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这样读资治通鉴(第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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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中央权威不容侵犯

世宗孝武皇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

凡淮南、衡山二狱,所连引列侯、二千石、豪桀等,死者数万人。

……

立皇子据为太子,年七岁。

究汉初历代,除文帝时期比较和谐以外,高祖不说,孝惠、景帝、武帝时期都有内部反叛的问题。

反叛在古代,都是十恶不赦的罪名。

何谓十恶不赦,先抄一段:

一、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三、谋叛,指背叛朝廷。

四、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五、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之人及肢解人。

六、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八、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九、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十、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当然,“十恶不赦”是在后世才总结出来的罪名,但在当时,淮南王刘安的罪行不够“反”但也够“叛”。“反”是指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叛”是篡党夺权。

中国历史话语权一直在中央,“大一统”是主流。所以,凡是地方反对中央的,一般不予肯定,倘若反对中央惨遭失败,更是不会肯定。“淮南多横,举事非正。”

七国也好,淮南、衡山也好,都是宗室,也都是地方势力,宗室反对中央,从人情上讲,不够意思,同室操戈,兵马未动,已经输了三分,明燕王朱棣“叛”了中央,主流史观都认为叔叔抢侄儿的皇帝宝座是不对的,不要说建文皇帝是个不错的皇帝,就是差点,贤王也不能随便废掉君主,因为皇帝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权的象征,随便换皇帝叫动摇国本,一般情况下,受过正统教育的官僚体系都反对这么做。

“大一统”的观念之下,“中央永远正确”也就是应有之义了,我们抛去皇帝和诸侯王个人的野心和算计,从我们今天的生活经验看,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关系却也值得探讨。

中国历朝历代,不管地方官制如何,分级有多少,从本质上看,管理是“扁平化”的,亦即中央直接对老百姓,中间的官员不过是皇帝的代理人而已。也就是说,没有比宗族更大的利益集团可以和中央抗衡,而宗族的力量,在皇权面前小得微不足道,所谓“灭门县令”,一个县令(皇权的低级代理人)就可以让一个宗族完蛋。

分封王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的存在有历史渊源,但在汉初四代即走向终点,淮南、衡山死者数万人,我们与其看成是一次粉碎分裂主义的胜利,还不如看成皇帝专制极权得到了最终的确认。从此,中国除了非正常时期的割据和分裂,在正常的政治体制框架内,再没有可以和中央分庭抗礼的地方利益集团了。

淮南王刘安组织编撰过《淮南子》,这是个有文化、有理想的王,不是个骄奢淫逸的王,他的灭亡,中国历史更有一声叹息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