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道家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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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道家的精神原则(5)

人何以需法天地?其关键就在于天道为人道提供启示。这是因为“盈而荡,天之道也。”(《左传·庄公四年》)“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国语·越语》),天道变化具有“周而复始”的恒常性,这种恒常性便为世人行事提供了依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是最明显的体现。《黄帝四经·经法·论约》指出: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时有度,天地之李(理)也。日月星晨(辰)有数,天地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也。四时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天地之理也)。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终而复始,(人)事之理也。逆顺是守,功溢于天,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天地之道与人事之理是相应的。天地有纪,四时有度,人事活动合于道者功成,做不到合天者,只能无名。进而《黄帝四经·经法·四度》明确指出:“天地之道也,人之理也。”这就清楚地表明了人法天地之义。

道家在强调人法天的前提下,也注意发挥人的能动性。比如《阴符经》、《列子》就提出人天互盗思想。天人相分明确以后,人们对天人关系才可能理性地认识,而不是以迷信的态度去遵从。范蠡就提出了“天因人,圣人因天”(《国语·越语下》)的思想。他还认为人道与天道所司的不同,指出文种更擅长于人事。他可以做到:司封之内,百姓之事,时节三乐。不乱民功,不逆天时,五谷睦熟,民乃蕃滋,君臣上下交得其志。而范蠡本人则自称:“四封之外,敌国之制,立断之事,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柔而不屈,强而不刚,德虐之行,因以为常;死生因天地之刑,天因人,圣人因天;人自生之,天地形之,圣人因而成之。是故战胜而不报,取地而不反,兵胜于外,福生于内,用力甚少而名声章明。”(《国语·越语下》)这是说他更擅长于明天道以通人事,利用天人相因的关系,能够因势利导地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

4.人与天调

人与天调是在人能效法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与天协调的主动性。

道家认为天地万物有“则”,所以人的活动必须与天地法则相一致,即“人与天宋·佚名绘《谷丰安乐图》(局部)调,然后天地之美生”(《管子·五行》),亦是“圣人成之,则与天同极”(《管子·势》)。其内容之一便是务天时,否则“举事而不时,力虽尽,其功不成”(《管子·禁藏》)。《管子·宙合》篇探讨了包裹天地的宇宙,作者指出:“宙合之意,上通于天之上,下泉于地之下,外出于四海之外,合络天地,以为一裹。散之至于无闲。不可名而山。是大之无外,小之无内,故曰有橐天地。”学人通常认为“宙合”便是宇宙。不过,我们考察上下文,就不难发现“宙合”还含有“与宇宙相合”之意。作者在下文中遗憾地指出:“宙合”的含义因为没有整理,所以没有传承下来,而这对圣人合理治世是十分重要的。作者认为:“多内则富,时出则当。而圣人之道,贵富以当。奚谓当,本乎无妄之治,运乎无方之事,应变不失之谓当。变无不至,无有应当本错不敢忿。故言而名之曰宙合。”也就是说,因为知了“宙合”的道理,能做到不敢意气用事,但求其“当”即“合”。否则,“天地不与,举事而有祸”(《管子·形势解》)。可见,“合”的过程应指“调”的过程,而“调”的目的乃在于“生”。

人与天调的关键在于人应当合乎天。《易传》提出“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思想。人们应该懂得与天地和同“生生不息”之德,因为“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下》),圣人要“广德崇业”,自然应该“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有生万物之德,而人效法天地,以长养万物为德。《管子·五行》曰:“法天合德,象法无亲。参于日月,佐于四时。”《周易·乾·文言》曰:“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就是强调人应当顺应天地生化万物的法则,与时俱行。这样,人才能“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周易·泰·象》),“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周易·系辞上》),从而昂然立于天地之间。

人与天调,也可表述为人与天相参。《左传·宣公十五年》载伯宗之言曰:“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天为人提供“时”,地为人提供利,而人于其中建功立业,显出了人的能动性。《黄帝四经·经法·六分》说:“王天(下)者之道,有天焉,有地焉,又(有)人焉。参(三)者参用之,(然后)而有天下矣。”作者认为国王统治天下的要妙就在于天地人相参。这一点《管子·禁藏》说得更详细:“顺天之时,约地之宜,忠人之和。故风雨时,五谷实,草木美多,六畜蕃息。”道家相信人能把握天时、地利(宜),并调动人的积极性以产生合力,实现五谷丰登。范蠡也曾概括指出:“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国语·越语下》)与天,即法天,因为天道盈缩转化,盈而不溢,盛而不骄。与地者法地,因为地能包容万物,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须守时、因时,以尽地利。与人者,法人,实指因民心。具体说来是:“四封之内,百姓之事,时节三乐,不乱民功,不逆天时,五谷睦熟,民乃蕃滋。君臣上下,交得其志。”(同上)人事活动必须顾及天地人。其实国家的治理大体上是通过对三者的调控,因此其兴衰自然可以通过天地人的关系状况来考察。

《管子·五辅》指出:“上度之天祥,下度之地宜,中度之人顺,此所谓三度。

故曰:天时不祥,则有水旱;地道不宜,则有饥馑;人道不顺,则有祸乱。此三者之来,政召之。曰:审时以举事,以事动民,以民动国,以国动天下。”在天地人三因素中,人主动地凭借自己的“仁”实现人和,进而利用天时、地利以成就事业。《六韬·文韬》有言:“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在这里,作者申明的就是天地人相参之意。

天人观念的形成总是标志着主体客体关系的产生。只有主客关系确立,自觉认识自然才成为可能。天人关系的突显大概在春秋时期。子产的“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的名言明确了天行与人事活动都有道(规律),认为人的成败祸福在人自身,无须从天中去找原因,这是天人相分的开始。没有相分是不可能合一的,即使有,也是混沌而不自觉的。《庄子·大宗师》有言:“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比如天之生畸人(小人)却因道德高尚,还是成为人中君子;可人中称为君子者,却可能是天的小人。因为君子往往是社会规范遵循的代表,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其行为可能因为功名利禄未必真正合乎天道,故而为“小人”。

道家天人和谐观不但关注人对自然的复归,也关注人自身的纯朴的回归,他们更注重人的主观努力,始终把人放在考虑问题的第一位。这种思想对于今天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可取之处。因为道家强调了人对自然包括自身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应该用自然来约制人自身,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幸福。

人类的历史实践雄辩地证明了这样的真理:只有奉道行事,才能“两不相伤”,从而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也正因如此,我们有必要在充满希望与挑战的21世纪重新评估道家,领悟道家的文化精神,以服务于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建设。这种努力既体现了道家自身当代发展的需要,也彰显当代世界对道家焕发时代新姿的呼唤。顺应这种潮流,正是学人的良知所在。希望我们的微薄之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推动道家的文化精神走进人类的心灵深处,进而爆发出创造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和谐人生的无穷智慧与动力。

进一步阅读的文献:

1.李健胜:《先秦文化批判思想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王泽应:《自然与道德——道家道德伦理精粹》,湖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葛荣晋主编:《道家文化与现代文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4.张立文、张绪通、刘大椿主编:《玄境——道学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5.崔大华等:《道家与中国文化精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6.谢扬举:《道家哲学之研究——比较与环境哲学视界中的道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7.滕守尧:《中国怀疑论传统》,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8.刘增惠:《道家文化面面观》,齐鲁书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