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伦理学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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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爱有差等:最深刻的人性定律(1)

本讲提要

何谓爱有差等?《论语》等儒家典籍对此解释说,爱父母是因为我最基本的利益是父母给的;爱他人是因为我的利益也是他人给的。

但是,父母给我的利益多、厚、大;而他人给我的利益少、薄、小。所以,爱父母与爱他人的程度便注定是不一样的,是有多与少、厚与薄之差等的:谁给我的利益较少,我对谁的爱必较少;谁给我的利益较多,我对谁的爱必较多。因此——墨子进而引申说——我对我自己的爱必最多。

一、其貌不扬的临时工为何轧死漂亮的棒球明星

1963年,纽约有一个其貌不扬的临时工,在一场棒球比赛散场之后,驾车冲上人行道,把在这场比赛中获胜的漂亮明星轧死。他为什么要轧死这位素昧平生的漂亮英雄?这个谋杀者供认其犯罪动机在于,他不能忍受这位相貌出众的运动员那么丰神俊爽、光彩夺目:嫉妒心使他害人而不惜违法害己。

这一残忍的事实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那就是,它表明人具有其他一些生物所不具有的特性。因为,根据进化论,生物的一切性状既不可能是为了利他,也不可能是为了害他,而只可能是为了利己。因为唯有利己,才能被自然选择而存在;若不利己,必被自然淘汰而灭绝:生物的合目的性是完全利己的。所以,达尔文一再说:“自然选择不能使一个物种产生专门为了有利或损害另一物种的任何东西;虽然它能适当地产生对另一物种极其有利甚至不可缺少的或极其有害的部分、器官和分泌物,但是,在所有的情况下,同时都是利己的。”

相反的,人是一种矛盾体,他既有无私奉献、目的利他的行为,又有目的害人、纯粹害人的行为。所谓目的害人的行为,亦即行为目的是为了害人而不是为了利己的行为;不但不是为了利己,而且往往为了害人而宁愿害己。那位其貌不扬的临时工杀害素不相识的棒球英雄,就是一种为了害人而不惜违法害己的行为,就是一种目的害人的行为。由此可见,目的害人是一种十分独特的行为,它与两种行为形似而神异:一方面,目的害人与损人利己都属于害人行为,但后者以害人为手段,而前者以害人为目的;另一方面,目的害人与目的利人虽然目的恰恰相反,但手段却往往相同:害己。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只有那些心灵极为阴暗的人才干得出来呢?不是的。每个人,不管他多么善良,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目的害人的行为。

因为每个人不但有爱而且有恨。爱是对于快乐和利益的心理反应,谁给你快乐和利益,你就会爱谁。相反呢,恨是对于痛苦和损害的心理反应,谁给你痛苦和损害,你就恨谁。恨是你给我痛苦和损害造成的,那么,反过来,对你的恨就会推动我也相应地给你痛苦和损害。所以恨人之心是导致目的害人的动因。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堪称揭露恨人之心导致目的害人行为的心理机制的杰作。犹太商人夏洛克和安东尼奥签订了一个合同,就是他借给安东尼奥三千块钱,到期不还,就要从安东尼奥身上挖下一磅肉。结果,安东尼奥的商船触礁,衍期未还。他的朋友巴萨尼奥愿意出六千块钱来帮他还。但夏洛克宁愿不要六千块钱,也要从安东尼奥身上取下一磅肉!为什么夏洛克非得要那一磅臭肉而不要六千块钱呢?

夏洛克说:他对安东尼奥怀有一种久积的仇恨。因为安东尼奥总是奚落他、污蔑他、瞧不起他,动不动就说他是一个犹太鬼,只知道赚钱。天长日久,夏洛克对他就有一种久积的深刻的恨,这种恨就推动夏洛克不要六千块钱而利己,却只要从他身上取下一磅肉。这一磅肉他既不能吃也不能喝,要它干吗呢?就是为了害安东尼奥,因而是一种目的害人的行为。莎士比亚由此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后来被弗洛伊德来加以引申——就是,恨人之心是一种攻击性心理,它必然要导致侵犯他人、侵犯他所憎恨的对象的这样一种行为:恨人之心必然导致目的害人的行为。那么,恨人之心是通过怎样的心理机制具体导致目的害人的行为的呢?主要是通过两大具体的、典型的恨,一个就是嫉妒心,一个就是复仇心。

