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颜氏家训(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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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后娶篇

【解题】

古代封建社会奉行夫权思想,男子妻亡后可以再娶,即所谓“后娶”。再婚后如何对待非亲生子女等问题就出现了。

【原文】

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间之,伯奇遂放①。曾参妇死②,谓其子曰:“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③,亦谓人曰:“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④。”并终身不娶。此等足以为诫。其后假继惨虐孤遗⑤,离间骨肉⑥,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⑦。慎之哉!慎之哉!

【注释】

①吉甫:尹吉甫是周宣王时大臣,伯奇是他的儿子,传说伯奇母死,尹吉甫娶后妻不贤,对尹吉甫说:“伯奇见妾美,有邪念。”尹吉甫不信,这后妻就弄个蜂放在衣领上,叫伯奇替她捉,尹吉甫远看误认为伯奇行动不轨,把他放逐出去。见《琴操·履霜操》。②曾参(shēn):春秋末年人,孔子的学生,以孝著称。③王骏:西汉成帝时大臣,传附见《汉书·王吉传》。④华、元:曾华、曾元,曾参的二个儿子。⑤假继:假母、继母,都是后母的意思。孤遗:前妻留下的孩子,因为已失去生母,所以也可称“孤”。⑥离间骨肉:指后母挑拨前妻之子和其生父使之不睦。⑦断肠:形容极其悲痛。胜(shēnɡ)数:数得清。

【译文】

吉甫,是贤父。伯奇,是孝子。以贤父来对待孝子,应该是能够一直保有父与子之间慈孝的天性,但是由于后妻的挑拨离间,儿子伯奇就被放逐。曾参的妻死去,他对儿子说:“我比不上吉甫,你也比不上伯奇。”王骏的妻死去,他也对人说:“我比不上曾参,我的儿子比不上曾华、曾元。”曾参与王骏两位后来都终身没有再娶。这些事例都足以引为鉴诫。后世那些做后母的虐待孤儿,离间前妻之子和其生父的骨肉之情,弄得伤心断肠的多得数不清。对此要小心啊!对此要小心啊!

【原文】

江左不讳庶孽①,丧室之后②,多以妾媵终家事③。疥癣蚊妄④,或未能免;限以大分⑤,故稀斗阋之耻⑥。河北鄙于侧出⑦,不预人流⑧,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⑨,衣服饮食爰及婚宦⑩,至于士庶贵贱之隔,俗以为常。

【注释】

①江左:江东。庶孽:旧时指小老婆所生之子。②室:家室,大老婆主持家室,故把大老婆称为室。③妾媵(yìnɡ):春秋时诸侯之女出嫁,必须有宗室之妹及侄女等陪嫁,叫妾媵,也叫媵。后来广义的妾媵则成为大老婆以外婢妾等的通称。④:吸家畜血的小昆虫,和蚊虽都有害但终不成大殃。这里比喻无关紧要容易处理好的细小纠纷。⑤大分(fèn):重大的名分,这里指大老婆与小老婆名分不同。“分”,即名分。⑥耻:指可耻的太不像话的事情。⑦侧出:即庶生,指小老婆所生之子。⑧预;参预,进入。人流:指有身份的人之行列。⑨后母之弟:后母所生之子,对前母所生之子来说是弟。⑩爰及:以及。婚宦:婚姻和做官。士庶:士族和庶族。当时士族和庶族不能通婚。

【译文】

江东不避忌庶妾,大老婆死了以后,多由小老婆把家事接管下去。细小的纠纷,有时本来未能免除;但限于名分,打架争吵等太不像话的事情就很少见。河北鄙视小老婆,不让小老婆进入有身份人的行列,所以必须妻亡重娶,甚至重娶三四次,这样,后母年龄有时比大的儿子还小。后母生的孩子(弟弟)和前妻生的孩子(兄长),在衣服饮食以及婚姻仕宦做官上的差异,甚至会有士庶贵贱之间隔,而世俗对此现象习以为常。

【原文】

身没之后①,辞讼盈公门②,谤辱彰道路③,子诬母为妾④,弟黜兄为佣⑤,播扬先人之辞迹⑥,暴露祖考之长短⑦,以求直己者⑧,往往而有,悲夫!自古奸臣佞妾⑨,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⑩,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注释】

①没:通“殁”,死亡。②辞讼:也作“词讼”,诉讼。公门:衙门、官署。③彰:昭彰。公开。④子:此指前妻之子。母:此指后母。⑤弟:此指后母之子。黜(chù):贬斥。兄:此指前妻之子。佣:佣保;雇佣的仆役。⑥辞:言语。迹:字迹。⑦祖考:已去世之父叫考,祖考:指已去世之祖。长短:是非,好坏。⑧直己:使自己有理。⑨佞(nìnɡ):用花言巧语谄媚他人。⑩义:情义。移:改变,动摇。容:欢悦。说(shuì):劝说别人使别人相信自己的话。引:引诱。积年累月:指日子过久了。

【译文】

到本人死亡之后,家里的人为诉讼跑穿了公门,把诽谤污辱的言语嚷到大路上,前妻之子诬蔑后母为小老婆,后母之子贬斥前妻之子为仆役。宣扬先人的言词字迹,暴露祖考的是非好坏,使自己变得很有道理似的,经常可以见到,真可悲啊!从古以来的奸臣佞妾,用一句话来害人的多得很呢。何况凭夫妇的情义,早晚想办法来改变男人的心意,而婢仆为了讨主子的欢心,帮着劝说引诱,日子一久,怎么还有孝子呢?对此不可以不畏惧。

【原文】

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①,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②,丈夫有沉惑之僻③,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④,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⑤,莫不为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⑥,继亲虐则兄弟为仇⑦,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⑧。

【注释】

①后夫:妇女再婚的新夫叫后夫。②嫉(jí)妒:妒忌。③沉惑:沉迷,此指丈夫沉迷于妻的美色。僻:邪僻,不正的行为。④积习:天长日久相承的习惯。⑤宦学:指做官与学业。⑥异姓:指前夫之子姓不同后夫。⑦继亲:指继母,即后母。⑧门户:家门,家庭。

【译文】

一般平庸人的习性,后夫多数宠爱前夫的孤儿,后妻必定虐待前妻的孩子。这不仅因为妇人心怀妒忌,丈夫沉迷女色,也是事态促使如此。前夫的孤儿,不敢和我的孩子争夺家业,将他提携抚养,天长日久自然生爱,因而宠爱他;前妻的孩子,常常居于自己所生孩子之上,无论学业做官婚姻嫁娶,没有不需防范的,因而虐待他。异姓之子受宠则父母遭怨恨,后母虐待前妻之子则兄弟成仇敌,家庭里发生这类事情,都是门户的祸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