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济济铇铇”,又见于 《荀子·大略篇》。以美不美来描述一个社会的文化表现,在荀子书中是十分常见的。
但这并不是荀子论美的一个含义。关于美,荀子基本上仍然承认那是事物的一种性质,因此他说:“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劝学》)美,指兰芷本身所具有的质性。
先秦论美,凡就物事之美而说者,大抵皆承认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美恶或美丑为相对之词,凡说某物美某物丑,必先承认人对美与丑已有了大致相同的判断,而美丑也者,亦是物本身的属性。就如王嫱、西施是美人,癞蛤蟆则是丑八怪,美与丑,乃是西施与癞蛤蟆所分别具有的性质。
先秦诸子大抵皆站在这个认定上发言,因此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二章》);孔子说“韶,尽美矣”(《八佾》);孟子说“口之于味有同嗜也”(《告子上》);庄子说“逆旅人有妾二人,其一人美,其一人恶”(《山木》)。美丑都是物的属性,且人对此属性也都有基本相同的审美判断。荀子说“凡人有所同一: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酸碱甘苦、鼻辨芬芳腥臊”(《荣辱》),即是此理。
但由此出发,各家却试图要发展出一些新的思考,突破这个“美的客观论”的格局。例如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以美恶之相对性,来打破美的客观性,或强调美可能遮蔽了其他的价值,以提倡一种“大巧若拙”、“光而不耀”的新美感类型。庄子则主张“厉与西施,道通为一”(《齐物论》),要把美丑的审美判断,提升为超越判断,瓦解美恶之分。
又或者,指出美丑的存在纵使是客观的,但“瞽者无与于文章之观”,某些人某些时候,便硬是会做出特殊的判断,把美的东西看成是丑的,而把丑的东西认为美得不得了。整部 《楚辞》即反复在陈说这么一种审美的错误,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变白以为黑兮,倒上以为下,凤凰在笯兮,鸡鹜翔舞”(《怀沙》);“世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离骚》)。荀子 《赋篇》 也有一首“佹诗”,专讲这种弃置珠玉、喜欢丑女蟆母、以盲为明、以聋为聪的异常状态,所以名为佹诗。佹者,变也,谓此为审美之变态。
如若美与丑的判断是可以被颠倒或超越的,那么,美与丑就未必真属于物的性质,而在于人对物的认识。 如若“信”的价值更高于美,或美貌之人未必获得别人的好感,则单纯的物之美质,亦不值得依凭,还应结合其他价值才能获得肯定。荀子的另一种思路即由此展开。
例如他说:某些人形相丑而心术善,某些人则形貌美而心术恶,我们究竟是看重他的容貌还是心术?“今世俗之乱民,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然而中君羞以为臣,中父羞以为子,中兄羞以为弟,中人羞以为友,俄而束乎有司而戮乎大市……然则从者将孰可也?”(《非相》)
《非相篇》 专门由此破除一般人对容貌姣美的执著,在先秦诸子中是非常特殊的一篇文献。但一点也不突兀,因为荀子正欲以此凸显“天生材质之美并非真美”的观点: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其质非不美也,所渐者然也。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僻而近乎中正也。(《劝学》)
△人虽有性质美而心辨知,必将求贤师而事之。(《性恶》)
△仲尼之状,面如彭蜞;皋陶之状,色如削瓜。……禹跳、汤偏、尧舜三眸子,从者将论志意、比类文学耶?直将差长短、辨美恶,而相欺傲耶?(《非相》)
△尧问于舜曰:“人情何如?”舜对曰:“人情甚不美,又何问焉?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爵禄盈而忠衰于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问焉?”(《性恶》)
人之情是不美的,其天生之材质则可能美也可能不美。但纵使如“周公之才之美”,也仍然需要文化教美、需要学习。择乡、求师、就士,这类文化之教养学习,简称“文学”,所以 《大略篇》 说:“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和之璧也、井里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下宝。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孔子、皋陶、伊尹、商汤等人,就是材质不美而文学甚好的人物。只有不断积学,让自己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荀子认为才能真正称为“美”:
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不足以为美也,故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为其人以处之、除其害者以持养之。……德操然后能定,能定然后能应,能定能应,夫是之谓成人。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劝学》)
这种“成人之美”,与材质之美层次不同,是由其人文素养、道德操持所焕发出来的一种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