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上海所见,专以小孩子为对手的糖担,十有九带了赌博性了,用一个铜元,经一种手续,可有得到一个铜元以上的糖的希望。但专以学生为对手的书店,所给的希望却更其大,更其多——因为那对手是学生的缘故。
书籍用实价,废去“码洋”的陋习,是始于北京的新潮社——北新书局①的,后来上海也多仿行,盖那时改革潮流正盛,以为买卖两方面,都是志在改进的人(书店之以介绍文化者自居,至今还时见于广告上),正不必先定虚价,再打折扣,玩些互相欺骗的把戏。然而将麻雀牌送给世界,且以此自豪的人民,对于这样简捷了当,没有意外之利的办法,是终于耐不下去的。于是老病出现了,先是小试其技:送画片。继而打折扣,自九折以至对折,但自然又不是旧法,因为总有一个定期和原因,或者因为学校开学,或者因为本店开张一年半的纪念之类。花色一点的还有赠丝袜,请吃冰淇淋,附送一只锦盒,内藏十件宝贝,价值不资。更加见得切实,然而确是惊人的,是订一年报或买几本书,便有得到“劝学奖金”一百元或“留学经费”二千元的希望。洋场上的“轮盘赌”②,付给赢家的钱,最多也不过每一元付了三十六元,真不如买书,那“希望”之大,远甚远甚。
我们的古人有言,“书中自有黄金屋”③,现在渐在实现了。但后一句,“书中自有颜如玉”呢?
日报所附送的画报上,不知为了什么缘故而登载的什么“女校高材生”和什么“女士在树下读书”的照相之类,且作别论,则买书一元,赠送裸体画片的勾当,是应该举为带着“颜如玉”气味的一例的了。在医学上,“妇人科”虽然设有专科,但在文艺上,“女作家”分为一类④却未免滥用了体质的差别,令人觉得有些特别的。但最露骨的是张竞生⑤博士所开的“美的书店”,曾经对面呆站着两个年青脸白的女店员,给买主可以问她“《第三种水》出了没有?”等类,一举两得,有玉有书。可惜“美的书店”竟遭禁止。张博士也改弦易辙,去译《卢骚忏悔录》⑥,此道遂有中衰之叹了。
书籍的销路如果再消沉下去,我想,最好是用女店员卖女作家的作品及照片,仍然抽彩,给买主又有得到“劝学”,“留学”的款子的希望。
【注解】
①新潮社:北京大学部分学生和教员组成的文化团体,主要成员有傅斯年、罗家伦、杨振声和周作人等。1918年年底创立。刊物有《新潮》月刊、《新潮丛书》和《新潮社文艺丛书》。北新书局,1925年3月成立于北京,由原新潮社成员李小峰主持,当时主要出版新文艺书籍。
②“轮盘赌”:欧洲赌场中的一种赌博方法,当时盛行于上海租界。
③“书中自有黄金屋”:相传为宋真宗(赵恒)所作的《劝学文》中说:“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读,读,读!书中自有千钟粟;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
④“女作家”分为一类:张若谷曾编辑《女作家杂志》,1929年9月由上海女作家杂志社出版。
⑤张竞生:广东饶平人,法国巴黎大学哲学博士,曾任北京大学教授。着有《美的人生观》、《美的社会组织法》等。
⑥《卢骚忏悔录》:卢梭于1778年写的自传体小说。张竞生曾翻译过它的第一、二部分,1929年上海美的书店出版。
【精品赏析】
本篇文章作于1930年,最初发表于同年2月1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二期,后收入《三闲集》。
这篇文章是鲁迅针对当时出版界中存在的销售图书时以财色吸引读者购买的不良现象所提出的批评。文章首先从以小孩子为销售对象的糖担引起话题,指出现在的书商、书店所采用的方法已经与此无异了,即通过变相赌博的手段来吸引学生们购买图书。除了用财来吸引人以外,更有甚者竟是以色的名目来吸引读者购书了,其手段也就更为低劣不堪了。在画报上登载什么“女校高材生”和什么“女士在树下读书”的照相之类已经算不得什么,最直接的是“买书一元,赠送裸体画片的勾当”。还有一些出版者将女作家另归一类加以宣传,甚至用年青漂亮的女店员站在书店前以招揽顾客。这正应合了古人那句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了。对于这两种不良现象,鲁迅最后讽刺,“书籍的销路如果再消沉下去,我想,最好是用女店员卖女作家的作品及照片,仍然抽彩,给买主又有得到‘劝学’,‘留学’的款子的希望。”把这些用财色诱人的所有方法都合在一起使用也许是使书籍能够畅销的最合理的手段了,于此鲁迅也就把对这种做法的讽刺和挖苦推到了极致。
