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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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一场关于“饥饿、孤独、情愫”的盛宴——莫言的小说评析(7)

鸡永远不寂寞,或者说更不寂寞的是公鸡,在《金发婴儿》中,鸡的出现既是药,又是媒人,还是欲望的发泄对象,黄毛来的时候,怀里抱着的就是一只大公鸡。那时候,紫荆还没想过要出轨,但躁动的心忍不住被公鸡吸引,这实在是一只漂亮的大公鸡,“火红、丝绸条条、高挑”,这些词语都被用在了大公鸡的身上,大公鸡还有一个用途就是展现紫荆干涸的心以及火热的欲望。大公鸡先是碰撞着紫荆的乳房,后来则是撕破了紫荆的衣服,紫荆随后换了那一身不受丈夫待见的藕色衣服的时候,黄毛却是喜欢的。没来由,就像丈夫没来由的讨厌,这里自然也是黄毛没来由的喜欢。公鸡还要从鸡冠子上每天贡献一滴血给瞎娘,来治疗瞎娘眼睛和身体上的不适,本来是管用的,也不知是公鸡血真的能治病,还是人们盲目跟风。记得电影《潘神的迷宫》里,奥菲利亚没有完全相信潘神的话,以至于她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天球的母亲不相信黄毛的话,会出现什么结果呢?但事实,她相信了,没有天球的母亲,偷情也不会进展得如此顺利。

在《丰乳肥臀》中,日本人要来了,哑巴家哪些趾高气昂的鸡就难逃被孙大姑杀死的命运。哑巴家,就是同时占有了大姐和三姐的孙不言家。孙家的哑巴很多,家长是给上官鲁氏接生的孙大姑,有五个哑巴孙子,哑巴的父母呢?好像从没有过。孙家有个矮墙,矮墙上有几个光溜溜的豁口,没豁口的地方就经常蹲着一群鸡。后来这一群高傲的鸡在日本人进村的时候被有功夫的孙大姑一只一只杀掉,一圈又一圈的鸡血,因为鸡垂死挣扎淌下来。还重点描写了孙大姑的宝刀,“柔软如水,锋利如风”的宝刀,大公鸡在孙大姑的手里充满了惊恐,孙大姑还说,大公鸡的羽毛最适合踢毽子。孙大姑下手也利落,轻轻一抹,鸡的喉咙就豁然开朗了,一股黑色的血随之流下来。只是公鸡始终没有抛弃他的骄傲,血红的鸡冠子变成苍白,但它还是努力昂起头,翘着光秃秃的尾巴根子,只是昂起来不久就落了下去,血和泡沫替换了它的苍白。

高密土话“草鸡”形容胆小的人,《檀香刑》中,知县看到:

自己的那些县兵在刘朴的带领下,在武卫右军的前边,弓着腰向土围子前进。这些家伙对付老百姓如狼似虎,打起仗来却个个胆小如鼠。他们的队形起初还是分散的,但越近围墙时,越挤在了一起,如同一群怕冷的鸡。(第十三章四)

可见,“草鸡”一词,不是凭空出现的。

狗的是非

狗在《生死疲劳》里的经典形象是主人的中心护卫者,最后老死在家乡。莫言有篇文章是专门祭奠狗的,叫做《狗文三篇·狗的悼文》。文中,莫言说,身价渐高的宠物狗,哈巴狗、狮子狗、腊皮狗、蝴蝶狗、蜜蜂狗、贵妃狗、西施狗……这些狗名贵得要命,吃饭也要有专业厨师料理,有的还专门有人伺候、有奶妈,而且选奶妈的标准比刘文彩选奶妈的要求还严格:要面目清秀、气质高雅、年轻无病、奶水旺盛……莫言还听说自己领导的太太养了一条蝴蝶犬,每周都要让公务员给它洗三次澡,用进口的洗发香波、电吹风吹干、撒上法国香水,这样的日子可比人舒服多了,莫言说:

