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白鹿洞书院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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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清初书院尚留存蔡公维修名声震

清代初期,统治者对士人的思想控制较严,把学校教育和书院教育都纳入控制范畴。顺治九年(1652),清世祖福临曾立“卧牌”于各地官学的明伦堂,申令:“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人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正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同时还申令:“不许别创书院,群聚结党,及号召地方游食之徒,空谈废业。”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护清代统治者的利益,使知识分子不敢乱说乱动,否则就要严加惩处。对书院只是维持,严格控制。

清顺治三年(1646),南康知府是李长春,四年(1647)李长春升迁。此时白鹿洞书院由于尚在开办,没有受到什么损失。李长春的继任者为聂应井。李长春迁升前,倡议并捐俸修葺白鹿洞书院。因南昌金声桓举行反清复明起义,白鹿洞书院生员吴江也参加起义,起义军与清军战于星子,故维修事项暂停。顺治七年(1650),前任南康知府聂应井与现任南康知府徐士仪、司马黎民贵、星子县令薛胤隆商议李长春提出的维修白鹿洞书院事,大家都表示同意。陈谟具体负责维修,由他采购木材、青砖及建筑用料,先维修礼圣殿,再建文会堂、讲修堂等,数月完工。参加维修的人认为此次维修是李长春所倡,而此时李长春已在福建福宁道为官,他们就千里去书请李长春作记。记成后刻石。

蔡士英是清代首位振兴白鹿洞书院的要员。他是汉军正白旗人,顺治间为江西巡抚。他到任时,白鹿洞书院虽然经过李长春的维修,但由于无人管理,主洞教师、生员都已散去,院内杂草丛生,宫墙及部分建筑摇摇欲坠。蔡士英向聂应井详细地询问了白鹿洞书院的情况,虽然聂应井在维修后又有一段时间没有去过白鹿洞书院,但他还是知道书院的损坏情况,只好详细进行了汇报。蔡士英听了聂应井的汇报后即要求南康府县清理洞田,重新维修房舍,增加书院田租。他还多次写信给熊维典,聘他为白鹿洞书院主洞。但不巧的是,李长春升任行郡司理,到淮河监督粮运,星子县令又去世,以至振兴白鹿洞书院之事中途耽搁,生徒又散去。不久,蔡士英奉命督漕,在星子等待上任时,又到白鹿洞书院视察,参拜礼圣殿,游览旧址,看见书院径荒不扫,尘莓满院,询问在院留守人员,为什么管理得这样不好。留守人员告知书院的经费被人侵吞,租谷无人交纳。他认为这不是洞主的过错,是因为没有规章制度管理,于是又亲自主持恢复白鹿洞书院的工作,建立规条,对那些侵吞书院财产的人进行处罚,并贴出告示:

照得江右夙称人文名区,理学渊薮,所赖境内祠宇书院,钟鼓式依,故代多传人,复先辉映。今查有白鹿洞,坐落在星子县地方,古迹炳然,照著传志。数年以来,缘惊心于赤白,遂谢事于铅椠,以致门无负笈,室鲜传薪,因而垣颓砌断,鸟宇虫封,樵竖丐僧,潜藏溷厕。夫有事斯土者,既不能鼓吹圣道,表彰绝学,而一二旧址,且使榱题不保,俎豆无光,不几有司者之耻,而豫章之士之羞也!本部院念切在兹,未忍陨坠,除清查学田、聚徒课讲,另文申饬外,合行严禁。为此示仰该县印捕,并地方人等知悉,嗣后,即将白鹿洞书院扫除洁净,内外肃清,仍委附近居民常川看管,不许容留闲杂人等在内混扰。其圮毁倾败者,量行修葺。如有好义士民,乐输鼎新,许即申报本部院,以凭奖励。如果宿儒硕士,往来辐辏,继先启后,再成盛举,未尝不以一日廓清之功,为斯文之未坠之幸也。特示。

为了振兴白鹿洞书院,杜绝一切有损书院财产的行为,维护书院的秩序,蔡士英特制定洞规,以供在院人员及与书院有联系的人员和单位遵守。《巡抚蔡士院示定洞规》内容如下:

照得白鹿洞原系先贤旧迹。前人捐置洞田,收租征银,以为讲学之资。嗣因兵火之余,尽行废弛,洞租银两,俱为无名费用支销。今本部院力为请出,延请洞主,振起文风,仍复如故,开讲理学。每年费用不足,会用前任李臬司,暨学道馆县捐资六百二十一两一钱八分零。复买吴苏子田六百余亩,入洞收租。计本洞原田及新置田除完粮外,每年共收洞租银九百三十八两零。除七百八十六两相应派定支销款目,其余之银以为大修先贤祠宇及书廨等需。除檄行道、府遵照处,示仰儒官,诸生一体知照。