书籍本是传承人类文化的工具,而财色则是物质和感官层面的需要,二者不可同日而语。文化出版界的以财色诱人买书的做法,无异于把崇高拉下来将其等同于物质感官的欲望,从而腐蚀了文化的精神,败坏了真正读书人的胃口。而且这种做法不仅为读书人所不齿,且已接近于赤裸裸的引人堕落了。鲁迅在批判时,保持了一个知识分子的敏感和良知,而他的这种担心即使放在今天也仍然是不过时的。
流氓的变迁
孔墨都不满于现状,要加以改革,但那第一步,是在说动人主,而那用以压服人主的家伙,则都是“天”①。
孔子之徒为儒,墨子之徒为侠。“儒者,柔也”②,当然不会危险的。惟侠老实,所以墨者的末流,至于以“死”③为终极的目的。到后来,真老实的逐渐死完,止留下取巧的侠,汉的大侠,就已和公侯权贵相馈赠,以备危急时来作护符之用了。
司马迁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④,“乱”之和“犯”,决不是“叛”,不过闹点小乱子而已,而况有权贵如“五侯”⑤者在。
“侠”字渐消,强盗起了,但也是侠之流,他们的旗帜是“替天行道”。他们所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
满洲入关,中国渐被压服了,连有“侠气”的人,也不敢再起盗心,不敢指斥奸臣,不敢直接为天子效力,于是跟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给他保镳,替他捕盗,一部《施公案》⑥,也说得很分明,还有《彭公案》⑦,《七侠五义》之流,至今没有穷尽。他们出身清白,连先前也并无坏处,虽在钦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对一方面固然必须听命,对别方面还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
然而为盗要被官兵所打,捕盗也要被强盗所打,要十分安全的侠客,是觉得都不妥当的,于是有流氓。和尚喝酒他来打,男女通奸他来捉,私娼私贩他来凌辱,为的是维持风化;乡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来欺侮,为的是看不起无知;剪发女人他来嘲骂,社会改革者他来憎恶,为的是宝爱秩序。但后面是传统的靠山,对手又都非浩荡的强敌,他就在其间横行过去。现在的小说,还没有写出这一种典型的书,惟《九尾龟》⑧中的章秋谷,以为他给妓女吃苦,是因为她要敲人们竹杠,所以给以惩罚之类的叙述,约略近之。
由现状再降下去,大概这一流人将成为文艺书中的主角了。我在等候“革命文学家”张资平“氏”的近作。
【注解】
①“天”:指儒、墨两家着作中的所谓“天命”、“天意”。
②“儒者,柔也”:许慎的《说文解字》有:“儒者,柔也,术士之称。”
③“死”:指游侠中流行的所谓“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的一种侠义精神。这些游侠多为权贵豢养,其道德信条为“士为知己者死”。
④“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语见《韩非子·五蠹》。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也曾引用此语。
⑤“五侯”:汉成帝河平二年(前27年),外戚王谭、王逢时、王根、王立、王商兄弟五人同日封侯,当时称为“五侯”。据《汉书·游侠传》载,“五侯”豢养许多儒侠之士。
⑥《施公案》:清代公案小说,作者不详,共九十七回。写康熙年间官员施仕纶任用黄天霸为他办案的故事,1838年印行。
⑦《彭公案》:清代公案小说,署贪梦道人作,共一百回。写康熙年间一帮江湖侠客为三河知县彭鹏办案的故事,1891年印行。
⑧《九尾龟》:张春帆作,描写妓女生活的小说,1910年出版。
【精品赏析】
