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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法界缘起论(4)

这六种情况是通过三对要素三三组合而形成的。第一对要素是“因”之体的空有,第二对要素是“因”之用的有力与无力,第三对要素是“因”生果时的待缘与不待缘。具体地说:(1)因体空、有力、不待缘,这相当于种子六义中的刹那灭。因体刹那灭,故无自性而体性空;以其刹那灭,有果法得生,故为有力用;此生果不需借助外缘,是为不待缘。(2)因体空、有力、待缘,这相当于种子六义中的果俱有。因体性空,有生果之能力,然以其与果法俱时而有,故为待缘。(3)因体空、无力、待缘,这相当于种子六义中的待众缘。因体性空,须待外缘才能产生果法,是为无力而有待。(4)因体有、有力、不待缘,这相当于种子六义中的性决定。因体自类不改而生果法,故为有体、有力;此自类不改不假外缘,是为不待缘。(5)因体有、有力、待缘,这相当于种子六义中的引自果。

因体须假外缘方能引生自果,故为有力、有待。(6)因体有、无力、待缘,这相当于种子六义中的恒随转。因体随它而转,故体是有;随顺外缘,不能违逆,故为无力、有待。以上这六种情况又可归为四类,一是合恒随转与待众缘,说明万法须假外缘而生,故为不自生;二是合刹那灭与性决定,说明万法的生起主要还是由亲因所决定,故为不他生;三是合果俱有与引自果,说明虽因果可同时俱存,然亦是由因生果,而非因果同时并生,是为不共生;四是合以上六义,说明万法因果历然,绝非无因而生。

上述因门六义虽然可以有不同的开合,但简言之,即为“一体二义三用”“或约体唯一,以因无二体故;或约义分二,谓空有,以无自性故,缘起现前故;或约用分三,一有力不待缘,二有力待缘,三无力待缘,初即全有力,后即全无力,中即亦有力亦无力。”在法藏看来,由因之体的空有义,故有事物的相即;由因之用的有力无力义,故有事物的相入;由因之待缘不待缘,故有事物的同体异体之关系。概言之,一毛孔容纳刹海的不可思议的圆融图景事实上正是基于如上因体的二义三用。

法藏所谓的待缘,显然是指除亲因之外的其他疏缘,包括增上缘、等无间缘和所缘缘三种。那么,所待之缘是否像亲因一样也具有六义呢?这有两种情况,即或具或不具:“增上缘望自增上果,得有六义,以还是亲因摄故;望他果成疏缘,故不具六,亲因望他亦尔。”至于由因缘和合产生的果法,则唯有空有二义,“谓从他生无体性,故是空义;酬因有,故是有义。”法藏对因门六义的繁琐分析,事实上是要梳理在无尽缘起的现象中因、缘、果三者的不同情况,用他自己的话说,“由斯六义,因缘全夺,显缘起胜德”,正是以此为基础,六相圆融与十玄无碍的华严境界才从理论上有了敞开的可能。

六相圆融主要是从六个方面来说明缘起的各种现象之间的圆融关系。所谓“六相”,即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法藏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中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解释。他首先提出:总相者,一含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一故。别依止总,满彼总故。同相者,多义不相违,同成一总故;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各异故。成相者,由此诸缘起成故,坏相者,诸义各住自法不移动故。六相之说本源自于地论师,相传世亲在撰作《十地经论》时,曾发现《华严经》的“十句式”有一个特点,即其中的第一句为总括,后面九句是对第一句的分释,因此,为说明十句的关系,世亲引入了“六相”的模式,即以第一句为总相、为同相、为成相,以后九句为从第一句分出来的别相、异相与坏相。华严宗自智俨始说六相圆融,法藏则承智俨的思路,对此作了多方引申,认为六相之间的圆融无碍乃是缘起诸法的本来形态。

