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冰上舞蹈的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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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平民的大师

说起老舍,就不能不联想到北京。同样,说起北京的现代文学抑或京味文化,就无法回避老舍。老舍给20世纪上半叶的北京创造了平民的神话。他那一系列描写社会底层市井生活的作品最充沛地体现了老北京的精神。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看,老舍是当之无愧的现代大师;但是他一生的视线与笔触,都平等地凝聚于本世纪北京城里的小人物以及小市民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并无屈尊或居高临下的倾向。老舍的伟大之处正在于此——他以塑造小人物而成为大师。从赵子岳、老张、二马到骆驼祥子与虎妞,从早年茶馆的顾客到后期龙须沟的居民……老舍仿佛向来就不曾躲进书房或离开北京城,他自始至终都与笔下的人物生活在一起,他的艺术生命是在身临其境地重复这些人物的命运中度过并获得延续的。老舍已经死了,但翻开他的小说,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至今仍在纸上呼吸,堪称典型的性格魅力仍在和读者的啼笑姻缘中得以遗传或扩散。在现实中我跟许多地道的北京人交往,他们那独特的思路、幽默的谈吐乃至丰富得近乎戏剧化的表情,都令我下意识地怀疑涂抹有老舍式的文学色彩。而80年代脱颖而出的本地作家王朔,以诙谐的文风再度赢得全国读者的喜爱,他同样以老舍之后的京味小说代表自命。老舍的传人,老舍精神上的传入从来就不曾断绝。我不禁猜测:是北京人造就了老舍,还是老舍在影响着北京人?不管怎么说,老舍与北京城同在,与北京人同在——他的作品给老北京的精神树立了一块朴素的文学纪念碑……

何谓老北京的精神?林语堂是这样解释的:“所有古老的城市都是经历若干世纪成长演变的产物。它们饱经战争的创伤,蕴含历史的积淀痕迹。它们是已逝的人们梦想的见证……一个城市绝不是某个人的创造。多少代人通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创造成就给这个城市留下宝贵遗产,并把自己的性格融于整个城市。朝代兴替,江山易主,可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依然如故……城市永生,而他们的人生岁月转瞬即逝。可见任何城市都要比一时主宰它的人伟大。”真正的老北京精神实际上是一种平民精神——虽然北京自古即是产生贵族、造就帝王将相的地方,但浮华的贵族文化是易朽的,只有百姓生活中归纳的朴素的真理才能达到不朽的境界。老舍的作品,正是努力为已逝的人们的梦想提供佐证,毫无疑问也为北京这座历史名城留下了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它固执地证明着一个时代以及那个时代里平凡而伟大的人们。这座城市的性格,就是这些人们性格的组合。再尊贵的城市史诗——从某个方面来说,都应验着所有市民性格的万花筒,以及彼此冲撞、融合的结果。老舍深谙此道,所以他从解剖市民性格着手,举重若轻地给北京城献上一首平民化的史诗、个性化的史诗……

这自然与他的身世有关。老舍遗著《正红旗下》等于是一部没落的家族史与哀婉的自传,追述了八旗子弟在京城衰败、沉沦的过程。老舍于光绪二十四年出生在西城护国寺附近的小羊圈胡同——相当于贫民窟,“一个顶小顶小的胡同里……一个很不体面的小院”。他的家族属于满洲正红旗,其时已由人关时的特权阶级沦落为“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的贫苦阶层。老舍出生时即是贫民之子,无缘再享受祖辈的荣耀。据老舍自述:“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替。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小胡同里……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把所能找到的一点粮或菜叶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他的这番“忆苦思甜”生怕听众误以为天方夜谭,赶紧又强调:“从旧社会过来的卖苦力的朋友都能证明,我说的一点不假!”