嫉妒心与同情心恰恰相反,是一种典型的恨人之心,是一种与他人发生相反感情的怨恨心理。看到别人快乐我就痛苦,看到别人痛苦我就快乐,幸灾乐祸,这就是嫉妒心。嫉妒心是每一个人都有的。你看我们现在坐在这儿都是冠冕堂皇,我王海明坐在这儿讲道德的,但是,我心灵深处,其实仍然有一种强烈的嫉妒。为什么呢?因为嫉妒心必然源于他人对自己的伤害、他人给自己的痛苦。但是,这种痛苦和损害不是他人有意给的,而是他人的优势的客观的结果。在他人的优势面前就显出我的劣势,我的劣势就给了我痛苦和损害,是不是?这种痛苦和损害是谁造成的呢?是他人优势的一种无意的结果。本来我长得挺高,我原来以为我还挺高的,我在我女儿面前是显得挺高的,但在你贾旗面前,你一米八几的个子,我才一米六十多,我就矮了。本来我是有能力的,是吧?但是,在更强的人面前我就弱了。那么,我的这个弱、我的矮,我的这些个缺陷是谁造成的呢?是强者,是贾旗造成的!你虽然是无意造成的,但是这对于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痛苦,对不对?那么我对你就是恨,这种恨叫做嫉妒。所以啊,嫉妒是人人都有的,除非你不是人,谁敢说他没有嫉妒呢?因为在你面前总有比你强的人,有比你强的人,就显出你的拙劣,显出你的弱势,就会使你痛苦,就会使你恨他:这就是嫉妒。

然而,是不是强者就没有嫉妒呢?多年来学术界认为嫉妒心仅仅是弱者有的。这是大错特错的,强者有一种更可怕的嫉妒,强者对弱者有一种更恶毒的嫉妒。他嫉妒什么呢?原来,强者之所以是强者,完全是因为弱者的存在。

如果弱者的弱势不断改善,不断增强,强者岂不就不再是强者?贾旗本来是挺强的,是一米八三的个子,但是,如果我王海明的个子不断地长的话,那他就不再高大了。对不对?所谓强者都是和弱者比的,只是在弱者面前才显出他的强来。那么你这个弱者,要是逐渐地强起来,原来你是没学问的,后来你的学问越来越厉害;原来你不会打乒乓球的,现在你的乒乓球越打越好。我的乒乓球原来公认是最好的,结果你的乒乓球逐渐地好起来,就威胁到我的冠军的宝座了。那么,你就给我造成痛苦了。所以弱者的改善对强者的优势,是一种莫大的威胁,这就给强者带来了痛苦和损害。因此,强者对于弱者的优势的改善必定有一种憎恨的心理:这就是强者的嫉妒。强者的嫉妒心是更可怕的。因为弱者嫉妒强者,并不能把强者怎么样;但强者要是嫉妒你弱者,他就有种种借口来压抑你、践踏你、排挤你,甚至置你于死地。所以,我们不要说嫉妒就是弱者的心理,嫉妒更是强者的心理。一切人都怀有嫉妒心。

不难看出,每个人嫉妒心的强弱与被嫉妒者关系的密切程度成正比:关系密切嫉妒心就越强。李鹏当总理,我根本不会嫉妒。因为我跟他没什么关系啊!相反的,如果是我们的班长当总理,我肯定嫉妒和痛苦啊!是吧?小小班长都当上了总理,而我却仍然是个白丁,我怎么会不难受!当然,我也会高兴,因为我可以借点儿光,是吧?但是,我肯定还是非常难受,妒火中烧。

嫉妒心是人类人性中最阴暗的东西。因为嫉妒心这种恨,它必然要导致对他人的损害。嫉妒心导致的行为,你仔细想想,它不是利己的,它是一种纯粹目的损人的;不但不利己,往往还以损己作代价,因而和损人利己是截然不同的。你看美国人写的那本《嫉妒论》,举了很多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他讲在一个女大学生宿舍发生了一件毁容案。住在下床的一个女生长得非常漂亮,情场得意;住在她上铺的那位,长得丑陋,情场失意。一天半夜,长得丑的这个女生妒火中烧,竟然拿一把利刃在那个漂亮女大学生的她脸狠狠割了一刀!你说她这个行为是利己吗?显然并不利己。因为那是毁容案哪!那是非常严重的犯罪,最低也得判十年刑罚啊!所以,这也是一种自我牺牲哪!只不过不是目的利人的自我牺牲,而是目的害人的自我牺牲。所以,嫉妒心导致的行为,是最可怕最丑恶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比人类最主要的恶行——损人利己——还恶毒。损人利己至少对自己的利益还有所增进;而嫉妒所导致的行为既损人又不利己,因而是一种纯粹的恶。

中国的古语早就讲“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一棵树木长得比别的树木高了,木秀于林,那它必定要倒霉了!出头的树,会被风刮倒。出头的椽子先烂!