文章作于1929年,具体日期不详,最初发表于1930年1月1日的上海《蓝牙月刊》第一卷第一期,后收入《三闲集》。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社会上充斥着流氓类型的人物,他们在政坛上和文坛上依仗着反动势力恣肆横行,做着种种坑害人民、败坏社会风气的勾当。在文坛上就有在此文中被鲁迅提到的“才子+流氓”型的创造社成员张资平等人。他们以“革命文学”的名义写作“三角恋爱小说”,在广大革命青年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鲁迅在这篇文章中直接点出了他所要批评对象的姓名,但并没有将这种批评简单化、直接化,而是通过历史分析的手法解析了中国社会从古至今的流氓演变史,从文化上追根溯源,揭示其产生存在的社会条件,这就使得文章有着较深的批判力度。
鲁迅认为,流氓的演变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儒家和墨家,即所谓的“儒”和“侠”。但“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他们的“乱”和“犯”都不过是闹点小乱子,并不是从根本上对不合理的旧制度进行颠覆,因此他们不具备革命性,而只具备了流氓的雏形。随之是侠的消隐和强盗的抬头。而这些强盗仍然是“侠之流”,即流氓雏形的发展。因为他们的旗帜是“替天行道”,而天是天子,所以“他们所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因此他们“终于是奴才”了。满清入关后,统治者采取了更严厉的措施,于是这些强盗之流又继续堕落了,他们沦为了“保镳”,听命于“一个好官员或钦差大臣”,因此“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最后再降下去,则发展成为真正的流氓——“十分安全的侠客”。他们以传统势力为靠山,对手是被反动势力压迫剥削的黎民百姓,于是他们“就在其间横行过去”。写到这里,鲁迅又继续向下推去,说出了比这种流氓还要卑劣的一类人,从而把矛头指向了所要批判的对象“‘革命文学家’张资平‘氏’”。
鲁迅的这篇文章,从对历史的分析着手,以逻辑推理为手段,采用层层推进的方式,最后把要批判的对象指出来,有一种“水落石出”的效果。同时在行文中还让人领略到鲁迅先生在历史和文化问题上独到而深刻的见解。
而已集
略论中国人的脸
大约人们一遇到不大看惯的东西,总不免以为他古怪。我还记得初看见西洋人的时候,就觉得他脸太白,头发太黄,眼珠太淡,鼻梁太高。虽然不能明明白白地说出理由来,但总而言之:相貌不应该如此。至于对于中国人的脸,是毫无异议;即使有好丑之别,然而都不错的。
我们的古人,倒似乎并不放松自己中国人的相貌。周的孟轲就用眸子来判胸中的正不正,汉朝还有《相人》二十四卷。后来闹这玩艺儿的尤其多;分起来,可以说有两派罢:一是从脸上看出他的智愚贤不肖;一是从脸上看出他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荣枯。于是天下纷纷,从此多事,许多人就都战战兢兢地研究自己的脸。我想,镜子的发明,恐怕这些人和小姐们是大有功劳的。不过近来前一派已经不大有人讲究,在北京上海这些地方捣鬼的都只是后一派了。
我一向只留心西洋人。留心的结果,又觉得他们的皮肤未免太粗;毫毛有白色的,也不好。皮上常有红点,即因为颜色太白之故,倒不如我们之黄。尤其不好的是红鼻子,有时简直像是将要熔化的蜡烛油,仿佛就要滴下来,使人看得栗栗危惧,也不及黄色人种的较为隐晦,也见得较为安全。总而言之:相貌还是不应该如此的。
后来,我看见西洋人所画的中国人,才知道他们对于我们的相貌也很不敬。那似乎是《天方夜谈》或者《安兑生童话》中的插画①,现在不很记得清楚了。头上戴着拖花翎的红缨帽,一条辫子在空中飞扬,朝靴的粉底非常之厚。但这些都是满洲人连累我们的。独有两眼歪斜,张嘴露齿,却是我们自己本来的相貌。不过我那时想,其实并不尽然。外人特地要奚落我们,所以格外形容得过度了。
但此后对于中国一部分人们的相貌,我也逐渐感到一种不满,就是他们每看见不常见的事件或华丽的女人,听到有些醉心的说话的时候,下巴总要慢慢挂下,将嘴张了开来。这实在不大雅观;仿佛精神上缺少着一样什么机件。据研究人体的学者们说,一头附着在上颚骨上,那一头附着在下颚骨上的“咬筋”,力量是非常之大的。我们幼小时候想吃核桃,必须放在门缝里将它的壳夹碎。但在成人,只要牙齿好,那咬筋一收缩,便能咬碎一个核桃。有着这么大的力量的筋,有时竟不能收住一个并不沉重的自己的下巴,虽然正在看得出神的时候,倒也情有可原,但我总以为究竟不是十分体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