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世界文明史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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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犹太宗教与习俗

犹太教(Judaism)

希伯来宗教的发展至少可以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

1畅 第一阶段可以称为前摩西阶段。从人类起源到公元前1250年。这一阶段首先以万物有灵论为特征,崇拜寓于树木、山峦、圣井、圣泉,甚至奇岩怪石的精灵。形形色色的巫术也盛行于这个时期,如向亡魂问卜,模拟巫术,替罪羊献祭等等。在枟旧约全书枠中仍可看到很多早期的信仰和做法留下的痕迹。

后来万物有灵论逐渐让位于拟人神,这个过渡是怎样发生的,我们无法肯定。大概它与希伯来社会已经成为父权制社会这一事实有关,即是说,那时父亲在家庭中拥有绝对权威,世系按男性记录。因此,神灵也可能已被视为在氏族或部落中占有这样的地位。显然,新的神祇还很少有其名称,每个神通常都仅仅被一般地称为“厄勒”(E L),即“神”之意。他们分别是某个特定地方或某个个别部落的守护神。这个时期还没有全民族的雅赫维崇拜。

2畅 第二阶段从公元前13世纪至前9世纪,通常被称为全民族一神崇拜阶段(The Stage of National Monolatry)。这个术语含义是独尊一神。但决不否认其他神的存在。主要由于摩西的影响,希伯来人逐渐把一个神作为这个时期他们全民族的神,这个神的名字似可写作“JHVH”或“JH‐WH”,它的读法无人知道,但学者们普遍认为大概可以拼写为“雅赫维”(Yahweh,Jahveh)。它的含义也是一个谜。当摩西问雅赫维,如果他们要知道是什么神派遣他来的时候,他应该如何告诉族人,雅赫维回答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

在摩西时期及其以后的两三个世纪,雅赫维是个有点特别的神。只有他几乎被想象成具有人的属性。他有肉体,有人的感情。他有时喜怒无常,也有点暴躁——能恶毒地或盛怒地审判,也能行善。例如,他打死乌撒(Uzza),只是因为这个不幸的人在约柜运往耶路撒冷途中用手去扶住约柜。全能的神(或上帝)几乎不能与雅赫维相称,因为他的权力仅仅限于希伯来人自己居住的地区。希伯来人对以后西方思想最重要的一些贡献首先是在这个期间系统化起来的。正是在这个阶段,希伯来人相信神不是自然的一部分,而是完全处于自然之外的。这种“超世的”神学意味着神逐渐地被理解为纯粹知识的或抽象的术语,人类可以被视为像它希望的那样具有改造自然的潜力。

这个阶段的宗教既不含主要的伦理意义,也不含深刻的精神意义。雅赫维是作为最高的授法者和宇宙道德秩序的严格维护者而受到崇拜的。依据枟圣经枠的叙述,他在西奈山顶上给摩西发布了十诫。不过,“旧约”的研究者一般都不接受这个传统的说法。他们同意摩西时代可能存在一种原始的十诫,但是怀疑保存在枟出埃及记枠中的十诫未必会早于公元前7世纪。不管怎样,有一点是清楚的,即摩西的神对献祭和礼仪的重视程度与他对善良行为和心地纯洁的重视是一样的。然而,这种宗教主要不是关心精神的事务。它仅仅给予今生的物质酬劳,而绝不是报应于来世(即现世报,而不是死后上天堂;缺乏来世观)。最后,这种一神崇拜的信仰被拜物教、巫术,甚至更粗俗的迷信的某些因素所破坏,它们来自于更原始时代的遗迹或从邻近民族逐渐获得。这些包括从巨蛇崇拜到嗜血的献祭和淫乱狂欢的繁殖仪式等各种形态。