什么时候老百姓能过上都市狗的日子,那么中国就进入了“大康”社会了,不是“中康”,更不是“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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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最怀念的还是自己家里养过的一条小狼犬。那时候,妻子和女儿到县城里居住,为了添点热闹,也为了安全,莫言要了一条像狼的小狗,它出生不久很是可爱,全身绒毛,高脑门,看上去很有智慧,女儿喜欢得不得了,竟然省出奶粉来喂他,只是狗渐渐长大,就不那么可爱了。先是吃了莫言妻子养的小油鸡,性情凶猛加上口味高贵,没办法,只得用铁链拴住,但他还是一次又一次挣脱了铁链,妻子在废铁收购处寻到一条3米多长、几十斤重的铁链,才算是把它收得妥帖一点。这条狗很尽职,有时候忘记自己身上有铁链,就发疯似地向前冲,最后重重地跌下来,咳嗽着口吐白沫,铁链在地上哗啦哗啦地响,有时候还有点烈士的味道。狗终究是惹祸了,咬了莫言。幸好是冬天,穿着棉衣,就这样还三处出血,一处青紫,腹部伤得最重。想来,伤痕累累的莫言此时最怀念的恐怕是《檀香刑》里的菜狗——

俺听到那些菜狗在栏里哼哼,那些肥猪在圈里汪汪。猪叫成了狗声,狗吠出了猪调;死到临头了,它们还在学戏。(第一章眉娘浪语一)

看来,连高密的菜狗都有着学猫腔的天赋。说起来,那狗只是对妻子忠心,谁也不会领养一只咬过主人的狗,妻子决定把他送给打狗人,临去的那天,狗倒是一声不吭,凄凉的目光看着妻子,最后没有反抗地死去了。

女儿为此很难过,莫言虽然许愿说要给女儿再找一条善良、漂亮的狗,但还是犹豫了,因为人养狗,总要看着它的末日,这实在残酷。即便是它咬了你,你还会为它感到难过,这就是感情。莫言的父亲从乡下到县城看莫言,见到了莫言家那条凶恶的瘦狗,说,那条狗算不上厉害,真正厉害的是日本人的纯种大狼狗,白牙、绿眼、黑耳朵、红舌头、吃人肉吃得全身流油,个头巨大,像小牛犊,叫声恐怖。父亲还说:

“为什么当时中国出了那么多汉奸和顺民?一半是让日本鬼子打的,一半是让大狼狗给吓的!”

不过在《檀香刑》里,狗到了孙丙那里就有些滑稽和可爱了,还给汉奸顺民们报了一趟“仇”:

拳民们解开麻袋,扯住麻袋的底角一抖搂,就看到两头身上套着德国兵上衣的小猪和一只头上戴着顶德国军帽的白狗,吱哇乱叫着、连滚带爬地对着克罗德跑了过来,仿佛是孩子投奔自己的父兄。(第十三章破城三)

孙丙是把德国人变成了狗,带了过来。这样的场面自然让知县哭笑不得,人,怎么能凭空变成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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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里也不乏凶恶的狗,很多地方描述,在饥饿年代,吃死人的狗红着眼睛,比人有力量多了,不敢惹。电影《温故一九四二》里,就有很多这样红眼睛的狗,盯着沿路的饿殍。《檀香刑》里赵甲狂言:

你爹我十岁那年,你爷爷得了霍乱。早晨病,中午死。那年,高密县家家有死人,户户有哭声。邻居们谁也顾不上谁了,自家的死人自家埋。我与你奶奶,说句难听的话,拖死狗一样,把你爷爷拖到了乱葬岗子,草草地掩埋了。我和你奶奶刚一转身,一群野狗就扑了上去,几爪子就把你爷爷的尸首扒了出来。我捡起一块砖头,冲上去跟那些野狗拼命。那些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龇着雪白的牙,对着我呜呜地嚎叫。它们吃死人吃得毛梢子流油,满身的横向,一个个,小老虎,凶巴巴,人吓煞。你奶奶拉住我,说:

“孩子啊,也不光是你爹一个,就让它们吃去吧!”

