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曾国藩家书(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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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理财篇(3)

家眷在京城,暂时不要离京,等长沙的事平定后,再有信来。同年王吉云在湖北主考回京,我交给他三百二十两银子,托他带回京,想必近日可到。我要发各处讣告,眼下没有空,等九月再寄。京城再寄信回,可交湖北常大人处最妥当。岳父岳母都于二十五日来我家,身体很好,你可告诉你母亲,我不一一写了。(咸丰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致诸弟·带归度岁之资。

【原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廿五日遣春二、维五归家,曾寄一函并谕旨、奏折二册。

廿六日水师在九江开仗获胜。陆路塔、罗之军,在江北蕲州之莲花桥大获胜仗。杀贼千余人,廿八日克复广济县城。初一日在大河埔大获胜仗,初四日在黄梅城外大获胜仗,初五日克复黄梅县城。该匪数万现屯据江岸之小池口,与九江府城相对,塔、罗之军即日追至江岸,即可水陆夹击。能将北岸扫除,然后可渡江以剿九江府城之贼,自到九江后,即可专夫由武宁以达平江、长沙。

兹由魏荫亭亲家还乡之便,付去银一百两,为家中卒岁之资,以三分计之。新屋人多,取其二以供用;老屋人少,取其一以供用。外五十两一封,以送亲族各家,即往年在京寄回之旧例也。以后我家光景略好,此项断不可缺,家中却不可过于宽裕,处此乱世,愈穷愈好。

我现在军中声名极好,所过之处,百姓爆竹焚香跪迎,送钱米猪羊来犒军者,络绎不绝。以祖宗累世之厚德,使我一人食此隆报,享此荣名,寸心兢兢①,且愧且慎。现在但愿官阶不再进,虚名不再张,常葆此以无咎②,即是持身守家之道。至军事之成败利钝,此关乎国家之福,吾惟力尽人事,不敢存丝毫侥幸之心。诸弟禀告堂上大人,不必悬念。

冯树堂前有信来,要功牌一百张,兹亦交荫亭带归,望澄弟专差送至宝庆,妥交树堂为要。衡州所捐之部照,已交朱峻明带去。外带照千张交郭云仙,从原奏之所指也。朱于初二日起行,江隆三亦同归,给渠钱已四十千,今年送亲族者,不必送隆三可也。余不一一。(咸丰四年十一月初七日)【注释】

①寸心兢兢:指心里战战兢兢的样子。②无咎:无过错。

【译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

二十五日派春二、维五回家,曾经寄了一封信,以及谕旨奏折二册。

二十六日水师在九江开仗得胜。陆路塔罗的军队,在江北蕲州的莲花桥大获全胜。杀敌一千多人,二十八日收复广济县城。初一在大河埔大获全胜,初四日在黄梅县城外,大获全胜,初五日收复黄梅县城。敌军几万人,现屯据江岸的小池口,和九江府城相对,塔罗的军队,当日追到江岸,便可水陆夹攻。能将北岸扫除,然后可以渡江进剿九江府之敌,自到九江后,便可有专人由武宁到达平江、长沙。

因为魏荫亭家回家之便,特付去银子一百两,为家中年底的用度,分成三份。新屋人多,可取两份供他们用,老屋人少,可分一份。另外五十两,送亲戚族人各家,就是往年在京城寄钱的旧例。以后我家光景略好些,这个惯例决不可缺,家中却不可过于宽裕,因处在动乱年代,越穷越好。

我现在军队中声名极好,所过之处,百姓放爆竹焚香,跪着迎接,送钱、米、猪、羊来犒赏军队的人络绎不绝。以祖宗一代又一代积累下来的厚德,使我一个人得到丰厚的回报,享这么大的荣誉,心里真是战战兢兢,又惭愧又谨慎。现在只愿官阶不要再升,虚名不要再扩大,一直保持现状,不出过失,便是持身守家的道理。至于军事的成与败,利与不利,这关系到国家的福泽,我只能尽人事,不敢存一点侥幸心理。弟弟们请禀告堂上大人,不必挂念。

冯树堂前不久有信来,要功牌百张,现也交荫亭带回,希望澄弟派专差送到宝庆,妥善交给树堂。衡州所捐的部照,已交朱峻明带去。此外带照千张,交郭云仙,这是依照原来奏折所说的。朱于初二日起程,江隆三也同回,给他的钱已有四十千,今年给亲戚族人的钱,隆三可以不必送了。我不一一说了。(咸丰四年十一月初七日)致九弟·顺便可以周济。

【原文】

沅甫九弟左右:

十二日安五来营,寄第二号家信,谅已收到。

治军总须脚踏实地,克勤小物,乃可日起而有功。凡与人晋接①周旋,若无真意,则不足以感人;然徒有真意而无文饰以将之,则真意亦无所托之以出,《礼》所称无文不行也。余生平不讲文饰,到处行不动,近来大悟前非。弟在外办事,宜随时斟酌也。