3畅 宗教改革真正重要的工作是同伟大先知阿摩司、何西阿、以赛亚与弥迦相伴随的。他们的成就代表希伯来宗教发展的第三阶段,即先知革命阶段。时间从公元前8世纪至前7世纪。这些先知的眼光比他们的任何先驱都要远大。他们教导的要旨有三条基本教义:(1)基本的一神论——雅赫维是宇宙的统治者,他甚至利用希伯来人以外的民族来达到他的目的;其他民族的神都是伪神,根本不应崇拜。(2)雅赫维是惟一公正的神,他实际上并不是全能的,他的权力仅限于公平与善良;世上的邪恶来自人而不是来自神。(3)宗教的目的主要是伦理上的,雅赫维毫不关心礼仪和献祭,但他的信徒应该“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申冤,为寡妇辩屈”,或如弥迦所说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这些教义对以前所主张的一切,几乎都予以否定。然而,这显然不是先知们的意图。他们无非是以恢复这种宗教往昔的纯洁为己任;至于其中的糟粕,他们认为是来自外国的腐蚀。但像许多这样的倡导者一样,他们的建树往往超过他们的所知。他们的实际成就大大超出了他们原定的目标,以至于形成了一种宗教革命。这种革命在相当程度上也涉及社会和政治领域。当时,财富已经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成千上万的小农已失去自由,陷入依附于富裕地主的地位。如果我们相信枟阿摩司书枠的说法,则法庭贿赂公行,竟使一桩债务诉讼案的原告,只消给法官一双鞋子,被告就得成为他的奴隶。尤其严重的是亚述人统治的威胁笼罩着一切。为了使民族能够应付这种威胁,先知们认为必须根绝社会弊病,民众必须在清除了受外国腐化后的宗教下再团结起来。

这种革命的结果不应被误解。它的确剔除了某些最臭名昭著的压迫形式,并且永远根绝了从外国渗到这种宗教中的大多数野蛮的行为。但是希伯来人的信仰同现代正统的犹太教还不太相似。它很少有精神方面的特性。它不关注来世,而注重今生;它的目的在于社会与伦理方面——推进正义与和睦的社会,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人道行为——而不是使个人在来世得到拯救;既不相信有天堂和地狱,也不相信有上帝的劲敌撒旦;死者的灵魂下到阴间,在尘土中和阴暗处停留一段时间之后就消失了。

4畅 希伯来宗教演变的最后一个重要阶段是后放逐阶段,或称波斯影响时期,这个时期可考虑约在公元前538年至前300年之间。有关波斯的影响,主要是琐罗雅斯德教的二元论与它的救世的、来世的和秘传的观念。巴比伦之囚以后的时期,这些思想已被犹太人广泛接受。他们已经采纳撒旦是一个大魔鬼和邪恶的制造者的教义。他们也发展了末世学,包括救世主的降临、死后复活和末日审判等信条。他们开始注意来世的得救,视之更重于今生的享受。最后,他们还信奉一种天启宗教的概念,即他们的枟圣经枠是上帝本人直接授予的。

在以犹太民族多灾多难的历史中,形成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信奉的上帝——雅赫维,原是犹太人的民族神;为了拯救本民族的灾难,他们把雅赫维信仰从民族神扩大到超民族的普世上帝。关于本民族遭受的苦难,他们认为是上帝对他们的考验以及惩罚;但他们始终认定“犹太民族”是上帝的“选民”,他们与上帝有特殊的盟约关系。犹太教的雅赫维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民族神又是普世神(不过对犹太人特别眷顾)。这是犹太民族团结的信心与民族复兴的希望。基督教接受了这个上帝(误读成“耶和华”),但舍弃其犹太人的民族性,充分强调其普世性,他们称自己的宗教为普世性的“公教”、“正教”。

犹太教经典

犹太教的经典也在长期的苦难中形成,其主要的是枟律法书枠五卷,即枟摩西五经枠。律法是每一个犹太教信徒都必须遵守的教义、道德规范、法律典章和礼仪、节日的规条。其中“摩西十诫”是律法的核心:

(1)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影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4)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为圣日。

(5)孝敬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奸淫。

(8)不可偷盗。

(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不可贪恋人之妻,也不可贪图人之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除枟律法书枠外,还有枟先知书枠和枟圣录枠。先知被认为是上帝的代言人,指受上帝启示而传达上帝旨意、评论时事,预言未来的人。他们的言论,对当时的犹太社会有很大的号召力。

