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普通语言学论文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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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语言作为研究客体的意义(2)

心理机体上发生的情况与物理机体的情况几乎是一样的。一个地方的血液污染会遍及整个机体。思维的一个领域中的概念混合也会对其他领域产生坏影响。

在平庸的学校语法中都是一些无乐趣、无用和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概念混合,文字与语言混合,字母和音素混合,词语的语音划分和形态划分混合,生理语音和历史语音起源混合,短暂易逝的状态与稳定的状态混合,状态与一系列过程混合,变化与存在混合,生理与心理混合,稳定的人类成分与历史现象混合等等。谁要是不幸接触到了这样的语法,就会很难学习,或许任何时候都不会改掉将人与身份证、民族与字母表、民族与宗教信仰、一个人的出生与他的公民权利、性别差异与精神、政治经济权利的差异、某时某地出生的人与某种其他的世界观、某些偏见强加于他的必要性、人的尊严和他的官位、人的精神价值与其得到的内容混合的习惯等等。

可以借助于对学生固有语言的详细观察和试验,首先积极地反对社会生活不同领域这一类概念的混合。

语言是社会或者心理—社会表现中最简单、最丰富,同时却又是每一个人精神世界中经常、不断存在的现象。在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面前,语言具有教育技术上的优势,它总是在手边,总是存在的,而且在观察语言时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器具和辅助设备。

每一个儿童有权利要求老师意识到他自己固有的语言,意识到这个取之不尽,且用于最广泛和最深入观察的材料。

而且,语言的如下方面可能被学生的意识所认识或者阐明:

发音和听见的过程;

分解复杂的语言整体和确定语言的简单单位及其组合;

研究现行的言语结构;

语言形式之间的联系,词语和短语意义之间的联系;

词语及其部分语音和意义上的亲属关系;

个体语言和全民语言的差异;

文字与语言之间的联系,文字表象与发音和一般的语言表象之间的联系;

认识文字的特点。等等。

这时应当注意一种情况:文字是处于两个方向中的人们之间的中介。

1)在此时,在远处。

2)在数代人中,在时间内。

在学生的大脑中确立对此时的活语言有意识的态度之后,可以试图借助于类似结论,将它们引入到研究所谓的语言历史中,也就是在一代人向另一代人过渡时所设想的顺序中。

在学生的大脑中存在两种语言时,可以冒险向他们建议比较评述这些语言的相似、差异和一般的特点。不管这些语言是否有像俄语和波兰语、立陶宛语和拉脱维亚语、德语和英语、拉丁语和法语那样近的亲属关系,还是稍远一些的亲属关系。

根据结构比较语言是发展学生观察力和科学思维有成效的手段。但这是相当复杂的任务,不应当滥用。

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使学生相信语言及社会生活中其他与语言类似的表现形式的心理性。

观察语言培养了智慧进行心理—社会观察的能力。

当然,我此时只是针对“祖国”的语言,也就是塞满学生大脑的那种语言。只有活的语言,存在于学生大脑中的语言才能归附于全面观察和试验。

所谓“古典语言”的教育作用不是别的,而是从过去继承的残余,并且从现代角度看,是由于偏见的介入带来的残余。曾经,在中世纪,在这一偏见中隐藏着正确的实质,隐藏着正确理解语言在培养智慧时作用的萌芽。那时,因为拉丁语是学术界同行的母语,他们以藐视的态度,就像对待老百姓的语言,对待行话一样去看待其他语言,按照西欧中世纪的观点,配得上这个称号的人实际上掌握了拉丁语。他的这个学术母语,他的这个“语言,我们的语言”在语法中得到了分析,也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得到了认可。

在我们的时代,以我们现代观点看,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将母语的作用看作是拉丁语的作用,所以,在研究拉丁语时,我们不能发现普通教育的手段。

但是拉丁语在中世纪的全国性在我们这里具有了其他形式,变成了必须研究个别国家的全国性语言。将某种教育学不能容忍的全国性语言强加给学生们的做法与以藐视的态度对待地方语言是一致的。这些地方语言必定会被犯罪式的和眼光短浅的官僚主义者和自己祖国的爱国者消灭掉。

