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给自己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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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痛风的检查方法与诊断标准

当前,国内外采用的痛风诊断标准,是美国类风湿学会在1977年制定的,共包括9条。

1.急性关节炎发作1次以上,在1天内即达到发作高峰。

2.急性关节炎局限于个别关节。

3.整个关节呈暗红色。

4.第一足趾跖关节肿痛。

5.单侧跗关节炎急性发作。

6.有痛风石。

7.高尿酸血症。

8.非对称性关节肿痛。

9.发作可自行终止。

凡具备该标准3条以上,并可排除继发性痛风者,即可确诊。以上标准比较繁琐,难以记忆。在临床中常以下列3项作为诊断依据。

1.典型急性关节炎发作,可自行终止而进入无症状间歇期,同时证实有高尿酸血症。

2.关节腔积液中或白细胞内发现有尿酸盐结晶。

3.痛风结节中有尿酸结晶发现。

凡具备上述3项中之1项者即可确诊为痛风。在临床实践中,无论是医师或是患者,对上述的诊断标准不要生搬硬套。在一些不典型的或早期的痛风患者身上,可以缺乏上述之典型诊断依据,而仅表现为轻微的关节痛,甚至血尿酸升高也不明显。这时就应当将其作为随访观察对象,定期复查,而不应轻易做否定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