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如何解脱(禅·心灵·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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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立法制戒的基准是人性的善或恶

人性是善?是恶?说法不一。

人之初,性本善,儒家如此说。基督教却认为:人有原罪。而佛家说:人人皆有佛性,皆当成佛。

按佛教这么说来,人性当是善的,是成佛的种子。

对人性善恶的不同看法,决定了对人类善行恶行的不同态度。这态度体现在国家,便是法律;体现在宗教上,便是戒律。

在人性恶论者看来,人是无可救药的,因为根源是恶。如果说还能救,那么便是用重典、用恶法。对违法者,进行严厉的制裁,甚至灭绝。只有这样,才能以儆效尤,起到震慑作用。

在人性善论者看来,人有天生的向上之心。因此只要引导得当,为其创造良好的条件,便有自觉脱离为恶的可能。为此,对过错者,虽予惩罚,但重在教育,佛教的戒律精神就体现了这一点。

在佛教戒律中,除了杀盗淫妄根本戒外,违犯其他戒律,皆是可悔的。佛陀当年还留下话说,在一定的时候,小戒还可以舍弃,不予执行。就是一些较大的戒,在特殊的条件下,亦可遮之,对违犯者不予计较。这就让我们想到,看佛教的戒条,要看制戒的精神,而不是看戒条内容的本身。持佛教的戒条,也要持其精神的实质,而不是为持戒而持戒,尤其是在制戒与持戒的因缘已与佛陀时代有所不同的今天。

当然,这不是说,佛教的戒律可以完全舍弃了。有这种想法,对佛教的前途来说,是危险的。因为佛陀早就说过,他涅槃后,我们要以戒为师,戒律在才有佛法在。

我们要表明的是:戒条应进行新的诠释,赋予其更丰富、更宽广的内容。因为时间、地点、人物、情景、状况,已有了变化。不变随机,随机不变,随机逗教,随机释戒,此举虽非迫在眉睫,却也时不我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