闻我水师粮台银两尚有赢余,弟营此时不缺银用,不必解往。若绅民中实在流离困苦者,亦可随便周济。兄往日在营,艰窘异常,初不能放手作一事,至今追憾。弟若有周济之处,水师粮台尚可解银二千两前往。应酬亦须放手办,在绅士百姓身上,尤宜放手也。(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注释】

①晋接:接触。

【译文】

沅甫九弟:

十二日安五来营,寄了第二号家信,谅已收到。

治理军队总要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才能一天天积累而有所功绩。凡属与别人接触周旋,如果不以诚相待,那就不足以感人,但仅仅有诚意,而没有语言文字的表达功夫去打动人,那么诚意也无法表达,《礼》所说的“没有文彩,行而不远”就是这个意思。我生平不讲究用文采修饰自己,到处行不通,近来大悟以前的过失。弟弟在外办事,应该时时考虑。

听说我军水师粮台的银两还有盈余,弟弟军营现在不缺银钱,不必往那里解银。如士绅民众中实在有流离失所的困苦者,也可随便周济。我过去在军营,艰苦异常,当初不能放手做事,至今还感到遗憾。如果弟弟有要周济的地方,水师粮台还可以解送二千两银子前往。应酬也要放手办理,在绅士百姓身上,尤其应该放手。(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致九弟·周济受害绅民。

【原文】

沅甫九弟左右:

二十七日接弟信,并廿二史七十二套,此书十七史系汲古阁本,《宋》、《辽》、《金》、《元》系“宏简录”,《明史》系殿本,较之兄丙申年所购者多《明史》一种,余略相类,在吾乡已极为难得矣。吾后在京,亦未另买有全史,仅添买《辽》、《金》、《元》、《明》四史及《史》、《汉》各佳本而已,《宋史》至今未办,盖缺典也。

吉贼决志不窜,将来必与浔贼同一办法,想非夏末秋初不能得手,弟当坚耐以待之。迪庵去岁在浔,于开濠守逻之外,间以读书习字。弟处所掘长壕,如果十分可靠,将来亦有间隙可以偷看书籍,目前则须极力请求壕工、巡逻也。

周济受害绅民,非泛爱博施之谓,但偶遇一家之中杀害数口者、流传迁徙归来无食者、房屋被焚栖上靡定者①,或与之数十金以周其急。先星冈公云,“济人须济急时无”,又云随缘布施,专以目之所触为主,即孟子所称“是乃仁术也”。若目无所触,而泛求被害之家而济之,与造册发赈一例,则带兵者专行沽名之事,必为地方官所讥,且有挂一漏万之虑。弟之所见,深为切中事理。余系因昔年湖口绅士受害之惨,无力济之,故推而及于吉安,非欲弟无故而为沽名之举也。(咸丰八年正月廿九日)【注释】

①栖上靡定者:栖,栖息,形容流离失所,居不定所。

【译文】

沅甫九弟:

二十七日接到弟弟的信,以及二十二史七十二套,这套书中,十七史是汲古阁的本子,《宋》、《辽》、《金》、《元》是“宏简录”,《明史》是殿本,比兄长丙申年所买的多了《明史》一种,其余相类似,在我们家乡已是极为难得的书。我以前在京城,也没有买过全史,只加买了《辽》、《金》、《元》、《明》四史及《史》《汉》各佳本罢了,《宋史》至今没有办,也许是典了。

吉安的敌人决计不逃,将来必然与浔阳的敌人取同一办法,看来非到夏末秋初不能得手,弟弟应该坚持忍耐以等待敌人。迪庵去年在浔阳,在挖壕沟守城巡逻之处,间或也读书习字。弟弟那边所挖壕沟,如果十分可靠,将来也有空闲,可以偷偷看书,目前却要极力请求濠工、巡逻。

周济受害的士绅、百姓,不是泛爱博施,只是偶见一家之中被杀害几口的人,流转迁徙回来没有食物的人,房屋被烧流离失所的人,或给数十金,以应急需。先祖星冈公说,“救人要救急难中的人”,又说随缘份布施,专以眼睛亲见的为主,就是孟子说的“这是施仁的方法”。如果没有亲见,而泛泛的去找受害人救济,与造册发赈一样,那么带兵的人专干沽名的事,一定被地方官所耻,而且有挂一漏万的忧虑。弟弟的见解,切中事理。我是因为过去湖口绅士受害的惨况,没有力量救济,所以推而达于吉安,不是叫弟弟无缘无故去做沽名钓誉的事。(咸丰八年正月二十九日)致九弟·劝捐银修祠堂。

【原文】

沅甫九弟左右:

五月二日接四月廿三寄信,藉悉一切。

城贼于十七早,廿日、廿二夜均来扑我濠①,如飞蛾之扑烛,多扑几次,受创愈甚,成功愈易。惟日夜巡守,刻不可懈,若攻围日久而仍令其逃窜,则咎责匪轻。弟既有统领之名,自应认真查察,比他人尤为辛苦,乃足以资董率。