我认为,从正确的教育学角度看,在每一所学校都应当研究一种语言,将其看作是发展智力的必要手段。这种语言就是学生们带到学校的语言,这种语言应当是教学语言。其他的任何一种语言都不应当是必需的。

但应当这样安排,使所有的学生有可能实际上掌握下列范畴,然后将其作为观察和试验的对象:

1)在俄罗斯,在现有条件下就是俄语。

2)广泛普及的欧美语言:德语、法语、英语,视可能的情形,还有意大利语。广泛普及的世界语也应当属于这类语言。

3)外国公民、某个区域及其部分地区的语言。

4)所谓“古典”语言,拉丁语和希腊语。

这最后的两种语言对于我们欧美文化具有意义。因为所有科学—技术术语材料都是来自这两种语言。

谈到研究语言时,我暂时不去关注文学和文学作品的研究。在方法上和任务方面这些科目都比较特殊。

观察母语和试验可以成为发展智慧的手段。但必要前提就是有足够材料和献身于事业的教师。否则,如果没有教师,最好不要做这件事情,只是简单地局限于从实践角度完善该语言(文理通顺,自由掌握口语和书面语)就可以了。如果从事语言研究的教师完全不懂语言,那么对于学生而言,他的努力只能是有害的,而不是有益的。

考虑到研究语言的重要性,必须用我所指出的方法集中力量培养技艺高的和忠诚于事业的教师。

从我所述的内容可以看出,在研究语言时,我不允许任何教条式的教科书存在。研究语言就是自我观察和观察其他语言,不需要教科书的帮助。学生自己应当观察,对现象进行分类,作出概括和结论,而教师这时起着领导者作用,按照苏格拉底的话说,起着帮助产生生产想法的助产士的作用。

当然,在自学时,因为没有教师——领导者,相关印刷的指南就可以充当教师的角色。

就是在有教师的情况下,还是希望有含有系统编排的例证和习题集的教科书,只是不要包含教条式语法内容。因此,这就是习题集。

最后,我提一点实践性的建议:

必须组成一个教育联盟下设的制定母语教学计划和寻找最佳培养教师的方式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成员至少包括各个民族的了解各个民族母语的代表。当然,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是语言学和教育学方面的专家。

每一种母语教学计划的细节之处都应当由各个地方民族委员会制定。

类似委员会的任务就是确定最合适的和各种各样的教授阅读、书写的方法,以及从实践角度研究其他语言的方法。

原则(论纲)

1.研究语言时应当区分两个方面:

a)实践方面,也就是掌握某种语言,将其看作是一种工具,看作是人类交往的手段。

b)理论方面,语言是科学研究的对象时,是发展智慧有意识的主宰手段。

2.在实践掌握语言方面,我们面对的是每一个人的自由定位。每一个人都有权利选择和解决问题。他希望与若干个语言社会团体进行交际。

3.所有能够听见和说话的人,也就是所有人,除了聋哑人之外,通常只掌握一种语言,既没有个人意志的参与,也没有他人意志的参与。这就是母语。这种语言就应当是教学语言。

谁也没有权利将其他语言强加于人。对于教育学而言,不存在任何通常必要的国家、宗教的或者“古典”语言。

4.但是学校应当给所有学生提供掌握其他语言的可能性,无一例外。借助于这些语言与某一社会和领域的外国公民进行交际,与该国家的中央机关发生联系,至少与本国之外的一部分人类发生交际,与文化人类发生交际。

5.使用作为研究对象的语言,其目的在于促进智慧发展。语言的使用就是理解母语。这种理解母语的方式应当根据可能,也就是拥有教学力量时,被认为是必要的教学科目。

6.也应当这样理解其他自愿掌握的成为了某一个人第二种语言的语言。

7.可以根据居民的意志确定每一个学校的教学语言。

8.任何的少数民族都有权利在学校学习自己的语言,有与其对村社、区域或者全国的公产的贡献相适应的村社、区域和国家参与维持学校费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