梁实秋听完后是这样评价的:“老舍就是在这样的破落大杂院里长大的,其成分可以说是十分‘普罗’的了。惟其因为他生长于贫苦之家,所以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才叫做贫苦;也正因为他亲自体验了贫苦生活,所以他才能写出像《骆驼祥子》那样的小说……老舍从来不讳言其幼时之穷,时常在文章里叙说他小时候的苦况,但是他不但没有抱怨的意思,而且也从不‘以贫骄人’。贫非罪,但是贫却是人的社会的病态。所以老舍的为人与作品充满对穷人的同情,希望穷人的生活能够改善……这是他的宽厚处,激烈刚肠,但是有他的分寸。”梁实秋对老舍的印象——“我只知道他有一个悲天悯人的同情穷人的态度,他基本上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大意指老舍的作品是无党派的,非政治的,纯粹从人性的角度表现穷人的疾苦。我认为老舍更是个彻底的人道主义者,他将心比心地刻画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甚至在心理上认为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做个穷人的作家也是需要勇气的。在我们以前概念化的认识中,总习惯于把穷人的作家称为无产阶级作家——譬如高尔基对大革命前夕俄罗斯劳动人民所承受苦难的描述。但对于老舍而言,穷人的涵义或许更为人性化一些。在他的感觉中存在着一个平民主义的北京——与贵族化的北京分庭抗礼。老舍是属于北京的平民主义作家,他毕生都执著于挖掘这座古老城市的平民精神。在形式上,他借助于运用娴熟的北平土语,以通俗的风采登台亮相,给道貌岸然的中国文坛注入了来自民间的魅力——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京味。

“老舍的小说规模大,用意深,有新文艺的气象,但是保存了不少的相声味道。土话在文学里有其特殊的地位,于形容特殊人物时以土话表达他的谈吐,特别容易显示其个性,在对话中使用土话已成为广泛使用的技巧,不过老舍的小说是从头到尾成本大套的使用土语,这就不寻常了。以土话写小说,不只是白话文学了。因为白话和土话还是有距离的。”梁实秋认为老舍的小说之所以活灵活现、虎虎有生气,在于他自身的性格已凝注于其中,“我是北平人,特别欣赏他的小说,读他的文字如见其人,一个规规矩矩的和和气气的而又窝窝囊囊的北平旗人。”老舍的小说颇受市民读者欢迎自不待言,在文人群落中也曾风行一时,几乎没有谁不叫好的——除了胡适。我惟独只听说过胡适对老舍的作品评价不高,认为老舍的幽默有勉强造作之嫌。这恐怕跟他对北京的市民生活的看法有关。我以为凡是对北京这座城市有感情的,凡是对老北京的民俗没有抵触情绪与距离感的,都会爱上老舍的小说。因为老舍的作品本身,就借助人物之口以及人物命运,隐隐约约包含着对这座城市的一种说不清的又确实是由衷的热爱。我曾经聆听北京电视台为纪念老舍而配乐朗诵他的散文《想北平》(估计是老舍于抗战后应美国国务院之邀赴美游历时所写),可真是一咏三叹,情真意切。当画面上依次出现老式的胡同、人力车、城门楼子以及四合院驯养的鸽群,我仿佛感知到一位老人的灵魂在北京城的上空呢喃着:想北平,想北平,我实在是想北平啊……这是一般的文人骚客、凡夫俗子所无法想象、无法比拟的一份博大的爱情。

老舍本姓舒。他给自己取了这样一个通俗的笔名。他实在是太想念北平了,于1950年又从美国返回北京(当时已是新中国的首都)。“文革”期间投湖自尽——和屈原的死亡方式比较接近。据说他跳的是积水潭(又有人说是德胜门外的太平湖——看来太平湖并不太平),我每路过积水潭,总要想起老舍。又据说老舍尸体火化后,其家属胡絜青收到的骨灰盒中没有骨灰,只有一副眼镜和一支钢笔。这都是一些辛酸的传说。总而言之老舍走了,却把他的笔名贡献给了他所热爱的这座城市。老舍这个名字永远是属于北京的。

我在一篇写茶道的文章中由周作人的苦茶庵提到老舍的茶馆。这实际上比较了北京城里两种文人的人生。周作人的苦茶庵,怕只在知识阶层有所流传,而说起老舍的茶馆,国人几乎无不知晓。那已是一座超现实的茶馆(由商业领域而进入审美范畴),云集清末民初时期的三教九流:提笼遇鸟、游手好闲的遗老遗少,说书卖艺的江湖浪人,小曲好唱口难开的天涯歌女乃至歇脚打尖的人力车夫……都能在其中寻找到自己的席位。茶馆本身已成为旧时代的一部百科全书。纸上的茶馆,因网罗了栩栩如生的旧中国众生相而风吹不倒。士大夫阶层顾影自怜的苦茶庵是个人主义的,而老舍笔下平民化的北京茶馆则弃雅就俗、返朴归真——大俗造就了大雅,正如小人物反倒奠定了大师。老舍使北平的茶馆出名了,老舍也成了老舍。北京人为拥有老舍而骄傲——就像巴黎的回顾展每时每刻都在上演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他们都分别给自己所置身的城市奉献了一部平民主义的史诗。