“土堆于岸,流必湍之”。你原本是土,却竟然成了土堆,那还了得?因为我们都是平平的而没有成堆啊!所以,河流就会把你这个土堆湍平了!是吧?“行高于人,众必非之”,你比别人强,那可就没你好日子过了!“自古红颜多薄命”

啊!你长得漂亮,好!我们就在道德上打倒你!我们都说你是妓女!妓女长得漂亮对我们就没有威胁了,对吧?我们长得丑,但是我们纯洁!这个嫉妒心哪,真是可怕得不得了!有一个小品,是侯跃文说的。他说一只鹤走到了鸡群里面。鸡们非常痛苦和愤怒。于是,拿锯的拿锯,拿刀的拿刀,拿绳子的去拿绳子,就要把这个鹤的腿给锯断!侯跃文问:这究竟怨谁呢?他的回答是:怨那个鹤!你这只鹤干吗要往鸡群里面挤呀?依我看,不应该怨鹤。因为在人群当中总是有人天才卓越而是鹤,总是有人低劣平庸而为鸡:天才是社会前进的火车头。

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天才、能者的命一般都不太好!道家早就看破了这一点,因而有言:“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天才能者难免被众人妒忌。想想看,芸芸众生谁不希望那些能人名人落水啊!你看电影戏剧小说,主人公如果一帆风顺,是没有人愿意看的。主人公历经磨难、艰难困苦、可歌可泣,那就吸引我们了,我们就会津津有味地看下去!人啊,都希望强者多灾多难。如果强者一帆风顺,那么众人就会给他制造麻烦,叫他多灾多难。这就是嫉妒心必然要导致目的害人行为的本性。所以,你在单位和人竞争,你的能力比别人差,你不一定就是败者啊!败者最可能是能力最强的人。所以,我们往往看到,一个单位真正享福的、真正有势力的人,他并不很聪明,甚至或多或少是个傻瓜废物窝囊废。因为“傻瓜人人爱”嘛。亚历山大大帝的一位大臣的儿子即将当官的时候,他父亲给了他一句话:你要装傻!装傻一点最好。为什么呢?

因为你要是傻的话,岂不就显出我的聪明了?我周围都是傻瓜,我不就是最聪明的人啦!所以,嫉妒心是导致目的害人行为的一种根源;而装傻则是防御嫉妒心侵犯的一种方法。

不论如何,一个人之所以会恨他人只是因为他人给了他痛苦和损害:恨人之心是对于成为自己痛苦之因的他人的心理反应。如果这痛苦和损害是他人无意给予我的——如他人的优势或他人的劣势的改善——那么,这种痛苦和损害便仅仅是痛苦和损害,而不是仇。我对于这种痛苦和损害便仅仅有嫉妒心等恨的反应,而不存在复仇心,是非复仇心之恨。然而,如果我所遭受的痛苦和损害,是别人有意给我的,那么我对这种痛苦和损害的心理反应就不仅仅是恨,而且还是仇,这时我对他就会产生一种复仇心:复仇心就是对于有意给予自己损害的人也有意给他以损害的心理。

因此,复仇心与嫉妒心一样,会导致目的害人而非利己的行为;不但不利己,而且也往往以自我损害、自我牺牲为手段:为了给予仇人痛苦和损害,不惜自己再遭受痛苦和损害,不惜自我牺牲。你看大仲马的《基督山恩仇记》,就是复仇心推动基督山伯爵不惜自我牺牲而去报仇雪恨。他的这种行为不但不是利己的,而且自己有死的危险。大仲马的这个小说的原型是他在档案中查到的当时发生的真实案例。基督山伯爵的原型实际上最终并没有胜利。他杀死第二个仇人而后与第三个仇人搏斗时,被第三个仇人杀死了。他不是连着找了三个仇人都报了仇了吗?那只是小说,事实上,他是被第三个仇人给杀死了,他没有斗过人家。复仇的行为往往是要自我牺牲的啊!所以复仇不是损人利己,而是目的害人。

总之,当一个人在恨他人的时候,如果这种恨是对他人有意给予自己痛苦和损害的心理反应,那么,他便会对他人心怀仇恨、发生复仇心,从而使仇人遭受痛苦和损害;如果造成这种恨的痛苦和损害是他人无意给予的,是他人的优势或劣势的改善的客观结果,那么,他便会对他人心怀嫉妒、与他人发生相反感情,从而使他人遭受痛苦和损害:恨人之心通过衍生嫉妒心和复仇心而导致目的害人之行为。而一个人之所以会有衍生嫉妒心和复仇心的恨人之心,又只是因为他的痛苦和损害都是他人给予的:对他人的恨不过是对于成为自己痛苦之因的他人的心理反应。所以,恨人之心、嫉妒心、复仇心所引发的行为之目的虽然是纯粹害人,但产生这种害人目的的根本的非目的原因,亦即行为的原动力,却仍然是自我的苦乐、利害、利益,是趋乐避苦的利己心。

二、两种自杀:注射氰化钾与扑向飞转的圆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