我知道一人难抵众疯狗,只好退到一边,看着它们把你的爷爷一口撕开衣裳,两口啃掉皮肉,三口吃掉五脏,四口就把骨头嚼了。(第二章赵甲狂言三)

《丰乳肥臀》里,哑巴家的狗是:

五条像从墨池里捞上来一样遍体没有一分杂毛的黑狗,总是慵懒地卧在墙根,眯缝着眼睛,仿佛在做梦。(第一卷第四章)

狗在鸡死后争夺着鸡的肚肠,看上去恐怖极了。

《筑路》里,偏偏有个钓狗吃狗的孙巴,他的饱足全靠这些钓来的狗,也因为他的小偷小摸才有了孩子,跟妻子结婚的时候,就为妻子偷了一只大白鹅。孙巴钓狗是有讲究的,先给狗一块油条,狗一定会吃,狗吃过了,就会放下戒心,再用带着钓钩的油条喂狗,这下狗就上当了:

多少狗都因为贪这一口食而上了钩,白白地把肉给人吃了,把皮给人卖了、把骨头给人熬了胶,大狗小狗都是一个样。

孙巴也有后悔的时候,或者良心不安的时候:

他只有一次出于无奈才钓了一条没长成的小母狗,那狗肉囊囊的,连一点咬头都没有,那张小狗皮薄得像封窗纸,一捅一个透明的窟窿。钓了那条小狗后,他心里腻歪了好多天,好像欺负了一个小孩子一样内疚。

莫言还说起村里经历过一次“打狗”,那是1938年,八路军进村的时候,原因就是八路军一进村,狗就会叫,狗一叫,八路军就暴露了。“小米加步枪”的革命军队很怕自己的“星星之火”会熄灭,于是开始打狗。爷爷说,家里有一只狗,知道要打狗,所以一声都不叫。白天黑夜都不出去,饿了就在晚上悄悄溜回家,要个馒头吃,白天在菜园躲起来,足足半年,狗都不叫一声,直到八路军撤退的那天,它整整叫了一上午,它是憋坏了。想来,莫言童年也经历了漫长的“不许说话”,以至于他成人之后,在小说上发泄自己被憋坏了的“炮”语言。

疯狂的羊角

《檀香刑》里还有杀羊祭坛,“羊腔子里的血,像泉水一样冒出来。”而德国兵就是洋人,以及他们身上的膻气,就像一头羊托生的。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丰乳肥臀》里那只马洛亚神父喂养羊:

门旁的木橛子上,拴着一只瘦骨伶仃的奶山羊。它的脸很长,怎么看也觉得这不是一只山羊的脸,而是一张毛驴的脸、骆驼的脸、老太婆的脸。它抬起头,用阴沉的目光打量了一下我母亲。我母亲翘起一只脚尖,蹭了蹭它的下巴。它缠绵地叫了一声,便低下头吃草。(第一卷第十一章)

莫言家里养过一头公羊,那羊特别厉害,顶人。莫言时常牵着这头羊跟农场的头羊打架去,农场引进了新疆卷毛羊,连羊角都是卷的,自家的羊几乎每天都和这羊对打,爷爷告诉莫言,因为羊角每天都会发痒,所以一定要找东西顶顶,所以有的时候,爷爷就拿一把铁锹,羊就往铁锹上“当当当”的顶几百下,有点像小学校上课敲钟,顶够了,羊自然就停下了,不顶了。这就是家养动物的个性和可爱。1983年,《花山》在第5期上刊登了莫言的小说《我和羊》,虽被有的文集选作散文,但结尾是大姐跟着牧羊人走了,所以应该为小说。莫言没有一位大姐跟着牧羊人走了,这样处理爱情,用女人离开乡村来体现反叛,八成因为在高密土地上一辈子没有离开的母亲,那种辛苦让莫言觉得愧疚、无奈。

