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儒学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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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理想境界(2)

我认为,“诚”就是“圣”,两者同属天道。《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诚”是天道,是圣人之天性本然。对于圣人来说,真实无妄,由仁义行,均出乎自然,不用勉力下工夫而符合中道,不用思虑而有所得,从容达到中道。贤人和君子则是所谓“诚之者”,他们需要在后天努力追求,用功择善,坚守不渝。因此,君子需要通过“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求诚功夫,反复实践,知行合一。“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中庸》)由至诚而有明德,是圣人的自然天性;由明德而到至诚,是贤人经过后天学习才能达到的。所以,前者为“性”,后者为“教”。由诚而明,是天道理境;由明而诚,是人道实践。“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致诚的圣人能极尽天赋的本性,并且尽量发挥别人的本性,发挥万物的本性,进而赞助天地生成万物,其功能与天地并列为三!贤人则需要用心追求善,从细微处,从一件件事或某个方面做起,慢慢达到全面。

贤人通过修养功夫,达到内心至诚,则身体、容貌、行止,自然合乎标准,而且能影响、改变他人,化善成俗。从现实性上来说,贤人是由明而诚,即经历学习、修养的点滴积累,由部分到全体,由尽人道来明天道,最后改善他所处的环境。

足见君子、贤人的求诚功夫做到一定地步,也就达到圣人的“诚”的境界了!《中庸》:“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

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在这里,“诚”是天赋道德的内在性,是人格修养的潜质。“道”是自己修养、实践的过程。“诚”又是万物的本体,贯通万物的全体和过程。君子奉“诚”为珍宝。至诚的人不仅要成就自己,而且还要成就他人和他物。成就自己的人格是内在之“仁”的要求,成就他人的人格,并使他物畅遂其性,是内在之“知”的要求。内在性的“圣”、“诚”、“仁”、“知”都有向外扩展的要求,因此,成就自己和成就他人他物是一致的。只有成就了他人他物,才能最终成就自己。此即儒家的诚恕之道。换言之,《中庸》的“诚”包含了仁爱忠恕之道。不仅如此,《中庸》的“诚”是天人、内外合一的极境,它包含了两面的撑开,一面是与天道相联系之内在精神的神秘之地,所谓“至诚如神”;另一面则是“成物”、“尽性”,由天向地、人、物下贯。“己立”、“己达”与“立人”、“达人”,“尽己性”与“尽人之性”、“尽物之性”,“明明德”与“新民”,“内圣修己”与“外王事功”都是一体两面的事。这与前述孔子的人格境界论是统一的。

孟子的人格境界论亦以“圣”为至上,以“诚”为中心。据杨伯峻《孟子译注》称,《孟子》一书,“圣”字凡47见,“诚”字凡22见。孟子发展了孔子的思想,以“仁”、“义”并举,“仁义内在”说推进了孔子的“仁”学,尤其强调了天道与人性的贯通。关于“圣”、“神”等范畴,他说:“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岂曰小补之哉?”(《孟子·尽心上》)这是指圣王经过的地方,人们受到他的精神的感化,他所停留的地方,其精神感召的作用,更加神秘莫测,与天地同时运行。

孟子品评了三个层次的四种人:第一是侍奉君主并讨人主喜欢的人(这种人是孟子所不齿的),第二是安定国家并以此感到高兴的人,第三是“天民”,第四是“大人”。“有天民者,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有大人者,正己而物正者也。”(《孟子·尽心上》)“天民”和“大人”在这里就是指的“圣人”,当他们的“道”大行于天下时,努力去实践,当他们端正了自己时,他人他物也随之而端正了。孟子又说:“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孟子·尽心下》)这里肯定了六种人格:善、信、美、大、圣、神。“圣”有光辉表现且能感化万众,“神”是“圣”之神妙不测的境界。孟子肯定了圣人的不同特征:“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孟子·万章下》)孔子集其大成。儒家是所谓“时间的人”,不仅与时偕行,不断进取,而且有坚定的政治原则:“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孟子·公孙丑上》)与子思“至诚如神”的思想一脉相承,孟子也凸显了“诚”的神秘性和终极性。他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正如蒙培元先生所指出的,“诚”是与天道合一的心灵境界;“思诚”不是以天道为客观对象的思考,而是返回到自身,使“天之所与我”的道德理性自觉地呈现或实现出来。不仅如此,孟子也坚持了内外、物我、诚明等两行之理的并进与互动。

孟子强调“践形”“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形。”(《孟子·尽心上》)这是指身体容貌与内在心灵的和谐统一。

郭店楚简《鲁穆公问子思》载,鲁穆公问“如何而可谓忠臣”?子思答曰:

“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孟子继承了子思的批判精神,开启了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抗议传统,指出:“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孟子·尽心下》);“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其“以德抗位”、“天爵人爵”、“浩然之气”、“大丈夫”、“舍我其谁”、“舍生取义”的人格精神和“民贵君轻”、“制民之产”、“富民”、“善教”等社会经济、政治、教育主张,都有很强的现实性、实践性。

论者常常说孟子学使儒家的精神内转,批评孟子心性论、社会理想和人格修养论与现实脱节。这些批评都是大有问题的。要之,孔孟儒学的人格境界论决不是空疏之论。它一方面确有神圣性、超越性,另一方面又不脱离社会政事、教育师道和日用伦常等生活世界,有很强的参与性、现实性。

第三节 孔孟人格境界论及

孔孟儒学的人格境界论有两个要点,一个是它的终极至上性,即与天道相联系的“圣”的境界,另一个是它的经世致用性,即与人道相联系的“凡”的现实。前者是最高的理想,后者是理想的实现,两者之间密切沟通,不可脱离。有的论者只看到儒学的世俗伦理的一面,不承认它的超越性;有的论者又只看到儒学的高明理想的一面,不承认其所具有的普适性、现实性。关键的问题是要理解天道与人道、神圣与凡俗的贯通。这是传统知识分子的人格理想和行为模式。

