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儒学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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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自觉自识(2)

(《礼记·乐记》)“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礼记·文王世子》)礼乐教化,主要是和谐并提升百姓的。“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

礼乐文化不仅促进社会秩序化而且有“谐万民”的功能与目的,即促进社会的和谐化并提升百姓的文明水准。一个稳定和谐的人间秩序总是要一定的礼仪规范为调节的,包括一定的等级秩序、礼文仪节。

“礼”的目的是使“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礼记·乐记》)。礼乐教化的人文精神是人与人、族与族、文与文相接相处的精神,是协和万邦、民族共存、文化交流融合并形成统一的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动力。孔子对礼乐的继承、传授,大有益于他身后两千五百年世道人心的维系和民族的大融合、文化的大融合。“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礼”含有宗教性的对天、帝、上帝、自然神灵和祖宗神灵的“敬礼”、“还报”,如“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礼记·礼器》)。可见礼学不仅有人文精神,更有宗教精神。“礼”中蕴含的宗教精神、人文精神均具有深意。

三礼之学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遗产,仍有其现代价值。礼让为国,安定社会,消弭争夺战乱,节制骄奢淫逸,是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的前提。以一定的规矩制度来节制人们的行为,调和各种冲突,协调人际关系,使人事处理恰到好处,是礼乐制度的正面价值。这里有社会正义的义蕴,即反对贫富过于悬殊。一部分人富起来了,富了以后怎么办?孔子讲“富而后教”、“富而好礼”,讲教化、教养,反对辅张浪费、夸财斗富。目前我国的大众文化极力渲染淫逸,对社会风气有极大的腐蚀作用,对青少年的成长十分不利,而文化批评的力量却格外薄弱。这是值得我们检讨的。就现代生活而言,在外在强制的法律与内在自觉的道德之间,有很大的空间,即包含社会礼俗在内的成文与不成文的规范。这就是“礼”。古今社会规范的差异不可以道里计,但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协调群体、社区的关系,促成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地发展,不能没有新时代的礼仪文化制度、规矩及与之相关的价值指导。我国历来是礼仪之邦,今天我们仍然面临提高国民的文明程度的任务。在这一方面,礼学有深厚的资源。

这里我们也看到“天下一家,中国一人”的理念的影子。在这种理念的渗透下,我国数千年历史上,民族、文化、宗教、习俗、语言、地域之间,中原与周边之间,北方与南方之间,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虽不免有冲突,但确实没有类似十字军东征那样的残酷的宗教战争,其主流是融和、协调,“和而不同”,相互融合成包容性很大的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彼此间相接相处之道的黄金规则。古代夷夏之辨或夷夏之大防,根本上是一文化问题而不是种族问题,古今学者对此都有深论。我们不讳言历史上华夏中心主义或汉族中心主义的错失,但与今天世界上的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相比较,那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过去历史上宗主国与附属国之间的关系与帝国主义时代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关系也有质的不同。

文明间的对话需要有“礼”的精神的调剂与“礼”的智能。例如“礼”的秩序原理中所包含的规范、有序、崇义、扶弱的因素,节度原理中所包含的节制、恰当、分寸、适度的原则,交往原理中礼尚往来、尊重他人、敬、让、轻财重礼、不骄不淫、相互沟通与理解的内涵,和谐原理中的和亲、谐民、仁爱、交融的精神,均是走出自我,走向他者、社群、国家、天下的相互伦理,具有普世价值。

日本学者小岛毅综合了源了圆等日本学者的一些研究,指出,宋学具有与西洋近代思想相同位相的机能,故历来断定宋学为“封建”思维的研究是错误的;“兰学”(即西洋学术)的移入运动,是因为有朱子学的思维背景才有可能产生。换句话说,日本的近代是因为朱子学的普及才得以实现的。日本的朱子学具有培养接受西洋学术之养分的功能,这一现象亦可见于韩国的学术发展。