对此,法藏举屋舍为例来予以说明。

何谓总相?屋舍即是。屋舍必有屋舍之诸缘集合而成,没有椽、板、瓦等诸缘,就没有屋舍,有此诸缘,故成立屋舍之总相。法藏进一步认为,屋舍由椽等材料构成,若没有椽,屋舍即不成,在此意义上说,椽也就是屋舍。那么,没有其他梁瓦等材料,光有椽即能建成屋舍吗?法藏认为,椽之所以被称为椽,就因为它是和板、瓦等材料一起建造成的屋舍的椽,否则,它只是一块木料,而不能被称为椽,也就是说,椽作为屋舍的因缘乃是与屋舍、板瓦等一体俱在的,当它仅是一块木料而非椽时,它并不是屋舍的因缘。既然有了一椽即有屋舍的全体,也就有其他的板、瓦,而没有椽也就没有屋舍,板瓦也就不成其为板瓦,“是故,板、瓦等即是椽也”。法藏在这里主要想说明的是,一切缘起法,不成则已,一成则一切成,诸法相即无碍,融通为一,此即为总相。

第二是别相。屋舍为总相,椽等即是别相,正因为有椽等的别相,方能成屋舍的总相:“若不别者,总义不成,由无别时,即无总故。”一方面,总、别是相即的,椽若不与舍相即,就不名为椽,舍若不与椽相即,也不名为舍;另一方面,两者在相即中又是有别的,且正因为其相即,是故才成别,“若不相即者,总在别外,故非总也,别在总外,故非别也”,若两者了不相关,即无总别。

第三是同相。椽等诸缘共同作舍,不相违背而同为屋舍的因缘,故名同相。它与总相的区别是,总相说的是缘起事物的总体,即屋舍是,而同相则指构成屋舍的椽等因缘,虽然其体各别,然合力共同作舍,因而名之为同相。

第四是异相。这是指椽等诸缘各有自身的类别、形状,彼此之间互不相同。异相与别相不同,别相是椽等诸因缘有别于作为总相的屋舍,而异相则是指诸因缘之间的彼彼相异。在法藏看来,正因为诸因缘有不同的功能作用,方能合力造成一舍而有上述的同相之可言,若瓦同椽一样有丈二之长,即不可能有屋舍的缘起。

第五是成相。由椽等诸缘,屋舍得以成,由有屋舍,椽也才得以成为椽,因此,总相与别相,相互以成。由椽等作舍,并不是说椽等合起来变成了舍,椽等依然各住自位,同时又有屋舍现前,因此是众缘成果,因果互成。

最后是坏相。如上所述,椽等诸缘互相结合,就能成舍,但椽等诸缘本身并没有变成屋舍,它们依然各有其不同的特征,“椽等诸缘,各住自法,本不作故”,是为坏相。若椽等变成了屋舍,即没有椽,既没有椽,也就没有屋舍可言了。

法藏在分析了六相义后又概括说:“总即一舍,别即诸缘,同即互不相违,异即诸缘各别,成即诸缘办果,坏即各住自法。”为了形象地说明六相义,法藏在为武则天开演华严教义时,还曾以殿前的金狮子为喻:师(狮)子是总相,五根差别是别相;共从一缘起是同相,眼耳等不相滥是异相;诸根合会有师子是成相,诸根各住自位是坏相。总之,“六相圆融”说的目的,是“为显一乘圆教,法界缘起,无尽圆融自在,相即无碍熔融”,也就是说,虽然在无尽的缘起现象中必然会呈现出整体与部分、同一与差异、生成与坏灭的矛盾关系,但在法藏看来,对立的双方从根本上说乃是彼此相即、共依互成的。他最后以一首偈颂来结束对六相圆融的解说:“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是别相;多类自同成于总,各体别异现于同;一多缘起理妙成,坏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识,以此方便会一乘。”

如果说六相圆融涉及的是缘起事法中的具体关系,那么十玄无碍则是六相圆融的展开,是将其进一步拓展到整个大千世界的结果。

“十玄”之说,创自智俨,智俨以十对范畴来总括一切佛法,称之为“十会”,而“十玄”就是从十个方面来分述“十会”之间的复杂关系。此“十玄”是:同时具足相应门、因陀罗网境界门、秘密隐显俱成门、微细相容安立门、十世隔法异成门、诸藏纯杂具德门、一多相容不同门、诸法相即自在门、唯心回转善成门、托事显法生解门。此“十玄”被后来的澄观称之为“古十玄”。

