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旨】
本章依据马王堆甲本编次。通行本此作《任契章》第七十九。
此章在于提示执政者不要与民结怨,要与人为善。用税赋来剥削百姓,用刑法来压迫百姓,都严重构怨于民。老子理想的政治社会是以德化民;辅助人民,给予而不大肆索取,决不骚扰百姓,这就是本章“圣人右介,而不以责于人”的主张。这和第七十九章所说的“能有余以奉天下”主张是相应的。本章还与第六十八章“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俞有;既以予人,己俞多”的思想是相通的,因为这才符合天道,也就可以获得天道辅佑。所以本章最后归结到期望做个有德自善之人,而得天德福佑了。
全书以“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一语作结.。“天道”与卷首之“恒道”无殊,遥相呼应,首尾圆合,天衣无缝也。“善人”谓有德之人,《德经》之终以此语也宜。妙哉,善哉!
【原文】
和大怨①,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②?是以圣人右介③,而不以责于人④。故有德司介⑤,无德司彻⑥。夫天道无亲⑦,恒与善人⑧。
【注释】
①和:和解。
②焉:疑问代词,怎么。
③右:赞助,崇尚。介:善。“右介”通行本作“左契”。契:契约,合同,分为左右契。
④责:责求,索取。
⑤有德:指“有道者”。司:掌管。
⑥彻:是周代的田税法,指十一之税。引申为剥削的意思。
⑦亲:亲爱,此指偏爱。
⑧与:赞许,帮助。
【译文】
和解重大的仇怨,必然还会留有残余的仇怨,这怎么可以把它当作“善”呢?因此,圣人崇尚、赞助“善”,但并不以此向人们索取。所以有“德”的人主管“善”事,没有“德”的人管事就剥削。天“道”对谁都没有偏爱,永远亲近、赞助有“德”的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