上吸收了1997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对新闻宣传和新闻工作者的新认识、新要求和新闻传播实践中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修正了1997年版《准则》中的一些已经跟不上形势变化的内容。在体例上,2009年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将1997年版的6条调整为7条,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发扬优良作风、坚持改革创新、遵纪守法和促进国际新闻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学习思考题:

1.西方早期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2.社会责任论的问世,对西方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起了什么重要作用?

3.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思想来源与理论基础是什么?

4.我国近代进步报人提出了哪些新闻传播伦理观点?

5.中国共产党的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怎样形成与发展的?

6.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是在什么历史条件下提出的?

7.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建设历程可分为哪几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