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近代天津对外贸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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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破坏中国关税统一

列强把持了大权的中国海关,名为中国官方行政机构,实为列强各国对华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的工具;“值百抽五”的片面协定关税摧残了中国民族工业,抑制了中国经济发展。就是这样的海关和关税亦为日本帝国主义视为对华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的绊脚石,要千方百计地加以打击与破坏。

打击与破坏中国海关行政与关税统一是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北推行走私政策目的之一。1936年1月由日本一手操纵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宣布:凡存放冀东境内或通过其境的一切日本走私货物,只要缴纳约合中国海关1/4的进口关税率(即查验费),即可合法地运销华北各地;如中国海关当局不予承认,冀东伪政权亦不承认中国海关纳税为合法。这一破坏中国海关行政和关税统一的“政策”宣布后,日、鲜浪人像潮水般地从大连将日货输进华北各口岸,通过冀东孔道源源运到天津。“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为适应日本人走私要求,在天津设立了一个“冀察稽查总分处”,亦宣布对所存私货只要缴纳约合中国关税1/8的新税(即消费税),私货即可运销天津及外埠。表面上这似乎是对冀东伪政权纵容走私的抵制,实际上是为走私大开方便之门,因为它所征之税比冀东伪政权还少一半,而且是以中国地方当局身份颁布的,这就等于中国官方宣布走私为合法。所以,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海关行政和关税统一的破坏,具有打击和破坏中国“全部关税制度”,损害中国海关尊严,妄图迫使中国接受“华北关税独立”,以作日本人在华北“走私停止之交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