《我和羊》里开篇介绍的是绵羊,这两绵羊是“二爷”送来的,两只小羊羔:

它们的颜色像雪一样,身上的毛打着卷儿。眼睛碧蓝,像透明的玻璃珠子。小鼻头粉嘟嘟的。刚送来时,它们不停地叫唤,好像两个孤儿。听着它们叫声我的鼻子很酸,眼泪不知不觉地就流了出来。……小羊一雌一雄,读中学的大姐给它们起了名字,雄的叫“谢廖莎”,雌的叫“瓦丽娅”,那时候中苏关系友好,学校里开俄语课,大姐是她们班里的俄语课代表。

在村外辽阔的大草甸子上,我和羊找到了乐园,羊被“我”喂的很肥,而“我”却很瘦。羊只和我亲近,那时候羊一头可以卖300元,我不想让爷爷卖掉,爷爷也说不卖,你养这么大不容易。后来,家里的羊遇到了农场的羊,他们就开始打架,或者交配,“瓦丽娅”生下了农场那只新疆羊的后代,那只羊浑身长毛脏成了黄褐色,两只青色的角像铁鞭一样在头上弯曲着。那家伙喜欢斜着眼睛看人,样子十分可怕。后来,公羊顶了墙,墙被顶出一个大洞来,闯了祸,结果被爷爷煮着吃了,而母羊和孩子被爷爷卖掉了。

狐狸传说

据老人们讲,高密东北乡的狐狸分为两种,一种是草狐狸,一种是火狐狸。莫言后来在北海道见到了狐狸,体型比他想想象的要大个儿,色彩更为鲜艳。

草狐狸比较邪恶淫荡,专做坏事,火狐狸则比较善良,个子小,法术高。莫言的姑姑是乡村医生,因为常常深夜出诊,所以就有很多传奇故事。比如,姑姑说她在深夜出诊找不到路的时候,就会出现一盏红色小灯笼指引她前进,后来到了一个地方,那小灯笼就变成一道火光,倏忽就消失了,姑姑一看,已经到家了。

还说,隔壁村有个寡妇得了心口疼,村里来了一个白面小生,十分英俊,说要给她治病,他从嘴里吐出一个深红色的李子大小的东西,让她含着就能解除痛苦,但千万不能咽下去,这女人把拿东西含到嘴里,马上就不疼了。她把这个秘密说给了邻居家大婶,邻居家大婶要她把东西咽下去,她照做了,结果小伙子很失望,叹气不已。就问她可不可以明天到一个坟墓去看看自己。她去了,从坟墓里钻出一只狐狸来,全身伤疤,挂满蛆虫,满身恶臭。女人忍不住恶心呕吐,把那个丹吐了出来,狐狸抢到丹,马上吞下去,“唰”一道光消失了。这个女人只能回家继续痛苦呻吟。莫言说,要是他来写这个小说,就会敷衍一下,比如让女人和狐狸谈个恋爱。我觉得还可以考虑一下这女人和狐狸的前世今生。

杂言五六

《檀香刑》里,目录本身就是凤头、猪肚、豹尾,这三个有关动物的名词早在很多年前就被用来形容文章的各个部分,而莫言把这几个词用来做目录,可见他对这些生动的,鲜活的有关动物的词语,是多么的感兴趣。

《檀香刑》里,每个人都和动物相关,眉娘的爹孙丙在死牢的时候也和昆虫为伴——

死囚牢里的跳蚤伸手就能抓一把;死囚牢里的臭虫,一个个胖成了豌豆粒。(第一章眉娘浪语一)

丈夫赵小甲本就是一个杀狗宰猪的状元,干爹钱丁就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亲爹孙丙是:

俺的个猪油蒙了心的糊涂爹,你是中了哪门子邪?是狐狸精附体还是黄鼠狼迷魂?(第一章眉娘浪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