与孔子相比较,思孟学派或心学一系更强调道德的内在性。这非但没有削弱孔子学说博大的社会实践性,反而更加强了其外王学。这种“内收”,特别把天道、神性与人的德性相贯通,把圣人与凡人相联系,根本上使得君子的政治行为、社会活动、教育师道、道德勇气,有了天命、天道等超越理据的支撑,尤其是此超越神性意义的天就在人心人性之中,无疑增强了儒者的担当意识。这种意识也来自孔子。夫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论语·子罕》)孟子把这种当下自我承担的意识内化为“舍我其谁”、“独行其道”的胆识气魄,并以“至大至刚”之气相养育,使其充塞于天地之间。孟子提出的义与道、志与气的相互补充论,使“内收”

之说亦有了“气”的烘托。直至宋明理学,有张横渠之“四句教”“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些西化派人士以为这是传统知识分子无谓的狂妄自大,他们不理解传统士人长期以来在儒学浸润下,其神性意义和客观化的天道已与个体人格,乃至其心、其身、其气、其志、其形、其貌、其性、其情融为一体,合而为一。在一定意义上,中国传统思想中,人、物均是具有某种神性的,此与西方传统不同。传统士人以天道自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为民请命的精神即源于此。这也表明孔孟人格境界论是有其宗教性的内蕴的。

由此,孔孟人格境界论不仅使君子的个体行为有了天命天道的理据,而且也有了内在的动力、动因。现实性的社会与理想性的社会的差距,现实性的人与理想人格的张力,使儒生真实的关切系于国事民瘼,以匡正社会人生为目的。儒生之理想人格的达成,决不自外于国计民生。甚至在很多场合,传统士人正是在外王事功中实现其人格理想的。朱熹与王阳明都是很好的例子。朱子学、阳明学在近世东亚的现代化运动中起了相当显赫的作用,这亦昭示孔孟及其人格境界论仍有强大的生命力。

宋明理学的理想境界论十分丰富。

张载曾将自己的这种理想生活和人生境界形成文字,谓之《西铭》:

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张载的《西铭》被人认为“推理以存义,扩前圣所未发”(《二程集·伊川文集》卷五),集中地体现了儒学的人文旨趣,涵括了儒家的天人性命之学、忠孝仁义之理。从《西铭》的内容来看,张载确实比较完整地表述了儒家的人生理想,将儒学中的《易》、《庸》之学结合起来,以“天地之性”为至善的人性,把“穷神”、“知化”视为弘扬人至善的本性的前提;用“民胞物与”、“天人合一”的观念,论证自己“尊高年”、“慈孤弱”、“爱必兼爱,成不独成”的理想和情怀。主张将儒家伦理现实化为人们生活的准则,不计较生活中的坎坷际遇,在有限的人生中,通过道德的自律与践履,超越自我,求取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从儒学的发展来看,张子的《西铭》说,把儒家的境界形上学提升到一个很高的阶段。

在个人精神境界上,二程格物穷理追求的是“乐天知命”的和乐境界和圣贤气象。程颐偏重于理性的追求与满足,程颢则偏重于“与物同体”的仁体境界的体验。

天命的降临,譬如生死存亡、寿夭贫富,都是人生不可回避的,所以人生在世必须会心会理、乐天知命,这样才能达到心灵的放达与升华。正因为如此,面对危难的降临,必须“以义安命”,甚至舍生取义,去积极承担即将降临的厄运。“君子以义安命,小人以命安义”(《二程遗书》二十三)。在道义之中安于命运的降临并承担之,这是君子的行为;而小人则以命安义,面对道义不可不为的事情,则以无可奈何的命为借口,毁道废义,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由此,二程接过《孟子》的看法加以解释,命有“正命”与“非命”之辨,人天生禀有的命是正命,而如“桎梏而死”则是非正命。“正命”与“非命”都是命,只是因为非命害义,所以君子不谓之为命,而谓之为非命,在分别之中以见君子之所喜、所立。而君子正是在“以义安命”中达到心灵的和乐的。程颢说:“不怨天,不尤人,在理当如此。”(《二程外书》卷二)程颐说:“虽在困穷艰险之中,乐在安义,自得其说(悦)乐也。”(《伊川易传》卷四)君子在循理蹈义中,消解了天人之忧怨;在困穷艰险中,乐于天命之流行,安于道义之发用,人就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愉悦了。

不过,在程颐,这是一种达于化境,“己便是尺度,尺度便是己”,“理与己一”(《二程遗书》十五)的理性快乐。他说:“为人处世间,得见事无可疑处,多少快活。”(《二程遗书》十八)到格物穷理“无可疑处”,对于程颐来说,这是人生多大的快乐啊!他又说:“乐天知命吾何忧?穷理尽性吾何疑?此言极好。”

(《二程遗书》十九)只有理性的快乐才是最高的快乐。但理性的快乐归结到底,实际上仍是一种心灵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孔颜之所乐,也是本心之豁朗开放。这一点与其兄有一致的地方,或者说程颐是通过理性认知来达到仁心的快乐。因为他深知仁义之心性是“君子所以异于禽兽”之所在(《二程遗书》二十五);颜子之所乐,不独乐道,而是“自有其乐”,甚至认为“颜子独乐者,仁而已”(《二程外书》卷一)。儒学之本,无非仁之体用而已。

程颢主张天地万物与己一体,元无分别。《识仁篇》云:“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又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二程遗书》卷二上)天地万物即是一个大我,“我”既有宏大宽阔又有平等齐一的宇宙包容气象。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