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袁宝华文集第四卷:文选(1988年1月-199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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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企业法》

(1989年5月23日)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大法。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企业法》,无论对推动企业改革的深化,对促进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企业法》自去年4月正式颁布、8月开始施行以来,尽管全国各地不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相继组织学习,做了大量工作,但收效并不理想。据最近对一批企业调查的结果,事实表明许多企业基本上没有贯彻执行《企业法》。《企业法》规定的企业自主权,有的被政府主管部门“截留”,有的给了又被收回,总之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在当前的治理、整顿中,我们需要采取改革的办法,需要依靠民主和法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企业法》,必将有助于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这一方针、任务的顺利实现。

事情十分明显,治理、整顿,深化改革,渡过经济难关,归根到底要靠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人民群众对改革承受能力的增强,根本途径就是提高广大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要增加收入,增强对不利因素的消化能力,又只能靠企业自己。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而贯彻执行《企业法》正是推动企业改革深入发展的强大动力。在贯彻执行《企业法》、深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既要看到当前存在的困难,更要正确认识当前经济改革形势的一些特点。其一,经过十年改革和建设,企业越来越成为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主体,过去长期作为政府部门附属物的状况有了很大变化。其二,政府部门对经济的调控能力越来越弱化,国家对企业的管理由直接控制为主正向间接控制为主转变,企业的活力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在迅速发育之中。其三,新旧经济体制并存,经常发生碰撞,增加了我们处理问题的难度。认清了这些特点,将使我们增强信心,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企业法》,把企业改革继续深化下去。

至于如何贯彻执行《企业法》,我认为首要的是切切实实地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让企业真正拥有自主权,并建立宏观调控特别是市场机制。在国家、市场、企业的关系上,要打破企业与市场离得较远而与政府直接而密切的旧“三角”关系,建立健全企业与市场直接联系、与政府部门分开的新“三角”关系。其次,作为综合经济实体的企业,要围绕承包经营责任制,落实企业经营机制的配套改革。再次,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原则,落实厂长(经理)负责制。不仅厂长、书记、工会、共青团都要到位,而且要做到思想、组织、制度三到位。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要起中心作用,对企业工作全面负责,就要特别重视依靠群众和各种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再就是要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把企业的巨大潜力挖掘出来,减少企业中存在着的大量浪费。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的同志往往只注意企业严格的行政管理,而忽视企业民主管理。一般说来,管理是门软科学,但也有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之分。外国一些企业家很重视柔性管理,强调对人的管理,即管理以人为中心。有的还说,这是学习中国“小组管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经验。我们应当进一步注重柔性管理,提倡刚柔相济,把严格的行政管理切实建立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之上。要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把企业管好、办好,获取最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