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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幸存者游戏

我们对博弈论的关注,不应只是为了学会如何战胜别人,而是为了明了人生为什么如此,并从中汲取知识,致力于实现更合理、也更符合群体利益的合作方式。

“幸存者”是比较风靡的一档“真人秀”电视节目,为什么?除了巨额奖金和每个游戏者命运的悬念外,它还是一个关于人类竞争的博弈模型。

这个游戏的规则大致是:游戏者被分为两组,被送到一个封闭环境中(如海岛),一方面,他们要通过分工合作解决食宿等基本需要,另一方面,要在组织者提供的各种任务中,击败对手,获得奖励。同时,每隔几天,每个组的成员要分别投票,选出一个被淘汰者……等到两组或其中一组人数所剩无几,再合并为一组,继续淘汰……直至最后只剩下两个候选者,再由观众(或所有被淘汰者)投票,选出最后的“幸存者”——此人将得到百万奖金。

这个游戏很有意思,从最后的结果看,这是一个“零和游戏”:一个人赢,其他人输。但是过程中,也有“合作”的内容,一个小“部族”里的成员,基本上是“既勾结又斗争”:一方面,他们要保证自己不被淘汰(同时就意味着别人要被淘汰);另一方面,他们又必须通过合作维持生存,并在与另外一个“部族”的竞争中赢得胜利。大家有共同利益,也有利益冲突。其中就包含了各种诡计和策略。现在,我们就来玩一下这个游戏,并把这作为博弈策略的实战演习吧。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这场博弈中有哪些要素。

参与者

有些人存心成为赢家,有些只是听天由命;有些人容易合作,有些却是自私到家。有些人非常冷酷(或者说,非常理性),有些就很讲究绅士风度。你有用,有魅力……这些都是资源。但要记得“智猪博弈”给我们的提示:“大猪”多负责任,增加集体福利。当你被人们看成一只很有用的“大猪”时,就不太可能被迅速“杀掉”。

游戏规则

可以说,好的策略就是较好地利用规则的策略。显然,在这个游戏中,不能指望“长期共处”激发合作的动机——这只是一次性的豪赌。至少在原则上,你不能相信任何人。分组就是一个聪明的制度安排。如果只是一大群人,那么最可能的结果是,人人都各自为战,相互拆台。那么游戏就有些单调了,也不那么吸引人了。尽管人都是自私的,可观众并不希望总是看到“邪恶本性”的表演。但是这样的合作也仅仅是权宜之计,注定是脆弱的。

信息

毋庸置疑,每一个参加者都应该在行动之前,尽可能多地掌握相关信息。也许你并不一定知道未来将会面对什么问题,但是你掌握的信息越多,正确决策的可能就越大。

接下来我们看一看在这个“真人秀”的博弈模型中,尽可能获得“成功”的策略有哪些?

首先参与者要信奉的原则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准确点说,是多做一件“好事”,不如少做一件“坏事”。

好事是指你对所在群体的贡献,如你擅长采集或捕猎,对维持集体的生存有好处;或者你有某种运动天赋,可以帮助集体在比赛中战胜对手,这样就可以暂时减少这一集体被淘汰的人数。不用说,这些优良素质对你的存在很有好处,正如在现实中,人们的收益与他的才能有很大关系。但是这些并不能保证你就一定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

你促进的是集体福利,对此并不是每个人都心存感激。正如“公共困境”证明的,人们最关心的还是他个人的福利。“自毁长城”这个成语就说明了这问题。它出自南朝大将檀道济的激愤遗言,这位将军打败了北朝的入侵,但最终还是被处死。历史上这类悲剧不知上演了多少次。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悲剧?就是因为这些英雄使某些人感到不快或受到了威胁。

“帕累托效率”在整个游戏中会经常出现,“你好我也好”并不是普遍规律,有时情况是“你好我不好”甚至“你不好我才好”。

大家都有动机“做掉”一个强者,弱者希望以此增加自己的安全感,强者希望取而代之。强者虽然也有弱点,比如专横、自大,这些弱点其实对别人无害,但却是最好的理由。

我们会清楚地看到,人们由于缺乏互信,共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游戏中最关键也最能看出每个人的策略的时候就是在投票淘汰的时候。投谁的票?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获胜,合理的逻辑似乎是干掉最有力的竞争者,但是站在“不被淘汰”的角度,似乎应该投票给最有可能被淘汰的那个人。

