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10岁,一个即将懂事但还不太懂事的年龄。
作为家中老大的我,为了给生病的母亲治病,上山挖了两天的药材,好不容易才凑足了两元钱。拿着那两元钱,我好似攥着救命的稻草,极仔细地将它藏好,就赶紧向乡药店赶去。
药店的店主抓好药后,我伸手一摸衣兜:钱没了!我急哭了。正在手足无措之际,旁边一个比我稍大一点的男孩儿喊着要买糖浆,我回头一看,他手里攥着的正是我那张崭新的两元钱。我哭着喊:“把钱还给我!那男孩儿似乎很吃惊,努力辩解说:“是我的钱……这时旁边明白了原委并富有正义感的成人已经上前训斥那男孩儿,男孩儿还想辩解,却被一个小伙子抽了一巴掌,并将那钱夺过来给了我。我匆匆付钱取药,在那男孩伤心的哭泣声中兴冲冲地回家了。
母亲吃了我买的药,病很快好了。我的这次表现令全家满意,我也很满足。
几天后,母亲洗衣时从我的裤兜缝里找出了两块钱。一见那钱,我的头“嗡地响了一下,眼前又浮现出男孩哭泣的脸。我好多天都十分沮丧:也许他家里咳嗽的人也正在着急地等那瓶糖浆哩。
后来,我也曾经找过那男孩,可最终失望了。至今,我的案头仍压着那两元钱,它时时在提醒我:一个问题可以有许多解决的办法,但最糟的是冤枉了好人!
在电视上总看到,身陷牢狱者垂首甚至垂泪说的一句话是:“我后悔了!普通人因为两元钱误解,给别人造成的伤害毕竟有限,而那些牢狱囚徒入狱前甚至会叫人命殒、家毁。此等伤害,愈少愈好。
在塑造人格的道路上———捷径就是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