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冰上舞蹈的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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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故乡情结

听腾格尔唱民歌《蒙古人》,有一句歌词使我体会到灵魂的震撼:“蒙古人,热爱故乡的人。”腾格尔唱到这里,风尘仆仆的脸上洋溢出极特殊的陶醉。他是在灯红酒绿的城市,在远离故乡的地方唱这首歌的,但风起云涌的大草原、野马群又伴随歌声回到他的胸膛。作为游牧民族的蒙古人,拥有最浪漫的故乡:大草原。蒙古人确实是热爱故乡的人。但热爱故乡的又岂只是蒙古人呢?热爱故乡,按道理是任何一个人精神世界里必备的素质,为什么在腾格尔的歌声中,会得到强调呢?或许,蒙古人是最怀旧的民族,而现代社会中的城市人常常是健忘的——他们可能因为未来忘掉过去,因为物质忘掉精神,包括因为现实的环境而疏远了故乡。

蒙古人的体魄是剽悍的,性格是粗犷的,但他们的感情又带有植物的特性,是温柔的。他们离开了马匹就像折断了翅膀,离开了马头琴、帐篷、篝火就像失去了灵魂,而离开了恣意驰骋的大草原就像找不到自己宿命的根——会盲目而痛苦。没有痛苦就不是真正的爱。没有依恋并不是坚强,而只是麻木。让一个热爱故乡的人选择远离故乡的道路是需要勇气的,他已做好准备承担漂泊的痛苦。痛苦本身就在证明他持续的爱。但对于那些一掉头就忽略了故乡,忽略了自己生命渊源的人来说,就意味着背叛了。他即使在另外的生存环境里活得再轻松、再荣耀,但他是故乡的叛徒,记忆的叛徒。

故乡这个概念有点古老了,或者说,有点陈旧了。尤其对于城市人来说,这个带有泥土气息的概念,就像草鞋、马灯、谷场的石碾一样与现实脱节,似乎该陈列进光线昏暗的博物馆了。记忆无法对现实提供实际的援助,故乡能给予远足的游子的不过是风雨兼程之际一缕温情的慰藉。随着交通工具的发达、流动人口的递增,现代人对从一块地域迁徙到另一块地域,已远远不如唐诗宋词里的古人那么敏感了,乍暖还寒的怀乡症似乎快在城市的高楼广厦间绝迹了。“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故乡的风物人情以及它所包容的既往的生活,是天涯海角的游子忧愁的原因——这是一种古典的忧愁。而西装革履的现代人,则在为金钱而忧愁,为情欲而忧愁,甚至为忧愁而忧愁,在埋首赶路的快节奏生活中已缺乏蓦然回首的闲情逸致——对于他们来说,所谓故乡,仅仅是户口簿里填写的籍贯,是字迹潦草、贴两毛钱邮票就能抵达的家信,是影集里泛黄的旧照片,是怎么努力也改不掉的口音,再没有其他意义了。

即使,故乡仅仅给予我们生命再无别的馈赠,即使这样,还不值得我们感激终生吗?何况故乡无偿奉献的远远不止这点,还包括粮食、房屋、知识、道路,乃至一张送你出门远行的单程车票。更重要的,还有记忆。艾青写过一首只有两行的诗。标题叫《土地》:“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觉得它可能比一部长篇小说更有分量——在人类道德与情感的天平上。故乡正是这么一块令游子的心灵保持湿润的土地——你的影子、你潜在的根须至今仍留在那里。有过浪漫的游子揣一把故乡的泥土远走天涯,那把泥土在旅行中已成为故乡的替身——故乡并未因之而减少什么,相反,他什么都没带走,却留下了更多的爱。余光中说过:“乡愁是一枚船票,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那票根上的被剪辑的齿痕,是游子永远的伤口。

一个忘掉故乡的人就等于是没有故乡的人,他那被删节过的人生肯定是残缺的。我懂得了蒙古族民歌里为什么要表白自己是热爱故乡的人,并不仅仅说明故乡值得热爱,更为了强调自己是拥有优良品质的人,而不是精神仓库一贫如洗的人。蒙古人热爱草原,因为在草原上是自由的,在草原上才知道什么叫自由。故乡能使人享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我指的是心灵的宽松与自由。故乡是具体的,譬如牧场、马匹、辘轳水井、炊烟、麦秸堆抑或从地理课本里穿过的河流;故乡又是抽象的,是游子心目中温柔的化身,是温柔同时也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