不透露信息,谁也不得罪,但是谁都得罪——大家都会把你看成一个潜在敌人;透露信息,得罪一人,但在别人看来,至少这一轮你的威胁不大。不一定要公开宣称自己将投谁的票,这可能在日常表现上流露,一轮一个,不可太多。

是否可以清楚地给大家排序?“先除掉他,然后是他,他……”——不是好主意,人们并不总是那么理性。

虽然整个游戏以“零和”收场,但在走到最后一步之前,生存下去的条件之一就是合作——拉帮结伙。在人群中找到几个人,与他们达成交易,共同进退,在每次表决时统一决定投某个“圈外人”的票。

尽管拉帮结伙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却是有效的。一个成功组织了小帮派的“领导者”扬扬得意地谈到别人的批评:“有人说这很不诚实……我的回答是:好吧,往下看!”一个后来加入帮派的人说:“开始我认为自己就要被淘汰,但是现在我有了信心……我发现,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你就必须卑鄙一点。”

蓝彻斯特定律告诉我们:人数优势的效果估量不是用加法,而是用乘法,同样,拉一个同盟者的效果也不仅是减少一个可能投票反对你的敌人,而且还增加了一个和你一起投票反对别人的朋友。这带给你的好处不只是一或两票,而是可能扭转局面的决定性优势。

那么,一个团伙的理想人数是多少呢?是不是人越多越好?当然,团伙如果很小(如2个人),影响力就有限,可能不足以改变投票结果;但也不能太大,过半数的团伙不但没有必要,而且随时面临崩溃可能。

小帮派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要面临麻烦的问题。首先是他人的反抗,被排斥在外的人也被迫组织同样的联盟,如果你的帮派势力不够,就可能被各个击破。还有内部的勾心斗角,因为说到底,这是个零和游戏,合作不可能长久。每个人都有先背叛的动机。

试想,你组织了一个团伙,团伙共有4人,你们一直在决定别人的命运,现在只有一个团伙外的“幸存者”。5人投票决定这一轮淘汰谁,你有信心4∶1淘汰那个“外人”吗?

此时每个同伙都要打自己的小算盘,计算这个人被淘汰之后自己的处境。如此一来,问题就复杂了。团伙中地位最差的同伙(比如和头头关系不好,或者入伙最晚)就会这样考虑:这个人被淘汰,下一个就要轮到我,所以,我的策略就是支持他,和他共谋,选掉另外一个人。

现在,局面是3∶2,你们还是可以胜出,可是,排名第三的同伙也会感到自己不安全,也有反戈一击的动机,这样做对他有好处:在新同盟中,他的地位由第三变成了老大;反过来说,即使他这一轮不背叛,下一轮也一定要背叛,因为到那时他就成了团伙中地位最差的了。可是,如果他选择那时背叛,双方就是2∶2打成平手,而如果他现在就背叛,结果就是他们胜出。显然,晚背叛不如早背叛。得出这个结论后,他也会选择和那两人联合,局面就扭转为2∶3。

事情还没完,你最信赖的伙伴看到这个危险,他可能认为继续支持你没有好处,反会成为新同盟的敌人,所以他也会投票反对你。这一来,局面完全倒过来了:你这个“带头大哥”1∶4被淘汰出局。

这个结果可能叫你伤心不已,大感世态炎凉。其实不必,一个“强盗同盟”,本来就是只讲利害,不论道德的。

现在游戏进行到只剩最后三个人。

在以往的竞争中,A的表现最好,竞争力最强,B次之,C最差,现在,需要这三人投票淘汰其中一个,你认为谁被淘汰的机会最大?

答案是A。为什么会是他?想像一下,如果你是B,那么在最后一轮,你希望和谁竞争?和比你强的,还是比你差的?显然,和后者竞争你的胜率最高,所以,选择淘汰强者是你理智的策略。如果你是C这道理也同样适用,虽然这两个人都比你强,但是和B竞争,你的机会多少还大一些,因此,你的理智选择也是淘汰A。既然B、C都投A的票,无论他投票反对谁,都难逃出局的命运了。

回想我们曾经讨论过的“三个快枪手”,三个人的准确率分别是80%、60%和40%(而且三人相互了解),谁最有可能获胜?是最不准的那个人。根据前面故事里的逻辑,两个劣势者会合伙对付优势者。这样第一轮他被淘汰的机会最大,第二个人被淘汰的机会次之(优势者当然会对他下手),那个只有40%准确率的人这一轮的风险是零。他很有可能这一轮就胜出(如果另外两人被同时干掉)。即使只被干掉了一个,他还是有机会——尽管小一些。我们都懂得“优胜劣汰”的进化原则,可是在生活中,又总能看到“劣币逐良币”的现象,原因之一就是优势者过于引人注目而成为许多人的眼中钉。

好了,现在只剩你们两个了,你们的命运要由别人(那些过去被你们淘汰掉的)来决定:谁能赢得那100万?我还是他(她)?