一、主洞公费每月支银九两,一年共银一百零八两。

一、副讲每月支银四两五钱,一年共银五十四两。

一、每月会课诸生约计六十名,供给六两,一年共支银七十二两。

一、实住洞生十名,每名每年给银七两二钱。共银七十二两。

一、每月二次大会,一等一十五名,每名赏银三钱,二等约取三十名,每名赏银一钱五分。每月二会,共银一十八两,一年共银二百一十六两。

一、公费银一百两,以备贤士大夫、远方游士往来供应,每年终呈报细数开销。

一、修理三十两。

一、每年约刊会文十篇,共费银三两,每年共银三十六两。外刷印纸张银十两,二项共费银四十六两。

一、督洞儒官一员,每年支公费银一十四两。

一、会文小纸,每会约费银一两,每月二会,一年共银二十四两。

一、本洞并颜鲁公祀春秋二祭银五十两。

一、集远儒,书院聚四方之俊彦,非仅取材于一域也,或有远朋,闻风慕道,欲问业于此中者,义不可却。副洞长先与接谈,观其人果为有道之士,或才学迈众者,引见主洞,再加质难。品行灼然可见,当留住洞中,以资切磋。其供给照常额宜加每季三两,示优隆远客之意,会课赏格,仍照例颁给。

这时候,李长春又来到九江,蔡士英非常高兴,用快艇前往迎接。李长春听说蔡士英在书院,也非常高兴。两人很快在书院见面,书院的师生更是高兴得像过节一般,白鹿洞书院一片喜庆气氛。李长春称赞蔡巡抚为书院作出了巨大贡献,蔡士英称赞李长春出力不少。“洞中规划,灿然明备,彬彬秩序,方隆未艾,庶几千余年,明道之区不坠于今日矣。”蔡士英谦虚地说:“明道之责,主洞者之教也,余何敢参。”李长春等请蔡士英将此次重修白鹿洞书院作记,蔡士英也欣然答应了。蔡士英的记被刻在一块碑石上,此碑石尚在书院,保存完好。

蔡士英身为要员,不能长住鹿洞,但他仍关心书院的日常事务,经常向书院主持人及南康的官员打听白鹿洞书院的情况。他在《淮上与司理范礽言洞事书》云:“门下种德降祉,宏德垂风,明形弼教于青山绿水中,作川岳主人。”“白鹿在望。”“自移淮海,鞭长莫及,然每饭不忘此地也。”龚军厅至云:“门下锐意斯道,鸠工文殿,崇樊师儒。”“闻星子县令亦属同心。”“儒官余保定勤恪可嘉。”“当用鼓吹致之,以欣其任事之志。”对关心白鹿洞书院的人和事颇为赞赏。

蔡士英在《三与范礽书》中说:“近闻圣殿修未竟,庑殿仍旧倾颓,诸生托足无所,殊为愁然。向时储留经费,并当时所入,销归何处?门下耳目最近,清核宜勤。其中兴造若何,支销若何,祈面谕督洞官余保定,程其及时调理,速速竣工。至于主洞先生升座敷讲,应有定期,副主讲统率诸生,日有程,月有课,尤不可废弛。”蔡士英对书院的一切都很关心。

蔡士英对破坏书院的行为很恼火,颇多谴责。他在《寄司理朱雅淳书》中提到:“近闻有无赖生员,视岁租为奇货,攘臂拘讼,侵肥瓜分,致使养士之公粒,竟充蠹衿之私囊,坐令俎豆无光,名区藏秽,此实官地方之责也。”他认为书院产生此类事情,地方官是有责任的。他提出了解决办法:“门下志存远大,当以此事自任,力请逋租,驱逐匪类,斯为急着。不侫向年所委任耆民余保定,因公举能堪,故令料理洞租,近知亦为诸生所逐,门下幸亦察之。果亦不能任事,则另择有品行之人督理洞事,如其可任,仍令董之。”他认为地方官应该任人唯贤,不要不分青红皂白,不分好歹用人。

蔡士英认为白鹿洞书院为海内书院之望,朱熹则为古今理学之宗,一定要发扬白鹿精神,弘扬朱熹的理学。重要的是择一学识渊博、品德端正之人主持洞务,良师开讲。他听说建昌(今永修)的熊维典堪当此任,遂致书李长春:“惟熊维老冠冕江州,先达名儒,多士所共尊,敬奉牛耳以人。”要求李长春聘请熊维典,“统惟台下委曲达之”,“肃备安轮布席以俟”。

熊维典对到白鹿洞书院主洞有些犹豫。蔡士英即写《与熊维典书》劝之:“天下重望在白鹿,百世之道统在紫阳。”“为天下百世而屈老先生,即不为一人一时计,宁不为天下百世俯从耶?”“谨命地方有司躬迓德舆,昌胜颙企。”在蔡士英和李长春多次书信的劝说下,熊维典任教白鹿洞书院,主讲两年,后以老辞归。

在请到熊维典为白鹿洞书院主讲后,熊维典提出还要另聘副讲。于是李长春又致书何孝先,他在《请瑞昌明经何孝先副讲书》云:“门下夙负名誉,丰彩在人耳目间久矣,愿借绛账,已荷鼎诺。顷到白鹿洞书院,而文旌犹未光贲,景行饥渴,梦寐为劳。”“纯祈速驾临洞,冀与熊约老先生光复濂、洛、关、闽之化,庶几正学可兴,人材蔚起,大同之风尚可见诸今日。”白鹿洞书院有了主讲熊维典,又有了副讲何孝先,白鹿洞书院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