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绚丽无比的艺术(奇妙的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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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层级性的高度统一

建筑的精神属性有三个层级:其初级形态与物质功能紧密相关,体现为功能美——安全感与舒适感,是“美”与物质性“善”的统一,或与物质条件紧密相关,体现为材料美、结构美、施工工艺的美和环境美,是“美”与物质性“真”的统一。其中间层级与物质性因素相距稍远,即纯形式美处理,重在“悦目”。最高层级离物质性因素更远,要求创造出某种氛围,富有表情和感染力,以陶冶和震撼人的心灵,重在“赏心”。所有这三个层级,都可以纳入广义的“建筑艺术”的范畴。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建筑物的精神价值都同时具有以上三个层次,有的只具有第一层次,更多的上升到第二层次,只有为数甚少的建筑才同时拥有这三个层次的意义。因此,建筑的物质性与精神性的比重在不同建筑中显出差别。例如仓库、车棚和低标准住宅的精神性因素就趋近于零,物质性因素趋近于一;学校、医院、办公楼的精神性因素有所提高;美术馆、博物馆、剧院和公园则处于高段;而宫殿、教堂、园林和陵墓的精神性因素则接近于一;纪念碑、凯旋门等几乎已没有什么物质性功能意义,与纯艺术如雕塑等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笼而统之地认为建筑是艺术或不是艺术都是片面的。应该说,所有的建筑都或多或少地要求给以美的加工,但只有那些在精神性因素方面达到一定高度的建筑,才能上升为真正的艺术,我们的欣赏对象主要就是这类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