老舍生前肯定没开过茶馆,没当过掌柜。即使作为顾客,也一定谦逊朴实、平易近人。但在他死后,正阳门一带,确实有一座摹仿老字号的老舍茶馆平地而起,吸引外地游客慕名而来。据说里面也参照旧式格局安排有拉二胡的、唱京戏或说书的,但店面装修得过于豪华,连招牌都烫金的——我上下班骑车,总过其门而不人。我是怕自己失望。烫金的“老舍”肯定不是正宗。高消费的茶馆只会触伤平民敏感的自尊。况且我们的大师从来就不曾祈望如此的虚荣。那里面肯定没5分钱一碗的大碗茶卖了。那里面更找不到骆驼祥子的影子了。老舍寂寞的时候,会步行来这里喝茶吗?他会感到熟悉还是陌生?后来我学会安慰自己:忽略它浓厚的商业色彩吧,就把它当作闹市中设立的老舍的纪念馆,纪念一位仍然在北京城的记忆中活着的死者!

巴金在悼念文章中以“不朽”一词形容这位死者的《茶馆》:“今年上半年我又看了一次《茶馆》的演出,太好了!作者那样熟悉旧社会,那样熟悉旧北京人。这是真实的生活。短短两三个钟头里,我重温了五十年的旧梦。在戏快要闭幕的时候,那三个老头儿(王老板、常四爷和秦二爷)在一起最后一次话旧,含着眼泪打哈哈,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祭奠祭奠自己。我一直流着泪水,好些年没有看到这样的好戏了。这难道仅仅是在为旧社会唱挽歌吗?我觉得有人拿着扫帚在清除我心灵中的垃圾。坦率地说,我们谁的心灵中没有封建的尘埃呢?”这是一位大师对另一位大师的评价。我甚至猜测:巴金是否由剧情中人物预备纸钱、祭奠自己的独白联想到剧作家本人——老舍借助人物之口预言性地为自己提前唱出了一曲无意识的挽歌?“我出了剧场脑子里还印着常四爷的一句话:‘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完全没有想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追逐我。我听见老舍同志的声音,是他在发问。这是他的遗言。我怎么回答呢?”巴金曾经对方殷等说过“老舍死去,使我们活着的人惭愧”以及“我们不能保护一个老舍,怎样向后人交代”之类的肺腑之言。“老舍同志是中国知识分子最好的典型,没有能挽救他,我的确感到惭愧,也替我们那一代人感到惭愧。但我们是不是从这位伟大作家的惨死中找到什么教训?他的骨灰虽然不知道给抛撒到了什么地方,可是他的著作流传全世界,通过他的口叫出来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心声请大家侧耳倾听吧:‘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请多一点关心他们吧,请多一点爱他们吧,不要挨到太迟了的时候……”巴金在悼文中总结老舍——“他把最美好的东西留下来了”。纵然如此,********是北京城的损失,又是一代人的损失。或者说,是20世纪中国文化的一大损失。距********已有30年了——恰恰30岁的我(代表北京城里的一代年轻文人),以文字追怀30年前一位伟大的死者,权当世纪终结之际一次冗长的默哀吧!

这样的工作不只我一个人在做。另一位我不相识的同志宋炳辉所采取的纪念方式,是把水上勉、井上靖以及冰心、胡风等诸多中外文化名人回忆老舍的文章编选为一册《老舍印象》,并在序言中倾述:“********是触目惊心的。但令人惊悚的还不仅因为他是10年‘文革’里中国作家舍身殉难的第一人,也不只由于他在受辱于盛名之下而作出的毅然抉择,甚至不在于他的死会令人惊异于其和屈原投江一幕的何其相似。与2200多年前的屈原之死相比,老舍的纵身一跃与我们近在咫尺……”如果这种联系不算牵强附会的话,那么我作为一个在老舍死后才出生的迟到的忠实读者,则要沉痛地咏叹:太平湖、太平湖,不仅仅是一位叫老舍的文人的葬身之地,也是北京历史中的汩罗江——它离我写作的寓所只有10公里,它离今夜只有30年……但同样有一点是令人欣慰的:老舍的灵魂从来就不曾离开过他所热爱的北京,老舍的艺术生命是不死的,他所呼吸着的那个博大而永恒的时空——离我们乃至离后人,都只有一纸之隔。