日本学者重视吕子乡约、朱子家礼等等。小岛毅还说:“宋学的特征即与欧洲近代有类似的所在。否定唐代为止之士民二元基准秩序结构,以圣人为万人共通到达的目标,实践民众文明化的是宋学。此文明化,当时称之礼教。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以为礼教是吃人的恶魔,非人性的……此一主张在思想理解上,其实是浅薄的。”这些对我们重新认识“近世思想”与中国现代性之关系无疑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和思想的启发。

第三节 评所谓的“假命题”

党国英先生有一篇文章,我未敢苟同,特向党先生与读者诸君请益。

儒学的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自然形成的。儒学本来就是平民之学,是王官之学下移民间的产物。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子兴办私学,承担了上古三代文化承传的历史使命。战国末期到西汉中期的民间社会和政府,经过艰难地选择,逐步确立了以儒学为主,兼收阴阳、道、墨、法诸家学说的路线。这主要是因为儒家能继承传统文化、典章制度而又善于趋时更新,因革损益,适应了承平时期凝聚社会人心,积极有为地推展事功的需要。儒家思想比较平易合理,使朝野都能接受,满足了“内裕民生,外服四夷”的社会心理,其所主张与推行的伦理教化,虽在实际运作中要打不少折扣,但大体上还是与民众的要求,特别是社会的秩序化、和谐化,缩小贫富差距,端正人心,淳化风俗的要求相适合。用历史的眼光看,“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不一定都是负面的。这是对当时经济政治资源配置的相对合理的选择。除战乱之外,中国历史上主要是文士政府从事社会管理,官吏主要是通过推选,特别是科举考试,从接受了儒家教育的文人中产生的。(科举制是近代西方文官制度的重要参照。)而广大的民间社会,政府没有力量去管,那也没有关系,有不少儒生(教书先生)担任了类似西方牧师或律师的职能,维系人心,协调社会,使之平衡、安宁,同时也主持着社会的道义与公正。这些儒生其实并不是靠什么“说教”,而是靠文化制度,靠身体力行与行为的示范。同时,调节此社会的还有家族宗法的力量,这些力量也并不都是负面的。

儒家仁义忠恕之道主要是对执政者和知识分子的要求。传统吏治,一方面有其制度性的制约,另一方面是通过道德自律的内在控制。不能认为这些都是苍白无力的。彼时社会空间较大,传统儒生关切民间疾苦,批评时弊,参与社会政治,弹劾贪官污吏,使道统、政统、治统、学统之间保持了必要的张力。

所谓“道”与“道统”,主要是指核心价值、终极信念。它与学术传承、经世实践、治民方略是相互配合的。儒生修养自身,具有道德资源和人格力量,有抗议精神,追求并护持“道”。按钱穆先生的看法,周代以来,中国将宗教政治化,又将政治伦理化了,即以王权代替神权,又以师权来规范君权。在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士的作用及其一流品的精神影响很大。在儒家,道德的正当优先于政治上的利害。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亦有其合理性。儒家的民本思想、抗议批判精神与以德抗位的传统无疑成为社会正义的表征,是历代清流的政治资源。儒家文化有很强的民间性与草根性,民间不识字的老人、妇女亦怀抱同样的价值,以身教教育后代做正直的人,重视教育,有仁爱恻隐悲悯之心,有“不患寡而患不均”、“敬老尊贤”等意识。《孟子》、《大学》等儒家经典中的“百亩之田”、“八口之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一家”、“选贤与能”、“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其实是来自民间的,后经儒生的总结,用以指导、批评现实。

党先生及他称引的几位青年学者以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二分来批评儒家政治思想。殊不知,中国政治思想史方面的真正的专家萧公权先生在留学多年,精研西洋政治史之后,对他的恩师Sabine奉为至宝的、休谟的上述二分法提出批评与反省。萧公权指出:“中国文化当中固然有不合时、不合理的成分,但也有若干观念仍然有现代的意义。例如民惟邦本,天视自我民视,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乃至户开亦开,户阖亦阖,有后入者,阖而弗遂