一看资源(包括长相、社会号召力),不要小看这些,制作这个节目的电视公司当然喜欢选出更有广告效应的人,他们可能会对投票施加影响。二看表现(得罪人越多,希望越小)。三看?到了这个时候,除了听天由命,你还有没有更好的策略?

你或许可以抓住最后的机会,赢得大家的喜爱,正如一个政客,抓住竞选之前的最后几天频繁亮相,到处许愿,亲吻小孩,或者表现出胜券在握的样子,这些行为可能有效,但也可能有麻烦。

首先,对方也可能针锋相对,和你竞争人气,即使对方本来不想这样做,你的行为也会刺激他。而这种竞争是胜负难料的。其次,你的表演可能产生反效果,原来打算支持你的人因为感觉你“矫揉造作”转而投对方的票;或者,你的优异表现,倒增加了大家对“弱者”的同情,如你为了表现绅士风度,处处照顾你的同伴,而对方一副小鸟依人、我见犹怜的柔弱样子,给别人的感觉是:这100万给你不过是锦上添花,给对方才是雪中送炭,他(她)比你更需要这笔钱。如果是这个结果,你的表演岂不是弄巧成拙?

相比之下,另一个策略更值得考虑:可否共谋?你可以和对方私下商量(当然,这也许是规则不允许的,但你们可以找到机会):无论最后奖金归谁,都由你们平分。

这要看双方如何评估自己的处境,假如你自以为胜券在握,你是不会提出这个交易的;如果对方这么想,也不会接受。可是天下哪有那么可靠的事呢?

我们讨论过“交换信封”博弈;在那个博弈中,双方冒险的动力是所得大于所失。这里没有这个动力,所以,双方都未必愿意冒险。同样,我们也已经讨论过:失去的痛苦大于得到的喜悦,这么共谋的结果,是将“要么全有,要么全无”变成了肯定得到50万,尽管奖金减半,但不要忘了,那100万只有50%的几率到手,所以,这个交易对你对他都是值得考虑的。

假如对方拒绝,或者你怕白白损失一半奖金,也可以修正交易:胜者拿70或80万,败者拿剩下的部分。这样赢家损失不大,输家也不致空手而回,是不是更合理?可以想像,一定会有一个比例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也就是说,达成共谋的可能很大。

这里的问题是:规则是否允许私下交易?假如不允许,而且一旦发现犯规就判出局,达成共谋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你怎么知道对方不会告发你而坐收渔利呢?不要忘了,在“只此一次”的“囚犯困境”中,合作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们把这个游戏看做一个特定条件下的博弈模型,它会给我们很多启发;但是如果你不希望陷入“囚犯困境”,就不要把它看做人类生存状态的缩影。

世界广阔,不局限于一个小圈子,在游戏中,你一旦失败就意味着永远出局;然而在现实中,从未经历过失败的人也许并不存在,我们应该懂得一个道理:失败并不是世界末日,相反,它未必不是获得成功必须经办的烦琐手续。事实上,那些游戏中的失败者,在生活的竞争中也许比那个“幸存者”做得更好。

世界复杂,不局限于一个标准。人的追求不同,对“成功”的理解也不同,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某种卓越表现,有人追求生活的平衡,他们都有道理,不必强求一致。

其实,换一个角度看,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说是一个“幸存者”,一个生活的胜利者。英国作家史密斯曾自嘲地写道:“谁能说我不是个成功者?我不是在这辈子里,成功地避免了被人吃掉,并给自己弄到了足够的食物吗?”是的,每个活着的人都曾赢得了亿万精子参加的赛跑,都经历了无数潜在风险的考验,都在人生无常与世事险恶中安然幸存,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作为如此辉煌的胜利者,我们应该有信心和能力,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