九江克复,闻抚州亦已收复,建昌想亦于日内可复。吉贼无路可走,收功当在秋间,较各处独为迟滞。弟不必慌忙,但当稳围稳守,虽迟至冬间克复,亦可,只求不使一名漏网耳。若似瑞、临之有贼外窜,或似武昌之半夜潜窜,则虽速,亦为人所诟病。如九江之斩刈殆尽,则虽迟,亦无后患。愿弟忍耐谨慎,勉卒此功,至要至要。

余病体渐好,尚未痊愈,夜间总不能酣睡,心中纠缠,时忆往事,愧悔憧扰,不能摆脱。四月底,作先大夫祭费记一首,兹送交贤弟一阅,不知尚可用否?此事温弟极为认真,望弟另誉一本,寄温弟阅看,此本仍便中寄回。盖家中抄手太少,别无副本也。

弟在营所寄回银,先后均照数收到;其随处留心,数目多寡,斟酌妥善。余在外未付银至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自明,不欲自欺其志,而令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以为深痛。弟之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诸公相仿,有其不及,无或过也,尽可如此办理,不必多疑。

顷与叔父各捐银五十两,积为星冈公,余又捐二十两于辅臣公,三十两于竟希公矣。若弟能于竟公、星公、竹公三世各捐少许,使修立三代祠堂,即于三年内可以兴工,是弟有功于先人,可以盖阿兄之愆②矣。修祠或即用腰里新宅,或于利见斋另修,或另买田地,弟意如何,便中复示。公费则各立经管,祠堂则三代共之,此余之意也。

初二日接温弟信,系在湖北抚署所发。九江一案,杨、李皆赏黄马褂,官、胡皆加太子太保。想弟处亦已闻之。温弟至黄安与迪庵相会后,或留营,或进京,尚未可知。

弟素体弱,比来天热,尚耐劳否?至念至念。羞饵滋补较善于药,良方甚多,胜于专服水药也。(咸丰八年五月初五日)【注释】

①濠:护城河。又作“壕”,壕沟。②愆:过失,过错。

【译文】

沅甫九弟:

五月二日,接到四月二十三日所发的信,得以知道一切。

城里的敌人于十七日早,二十、二十二晚都来进攻我军的壕沟,好像飞蛾扑蜡烛一样,扑得次数越多所受的创伤越重,我们成功也越容易。只有日夜巡守,一刻也不得松懈,如果攻围日久,而仍然叫他逃窜,那过失不轻。弟弟既然挂了统领的名,就应该要认真察看,比别人更辛苦,才可不负众望。

九江收复,听说抚州也已收复,建昌便也可望在日内收复。吉安敌人无路可走,收复应当在秋天,比较而言其他各处要迟滞。弟弟不必慌张,但应当稳围稳守,就是迟到冬天收复也可以,只求不使一名敌人漏网。如果像瑞、临一样的有敌外窜,或像武昌的夜间潜逃,那即使时间快也不免为人家指责。像九江的斩杀殆尽,那即使时间迟一点却没有后患。希望弟弟忍耐谨慎,勉力把这场仗打到底打成功,非常重要。

我病体逐渐好了,还没有痊愈,晚上还是不能熟睡,心里纠缠不清,不时回忆往事,又悔又愧,不能摆脱。四月底写了一首先大夫祭费的诗,现送给贤弟看看,不知道还行不行?这事温弟极为认真,望弟另抄一份,给温弟看看,这本方便时仍旧寄回,因家里抄手太少,没有副本。

弟弟从军营里寄回的银钱,先后都如数收到,要随处留心,数目多少,要考虑妥当。我在外没有付钱回家,实在是因为开初曾暗暗立下誓言,又在发给州县的信中,曾经以“不要钱,不怕死”六个字,表明了自己的志向,不想自食其言,而今老父在家,受尽窘迫,百计经营,至今都深为痛心。弟弟的取与,与塔、罗、杨、彭、二李相似,有还不及他们的,没有及得上他们的,尽可这么做,不必多疑。

我马上与叔父各捐五十两,这是为星冈公积累的,我又捐了二十两给辅臣公,三十两给竟希公。如果弟弟能给竟公、星公、竹公三世,各捐少许,使之能够修建三代祠堂,可在三年内动工,那是弟弟有功于先人,可以掩盖我的罪过了。修祠或者用腰里新宅,或者在利见斋另外修,或者另买田地,弟弟意见如何,方便时请回信告知。公费则由各方管理,祠堂则三代共之,这是我的意见。

初二接到温弟信,是在湖北抚署所发。九江一案,杨、李都赏黄马褂,官、胡都加太子太保,想必弟弟那边已听到了。温弟到黄安,与迪庵相会后,或者留营,或者进京,还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