虽然法藏的“十玄”被称为“新十玄”,但从总体上看,他并没有突破智俨的范围,只是有某些名目与次第的调整以及某些概念的修订。在《五教章》、《金师子章》及《探玄记》中,法藏曾分别提出了三种“十玄”,这说明直至法藏,“十玄”之说仍未完全定型。现且综合法藏的这三种说法,对十玄简述如下:

第一,同时具足相应门。这是说缘起的一切事法能超越时空等的限制,同时圆满具足、彼此相应而成一大缘起法聚的总体。法藏借用智俨的“十会”之说,认为一切佛法乃至一切事相,均可以十对范畴概括之,是为教义、理事、境智、行位、因果、依正、体用、人法、逆顺、应感(此十对名目前后亦有所不同,这里是按照《探玄记》的说法),这十个方面“同时相应成一缘起,无有前后始终等别,具足一切自在逆顺,参而不杂,成缘起际”。这就好比金与狮子,两者同时相应成一缘起,故有金狮子之相显现。此门当为对事事无碍法界的总体描述,而其后九门则都是对这一门的分述。

第二,广狭自在无碍门。在《五教章》及《金师子章》中,此门为诸藏纯杂具德门,而于《探玄记》中,则改为此名。“诸藏纯杂具德门”是说,在诸法相摄相入的无尽缘起中,随举一法为摄入的主导者,其余一切诸法则必然会归于它,是为一切即一,故名纯,而此一中又含有一切的差别法,是为一即一切,故名杂,如此自然纯杂无碍、圆满具足,这运用到修行上,便是各法门相互融摄,随修一门,即修一切。可能是考虑到这种说法主要还是基于修行的角度,因此法藏后来把它改为“广狭自在无碍门”以进一步扩大其论述的范围。广狭虽殊,然不碍其相容,比如花叶虽小,亦能普周法界,虽其普周法界,却仍不失其本位,是为广狭自在。

第三,一多相容不同门。这是说,一遍布于多,而同时它又容纳多在自身之内,两者能相互容受,自在无碍,却依然一为一,多为多,各住自位,历然有别。

第四,诸法相即自在门。当一遍布于多时,自体入于他体,故举体即为彼一切法,而同时它又收摄一切法在自身之内,他体入于自体,故彼一切法又即是己体,如此“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圆融自在,无碍成耳”。值得注意的是,一摄一切乃是一个重重无尽的过程,法藏所谓“此自一切复自相入”,也就是说,随举一法,在它摄入一切之后,它还会一切即一,一即一切地无限进行下去,从而形成以初始法体为主导的无尽缘起,而同样重要的是,这一初始法体的选定乃是基于不同的视角而可随意转换的。

第五,隐密显了俱成门。一摄一切,则一显多隐;一切摄一,则一隐多显,一多不可能同时为显,也不可能同时为隐,唯有隐显才可能同时成立。

第六,微细相容安立门。这是强调无尽缘起的诸法“于一念中具足”,“始终、同时、别时、前后、顺逆等一切法门,于一念中,炳然同时齐头显现,无不明了”。

第七,因陀罗网境界门。因陀罗即印度神话传说中的帝释天,相传他的宫殿中悬挂有一结满宝珠的网,网上之珠,珠珠相映交彻,各显一切珠影,这里以此来譬喻诸法之间的互相映现、重重无尽。

第八,托事显法生解门。此门的大意是我们可以托以不同的事法来彰显不同的义理,从而生起相应的解行。换言之,事事无碍之理随处皆在,理并非存于事外。

第九,十世隔法异成门。这是从时间性的角度来讨论无尽缘起,所谓“十世”,是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此三世又各有过去、现在与未来,如此合为九世,此九世不出当下之一念,总别合论故云十世。在法藏看来,虽然十世中的事物都隔别不同,但它们都能摄于当下的一念,而时与法是不相离的,故此十世本身也能为一念所包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