********固然是北京城的一大损失,但老舍同样是北京城永远的骄傲。他以自己的母语浓缩、定格了北京城一段历史、一个时代,作为一份厚礼馈赠给在这座城市生活过并且还在生活的人民。他是最纯粹、最彻底的人民的作家。同样,这也要感谢北京——北京给20世纪的中国贡献了一位平民化的大师。老舍的作品不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舍没死。老舍不死!

就身份而言,老舍区别于同时期大多数作家之处——在于他是满族人(或称北平旗人)。宁恩承先生归纳过:“如果作家可以按民族分类,300年中满洲人有三位杰出的小说作家,可称为满洲三杰。第一个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第二个是《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第三个当推老舍。这三个人都是北京满洲人。第二相同之点是三杰全为穷愁所困。”他指出曹雪芹在被抄家之前至少还有过一段富裕艳丽的少年时代,所以才做得出红楼之梦——有其记忆方有其梦想?李汝珍和老舍则始终挣扎于贫困,因而三人的题材有别:“曹雪芹写言情小说,李汝珍写讽世小说。老舍的题材是穷苦大众。不写女人。”这或许恰好概括了大清王朝由繁华到腐败直至没落的完整梦境——老舍描述清末民初市井人物的尴尬已带有总结的性质。可以说他出生于正红旗下即开始体验到梦的破碎与现实的步步紧逼,他本人的心态或文笔俱是在对贫困衰败的穷于应付中变得尖刻犀利的。此情此景,非本世纪初的北平旗人不能体会其酸甜苦辣。“因为从小儿就穷,生活在穷苦人群之中,北京的大杂院、洋车夫、赶驴脚的、拉骆驼的,全是他的朋友,他都有深刻的了解。天桥说相声的、唱大鼓书的、耍狗熊的、卖狗皮膏药的,他均极熟悉。这群人是他写小说的资本。”曹雪芹虽然晚景凄凉,毕竟是落难公子,有旧梦重温;直轮到老舍,才终于洋溢出江湖的气息。太虚幻境终究被现实主义所代替。宁恩承形容老舍时只用过一个有华丽遗风的比喻,倒也别出心裁:老舍的文学很像年轻的旗人贵妇,天然的脚不缠足……老舍的小说不用文言,不用诗句,不用典故,不用文白加杂的句子,不受缠足的限制。天然的旗装是他独树一帜的创造。跟贵族倾向的《红楼梦》相比,老舍已彻底的平民化——荣华洗尽,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他返璞归真的文风简直令读者想象得出百姓炕头上供奉的窝窝头的滋味——也堪称平民朴素的真理。这也是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生活对老舍念念不忘的原因。

“老舍属于北京,就像沈从文属于湘西一样……老舍很典型地体现了老北京文化的特点,是语言的,也是道德的、行为的。因为他和他的作品,因为他的悲剧命运,使得后人对老北京的解说,有了一个他人难以取代的印象。”这是李辉的观点。有一次在东四聚会,我向李辉表达了对他所写《消失了的太平湖》一文的赞叹,因为他把握住了理解老舍的核心:“不管旅居到世界什么地方,真正在老舍心中占据首要位置的从来就是北京,他的所有创作中,最为成功的自然也是以老北京为背景的作品。”老舍实际上是最容易获得理解的作家——只要你把握住他对北京这座城市的感情。我同意李辉的观点。我想,老舍若仍然生活在这座城市里,对此也不会加以否认。他这种与其生命同在的感情是无法向自己乃至别人掩饰的,简直是赤子之情:“我生在北平,那里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仁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地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这种感情是博大的,但又能细微到贯彻于街头小贩的吆喝之中——这并不影响老舍在读者心目中的伟大。恰恰相反,诸如此类的细节正是老舍之所以伟大的源泉。即使凭借个人的体验,他也挽留了一座如此重要的城市的一段如此重要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