枟圣录枠(或称枟圣著枠、枟杂集枠)内容复杂,体裁不一,有诗歌、哲学、历史、宗教故事和启示文学。

除收入枟旧约枠的这三部分内容之外,犹太教还有口传律法书——枟塔木德枠(T alm ud,原意为“教学”),是该教仅次于枟圣经枠的主要经典。公元175年,该教领袖犹太亲王发起并主持编集前辈律法家的口传资料,200年(或210年)成书,称“密西拿”(M ishnah,意为“教导”)。包括该教的教规、戒条、婚姻、家庭、宗教生活等规则,以希伯来文写成。5世纪下半叶,又在此基础上编著了“革马拉”(Gemara,意为“补全”),是“密西拿”的释义与补编,两者合称“塔木德”,经页上常左右并列。后世也单称“革马拉”为“塔木德”。

礼拜场所

耶路撒冷圣殿是犹太教徒朝拜的圣所。各地犹太教徒日常公共祈祷、传道的会所称为会堂(Synagogue,意为“集合”)。由拉比(Rabbi,意为“教师、夫子、律法师”)主持;拉比原指精通经典、律法的学者,后来为负责执行教规、律法和主持宗教仪式的人。

教义和习俗

一神观:雅赫维。全知全能,不生不灭,永恒存在(自有永有、独一无二),创造宇宙万物,也主持宇宙万物;不承认也不允许其他神祇与雅赫维并列。弗洛伊德认为:犹太人的一神教的形成与埃及法老埃赫那顿(Akhna‐ton,即阿蒙荷特普四世——AmenhotepⅣ,约前1379—前1362年在位)的宗教改革有关。这是颇有见地的。

善恶观:以一神观为基本内核,信奉、崇拜、服从雅赫维的就是善,崇拜偶像及异族神祇、违背神的意志和戒律的就是恶。善恶报应不在来世,而是在现世(并累及后代,到先知时代报应主要针对行为者;地狱观主要来自波斯)。

契约观:表明雅赫维与其选民希伯来人之间存在一种互利互惠、互有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神人之间交感互通,从而激发了双方主观能动性:

(1)早期游牧民族生活,个人只有维系团体安全,对团体负责,自觉接受约束,才能使大家得以生存,约的观念产生。如取消这个约,团体就会解体,灾难就会降临。

(2)西亚地区商贸活动十分发达,商业契约思想早熟。

(3)巴比伦的枟汉谟拉比法典枠被认为是太阳神授予的,使律法神圣化;与希伯来人的神人立约思想近似。神人关系中神是第一位的。

神选观:以色列人是雅赫维在人世间万族中挑选出来的子民。雅赫维对亚伯拉罕说:“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救赎理论:希伯来民族的灾难深重,上帝的应许未能实现。因他们自己违背神意,应受惩罚。终有一天上帝会赦免他们,拯救将伴之而来。

(1)先知代罪人求告赦免,责罚变成救赎。

(2)罪人忏悔献祭,祭品、牺牲代之受过(“替罪羊”)。

弥赛亚理论:在民族危机、灾难深重之时,犹太人相信上帝会派遣一位弥赛亚来拯救犹太,复兴犹太王国。一些先知常预言弥赛亚的降临,号召人民反抗外侵势力,领导改革。弥赛亚一般成为民族的政治领袖。

习俗:男孩出生第八日受割礼,作为与上帝立约的标志;星期六守安息日(一周的第七日,指星期五日落到星期六日落之间),这一天不作俗事;不食和不接触(产妇与麻风病患者视为不洁,回避)凡教中视为的不洁之物(如猪肉);禁拜偶像;教徒禁与未受割礼的外族人通婚;外族人归化犹太教,必受割礼;使用犹太历:系太阴历——单月30天,双月29天,12月29天或30天;19年中有7次闰月,置于12月之后,闰月与该年12月均29天。

逾越节:时间在尼散月(公历3、4月间)14日,为纪念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而设。传说上帝命令犹太人宰杀羔羊,涂血于门楣上;天使击杀埃及人长子,见有血记之家即越门而过,故称为“逾越”。是日抓一只满周岁而无残疾的羔羊,献祭后烤熟;人们腰束带子,手持棍杖,匆忙把羔羊头、腿、五脏全部吃光;同时吃无酵饼和苦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