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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第一次文学上的冒险

[美国]马克·吐温

我十二岁时是个很机灵的孩子——一个异常机灵的孩子,我那时这样想。正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为报刊写了点拙劣的东西,然而使我十分意想不到的是这竟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反应很好。事情确实是这样,我也为此感到很自豪。我是一个印刷厂的学徒,并且是个进步的有抱负的学徒。我的叔叔把我收下帮他办报(《汉尼巴尔周报》,一年预付两美元,有五百个订户,而他们用成捆出售的木材、卷心菜和不适合市场销售的萝卜付款)。幸运的是在一个夏季里的一天,叔叔要离城一个星期。他问我能否审慎地编辑一期报纸。啊!难道我不愿意尝试一下吗?希金斯是和我们竞争的一份报刊的编辑。他最近失恋了。一天夜晚,一个朋友在这个可怜的家伙的床上发现了一张公开的短笺,上面说他再也不能这样生活下去,他已经在熊河投水溺死了。这个朋友朝那里跑去,却发现希金斯正涉水回到岸上。他决定还是不能自寻短见。村子里几天都在议论这件事,可是希金斯对此并不猜疑。我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我为事件的经过精心炮制了一篇歪曲的报道,又加插图说明;用大折刀在木刻活字的底部拙劣地把它雕刻出来——其中一幅插图是希金斯穿着衬衫,提着灯笼,涉水到小河中,用手杖探测水的深度。我认为这是极端滑稽可笑的,可是竟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刊载在道德上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对这番努力感到心满意足,还想方设法征服其他的领域。同时,我还觉得用无理的卑劣行为去指责邻乡的报纸编辑,“看到他辗转不安”是一件好事,一件有趣的事。

我这样干了。把文章写成关于“埋葬约翰·穆尔爵士”的一首讽刺诗的体裁——这也是一篇相当拙劣的模仿的滑稽作品。

后来我用讽刺的文章粗暴地嘲讽了两个当地的知名人士。倒不是由于他们干了什么事活该倒霉,而仅仅是因为我的责任是使报纸生动活泼。

然后我又稍稍地触犯厂那个新来的异乡人——当时社交场合上的宠儿,那个从昆西来的被雇用的出色的裁缝。他是个面带傻笑的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和州里穿着最刺眼的男子。他还是个摧残妇女的老手。每个星期他都为这份报刊写肉感的“诗歌”,大谈他最近的爱情的俘虏。他那个星期给我的押韵诗,上面加的标题是“致在H-L的玛丽”,指的当然是在汉尼巴尔的玛丽。可是当我给这首诗排版时。突然间,那种我认为是晴天霹雳般的幽默,使我深深地感到沮丧了。于是,我把它压缩成下面的一个生动的脚注,写道:“这次我们将让这件事过去算了,但仅此一次而已。我们希望戈登·朗内尔斯清楚地明了我们在容忍一个知名的人物,而从这时起,当他想要和他的在H-L的朋友们娓娓谈心时,他必须选择某种其他的手段,而不是这份报纸的专栏!”

这份报纸发行了。可是我从未料到有什么小事会像我开的小玩笑那样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只有这一次《汉尼巴尔周报》的需求量大增——这是它从未经受过的新奇的事。全城轰动了。希金斯一早就带着双筒猎枪前来造访。当他发现伤害了他的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时,他只是扯了扯我的耳朵就走了。但是那天夜晚他就辞去他的职务,永远离开了这个城镇。那个裁缝带着他的鹅和一把大剪刀来了,但是他也瞧不起我,当天晚上就起程到南方去了。那两个受到讽刺文章攻击的公民满心想用诽谤罪来恐吓我的,却又为我的无足轻重激怒得扬长而去。乡村的编辑第二天气势汹汹地走进来,发出战时的喊杀声,恨不得一下子把我吞下肚去;可是他最后还是真诚地原谅了我,还邀我一起到药店(美国的药店实际上等于杂货店),友好地喝一杯满满的“法尼斯托的驱虫水”,把所有的敌意都荡涤得一干二净。这是他开的小小的玩笑。当我叔叔回来时,他大发雷霆——我认为大可不必。他应想到我给了这份报纸多么大的促进,同时也要考虑到他为了要能幸存下来而产生的感激之情应在他心中占什么地位。因为由于他的耽搁,他才这样奇妙地免遭分尸、斧劈和诽谤,他的脑袋才不致被枪打掉。但是,当他一看账本,看到我确实把三十三个新订户的空前未有的数字记载入册,而且还有新订户交付的蔬菜、成捆出售的木材、卷心菜、豆子和卖不掉的萝卜等,足够一家人两年的食用,他才心平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