等,在今日任何文明的社会里可以适用。”这说明有的价值是永恒的,是超越时空的。萧公权对孟子的“尊王黜霸”观点的具体特殊的历史与政治意义有切实的评价。这显然高于朱学勤先生等对“内圣外王”等儒家道德政治的理解。

儒学在民间、在历史上浸润近三千年,其“和而不同”、“天下一家”之道,对各民族及其宗教、习俗、文化的融合,对中华民族及其国家的形成,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其重要地位自不待言。

有一种看法,认为真实的历史就是血与火的历史,血雨腥风,征战杀伐,尔虞我诈,根本无仁爱、和平、诚信可言,因此,任何有关仁爱、和平、诚信的思想与典籍,都是虚伪的,都是粉饰,都是说教。殊不知,人类各族群的历史都是如此,但都有反思现实、批判现实、超越现实、指导现实的价值理念和社会理想。

西方史上的宗教战争惨烈无比,我们亦不能说西方观念中的“博爱”思想是虚假的。孟子批评杀人盈城盈野的现实,因此倡导把上天赋予人的善良本性启导、扩充出来。

孔子思想的重大贡献,是自觉到礼乐制度、等级规范背后的“仁爱”思想的重要,把它凸显了出来。“仁”是儒家思想中最根本的观点,它统率了义、礼、智、信,并展开为忠、恕两面。在竹简中,“仁”字的写法是上身下心,表示对他人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仁”是以亲爱亲人为起点的道德感,首先是孝敬父母、敬爱兄长,然后把它扩充出去,推己及人,进而使天、地、人、物、我之间情感相通,痛痒相关,成为一种普遍的同情心与正义感。“仁”又是道德的主体性、自觉性、自律性的原则,凸显了道德生活的自我主宰,不听任他律与他力的驱使。儒家以仁道的原则要求官员与官府“修己安人”、“博施济众”、“使民以时”、“动之以礼”,反对滥用权力,以随意的态度使用民力,不以庄敬的态度尊重、呵护百姓。“仁”的内涵是尽己之“忠”与推己之“恕”,这两者是互动的。一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就是自己要站得住,同时也启发帮助别人,让别人站得住;自己通达了,同时也启发帮助别人,让别人去通达。另一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也就是尊重、宽容别人,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黄金律,作为《全球伦理宣言》中的重大原则,用以处理国家、民族、宗教、文化间的相互关系,乃至成为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普遍和谐之道。我们不能因为今天世界的战乱频仍,而谴责1993年在芝加哥签署《全球伦理宣言》的几千位宗教领袖与伦理学家们提倡了一个“假命题”。唯其如此,方显出人类、族类的健康的价值理想的重要。

孔子确实不忽视个体与群体的现实功利,但其义利观的主旨是以道义指导功利。儒家思想传统中也确实有功利学派,尤其是强调家、国、民族等群体之功利的思想家群体,都非常了不起,但从整个儒学发展史来看,最基本的主张是不离开日用伦常、经世济民而又超越现实功利,追求价值理想、人格境界的实现。西方思想史上也确有“仁”的思想,但不是主流,不是其特色。

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历史上的自然生态环境曾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因此所谓“天人合一”只是天方夜谭或皇帝的新衣。在古代,长期人力资源不足和随后几度的人口爆炸以及其他天灾人祸,确乎带来了社会危机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危机,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另一方面,又不能因此而否定古代对生态平衡的重视与功绩。例如从《月令》中可知,古代政府下令保护动植物、山川、陂池,重视人与人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这也许就是对治人对自然的破坏的。“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共生关系论,天、地、人整体和谐的智慧,绝非仅仅是《周易》、《孟子》、《庄子》和宋儒等精英典籍文化的诉求,它同样有很深厚的民间性,从很多民间信仰、民间文化中,我们也发现了同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