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袁宝华文集第四卷:文选(1988年1月-199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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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政企分开要立足于确立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新关系

(1989年3月6日)

十年改革,我们在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特别是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大大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但从另一方面看,企业还没有真正搞活,政企还没有彻底分开。现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行政干预仍然很多。中央把一部分权力下放给了地方,其中有一部分本属企业的权力,但地方政府并没有下放给企业,企业依然没有充分的自主权,特别是有些权力交给了有行政权力的公司,公司利用手中之权,如审批权、短缺物资分配权等,对企业进行控制和盘剥。面对着各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和严峻的经济形势,企业为了寻找立足之地,只好在政策与对策之间找出路,钻政策的空子。加之各种名目的乱摊派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有的乱摊派占到企业留利的50%左右。而企业真正从留利中支付摊派资金的是少数,多数进了成本。上述情况说明:由于企业受制于各个方面,造成经济效益的大量流失。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捆绑在企业身上的“绳索”。政企没有彻底分开,企业不可能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也不可能有力量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

关于政企分开,问题不在于我们主观上愿意不愿意实行,而在于客观上有没有政企分开的条件,也就是客观上存在不存在一个稳定的生产资料市场。长期以来,在国家、市场、企业三者的关系上,国家与市场是条虚线,市场与企业也是条虚线,而国家与企业则是一条实打实的实线。要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就必须重新确立这三者关系。我认为新的关系应该是:国家与市场应是实线,国家用经济手段调节市场;市场与企业也应是实线,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市场的变化引导企业产品生产的变化;而国家与企业则应是虚线,甚至没有线。就是说,如果客观上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生产资料市场,企业自然就不找市长而去找市场了。现在,企业与市场只是一种虚线关系,所以,企业只能依附政府,还得找市长。假如,企业与政府不再是依附关系,改实线为虚线,企业真正进入市场,企业有可能放开手脚去竞争,才有可能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行政干预和各种摊派,流通领域的“官倒”、“私倒”也将不攻自亡。因此,建立国家、市场、企业的新关系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是政企彻底分开的根本标志。

确立国家、企业、市场的新关系,首先是坚定不移地贯彻《企业法》。《企业法》的颁布,对于明确国家与企业的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贯彻《企业法》,促使各级政府转变对企业的管理职能,逐步丢掉行政干预的老办法,学会用经济手段去调节市场,使企业真正成为无上级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与国家的关系,我认为可用四条来概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除此之外,各级主管部门不应再对企业进行任何干预。当前在经济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主要矛盾是总需求大大超过了总供给,这是经济过热造成的。治理、整顿的重点应在调整企业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上下功夫。现在很多企业担心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在执行中走样,担心在治理、整顿中搞一刀切、一风吹。目前有些地方确已出现了这种苗头,对不该收的企业自主权收上来了,不该管的又管死了。这种现象如不立即改变,势必导致旧体制复归。旧体制复归造成的恶果,要比因企业短期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得多,必须警惕。其次,在国家、企业、市场的运行机制中,很大程度上市场起决定作用。经济秩序混乱和市场的不稳定,根源于发育不健全的市场。目前我国生产资料市场有些是有行无市,形同虚设。这在客观上为流通领域的“官倒”、“私倒”提供了生存条件。在治理、整顿中,我们一方面要严厉惩治“官倒”、“私倒”,更重要的是让企业放开经营,只有放开经营,才能使产需双方直接见面,减少中间环节的层层盘剥,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市场才有可能形成。有了市场,企业才能够把注意力转向市场,参与竞争,政府也才有可能利用经济手段和各种经济杠杆调节市场。国家要强化对市场的管理,淡化对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商业活动,保护合法商业活动,制止“地下”活动,扶植“地上”活动。当然,强化市场的管理,要进行各种配套改革,使经济运行机制真正走上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良性循环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