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这样读资治通鉴(第3部)
12310500000045

第45章 查办亲贵的政策水平

孝成皇帝永始四年(公元前13年)

梁王立骄恣无度,至一日十一犯法。相禹奏:“立对外家怨望,有恶言。”有司案验,因发其与姑园子奸事,奏:“立禽兽行,请诛。”太中大夫谷永上书曰:“臣闻礼,天子外屏,不欲见外也;是以故帝王之意,不窥人闺门之私,听闻中冓之言。《春秋》为亲者讳。今梁王年少,颇有狂病,始以恶言按验,既无事实,而发闺门之私,非本章所指。王辞又不服,猥强劾立,傅致难明之事,独以偏辞成罪断狱,无益于治道。污蔑宗室以内乱之恶,披布宣扬于天下,非所以为公族隐讳,增朝廷之荣华,昭圣德之风化也。臣愚以为王少而父同产长,年齿不伦;梁国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丽;父同产亦有耻辱之心。按事者乃验问恶言,何故猥自发舒!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过误失言,文吏蹑寻,不得转移。萌牙之时,加恩勿治,上也。既已案验举宪,宜及王辞不服,诏廷尉选上德通理之吏更审考清问,著不然之效,定失误之法,而反命于下吏,以广公族附疏之德,为宗室刷污乱之耻,甚得治亲之谊。”天子由是寝而不治。

梁王刘立,是景帝的弟弟梁孝王的八世孙,这些王孙贵戚,属于标准的富贵闲人,生下来就是为了享乐的。我们都羡慕今天的大款日子过得舒坦,其实,比起当年的藩王来说,那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今天的有钱人很难像王爷那样无忧无虑,即使你丫可以做到无忧无虑,但你也不能无法无天。而那个时代的帝王后裔,某种意义上讲是无法无天的。他们只要政治正确,把中央哄开心,基本上不受法律的管束。梁王刘立在享受生活之余,吃饱了没事干,议论朝政,“对外家怨望,有恶言”,这就有违政治正确的原则了,宗室子弟看不惯外戚牛气烘烘,心气高,酸水多,所以忍不住想说,一说就犯忌。

以言获罪,不仅老百姓特别是知识分子有这个幸运,嘿嘿,皇亲国戚也有,在这方面,大家倒是平等得很。

中央派来的专案组来查梁王的案子,其实就是要从反动言论追查出思想根源。最后结案的时候,就得找一些经济、作风问题,以政治问题获罪,以经济作风问题结案,这个大家都明白,都知道不能摆在桌面上嚷嚷。

要查这些宗室贵戚的作风问题,就和在干部队伍里查贪官、在茅坑里找粪蛆一样,立竿见影,百试百爽。

这次查梁王刘立,材料有点猛,很黄很暴力。从这位小梁王电脑硬盘里,查出了艳照,这不算什么,关键有一位疑似是小梁王的姑姑。专案组的建议是:“立禽兽行,请诛。”

据说李自成当年为了整肃军纪,在自己的刀上刻字:“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妇如淫我母!”中国人对比自己长一辈的女人向来是特别尊重的,说话不恭敬都不可以,何况和姑母那个。

专案组查明的可能是事实,但是不能以此立案和定罪。统治集团在清除自己内部的垃圾时,是有自己尺度的。问题永远是个人问题,个人的错误和罪行是要和组织择清的,即使全部是个人问题,也要考虑这些问题会不会让老百姓产生联想。凡是能联想到这是组织的问题,这是制度的问题,这时就不是个人问题了。太中大夫谷永同志给皇帝上疏,把这个问题阐述得很清楚,啥叫政策水平,谷永同志的文章就叫政策水平。锐圆试着解读一下:

首先,不论公私,有一条原则,“不窥人闺门之私,听闻中冓(gōu)之言”,男女关起门来做什么,说什么,别人不能窥视,更不能强迫展示,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这是人权。相比之下,捉奸在床是既无聊又违反人权的。老公或老婆堵门捉奸,警察抓嫖客妓女的现行,都是陋习,应该坚决摒弃,要不会妨碍和谐社会和伟大复兴。谷永同志这条讲的不是一般有水平,而是相当有水平。

其次,他说:“《春秋》为亲者讳。”仅从字面理解,这句话也是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在某些问题上,在一定条件下,为亲者讳,或为普通人讳都是必要的。

第三,谷永按照锐圆一贯倡导的“三常主义”对小梁王进行开脱。意思是以小梁王的条件,年轻美女大把,犯不着和自己的“父同产”乱来。以常情来掩盖不近人情的龌龊事,比较厚道。

第四,谷永同志知道,查这类案子,专案组的同志们情绪比较高涨,难免“有所迫切”。

最后,谷永同志建议,选派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再查,他们去查,结果肯定不会是这样(主题先行了嘛)。复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以广公族附疏之德,为宗室刷污乱之耻,甚得治亲之谊”。总之,不管是不是事实,反正定性为“宗室污乱”是绝对不可以的,社会影响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