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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洞察思维的陷阱(2)

在一个三段论中,如果两个前提都是否定的,就不能得出结论。其原因在于大前提中的大项与中项互相排斥;小前提中的小项与中项也互相排斥。这样,中项起不到联结小项和大项的桥梁作用,小项与大项的关系无法确定,也就不能必然地推出结论。如违反这一规则,则叫“双否前提”的谬误。例如:

车工不是钳工,

小王不是钳工,

所以,小王是车工。

这个三段式推不出必然的结论。虽然知道“车工不是钳工”和“小王不是钳工”两个否定式前提,但中项“钳工”由于否定前提,不能与“车工”和“小王”联系起来,也就是说,不能由“小王不是钳工”就断定“小王是车工”或“小王不是车工”。如硬要得出结论,结论只具有或然性。例如:

日本不是大陆国家,

日本不是热带国家,

所以,大陆国家不是热带国家。(或,所以,大陆国家是热带国家。)

按“双否前提”两个结论全部是错误的。

例如:

所有的三角形不是圆形,

所有的三角形不是四边形,

所以,所有的圆形不是四边形。(或,所以,所有的圆形是四边形。)

这一推论,二个结论一对一错。

这两个三段式,推理形式都是荒谬的,结论也是或然的。

如故意用“双否前提”去推论,则可使之成为诡辩术。

例如:

所有的猫不是狗,

所有的狗不是猫崽,

所以,所有的猫崽不是猫。

结论荒诞不经。检查其前提不难看出是“双否前提”之推导。除非无奈,诡辩者很少使用此法。

6.以桃代李 不当肯定

在三段论中,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判断,则结论中只能是否定判断。

由于前提中的否定判断,既可能是大前提也可能是小前提,从而造成前提中各项之间具有二种关系:一是中项与大项相排斥而与小项相联系;二是中项与小项相排斥而与大项相联系。

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小项与大项之间必然是一种否定的联系。因此,结论必然是否定判断。先看大前提为否定判断的例子:

迷信都不是科学的,

算命是迷信,

所以,算命不是科学的。

推理大前提是否定判断,断定“迷信”活动都与“科学的”活动相排斥;而小前提是肯定判断,断定“算命”属于“迷信”。这样三项之间的关系就是,中项“迷信”,一方面以排斥关系联系上大项“科学”,一方面以包含关系联系上小项“算命”,结果使小项“算命”与大项“科学”相排斥,结论必然是否定的。

再看小前提为否定判断的例子:

物理学是科学,

看风水不是科学,

所以,看风水不是物理学。

这个三段论的大前提是肯定判断,断定“物理学”与“科学”是种属关系,“科学”包含“物理学”;小前提则是否定判断,断定“看风水”与“科学”是排斥关系。这样,中项“科学”一方面以种属关系联系上大项“物理学”,另一方面以排斥关系联系上小项“看风水”,使小项“看风水”与大项“物理学”相排斥,结论必然为否定。

但是,如若违背上述原则,从否定的前提中推出肯定的结论来,这就是“不当肯定”的谬误。例如前边两个例子都改为肯定结论:“算命是科学”,“看风水是物理学”,一眼就可以看出是错误的。

7.左右为邻 不当换位

换位法,即通过互换原判断的主、谓项位置得出新的判断的方法。换位法能多侧面反映事物,多角度表达思想,有利于进一步加深人们的认识,也使语言表达多一种选择,使说话行文更灵活多样。例如:科学不是迷信,换位为迷信不是科学。一正一反,把思考的重点由“科学”改变为“迷信”,使认识更全面。

但是,换位法不是任意进行的。如“鸡是两条腿的”,决不能推出“两条腿的都是鸡”。

由于判断中主、谓项的周延性(指包括外部外延)不同,所以换位时有不同的要求,其规划是,在前提中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不得周延。如果违反这一规则就是不当换位。不当换位容易闹出笑话,为达某种目的故意使用就是诡辩术。

《伊索寓言》中有个“狗吃海螺”的故事:

有只很喜欢吃鸡蛋的狗,有天看见一只海螺,误认为是它最喜欢的鸡蛋,就张大口吞了下去。不久,感到肚子不对劲,疼痛极了。于是哀叹道:“我真是活该,相信凡是圆的东西都是鸡蛋。”

狗为什么会吃如此苦头呢?原因在于狗作了错误的换位推理。由于看到“一切鸡蛋都是圆的”,那么也可以说“一切圆的都是鸡蛋”了。但狗肚子痛的事实教训了它,这两个判断根本不是一回事。

有一则拉丁谚语,意思是:

“犯错误是人之常情,但坚持错误是愚蠢的。”

有一位不太高明的翻译把它译成:

“人之常情在于犯错误,而愚蠢则在于坚持错误。”

翻译先生在翻译中,把原话全换位了,本来那句拉丁谚语是说犯错误是人之常情之一,坚持错误是愚蠢表现之一,除此外,人之常情也好,愚蠢也好,都还有很多其他表现;而全换位后,变成人的全部常情就是犯错误,愚蠢就表现在坚持错误上,没有其他表现。其结论之荒谬显而易见。

8.互为正反两难推理

普罗泰哥拉是古代希腊的著名学者,以教授辩论术为生。一次,一位名叫欧提勒士的人向他学习法律。学习前约定:学习期间,学生只付一半学费,另一半则待欧提勒士走上法庭打赢第一次官司时再付。但欧提勒士毕业后,迟迟不愿上法庭出任律师,于是另一半学费便拖欠下来。老师盼钱心切,即状告欧提勒士说:“如果欧提勒士打赢这次官司则他应据合约马上付清另一半学费。如果欧提勒士打输这次官司则他应据判决即刻付清另一半学费。这次官司欧氏或赢或输,他都得付清另一半学费。”

面对如此诉讼,似乎欧氏必付费无疑。然而,欧氏不愧为名师之高足,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稍思片刻,即以老师之“道”还击应对,提出“如果我打胜这次官司,依据判决我不必支付另一半学费;如果我败诉,依据合约,我也不必支付另一半学费;这场官司无论我胜我败,我都不必支付给老师另一半学费。”

诉讼双方,都以法庭和合约作论据,论证理在自己一方,这就是有名的“半费之讼”。这个故事揭示了逻辑推理的一种形式——两难推理。

两难推理是一种有三个前提的演绎推理,其中一个前提是选言命题,另外两个前提是假言命题。两难推理有两类四种形式:

简单构成式:如果A则C,如果B则C,A或者B,所以,C。

简单破坏式:如果A则B,如果A则c,非B或者非C,所以,非A。

复杂构成式:如果A则c,如果B则D,A或者B,所以,C或者D。

复杂破坏式:如果A则c,如果B则D,非c或者非D,所以非A或者非B。

两难推理是进行论辩的有力工具,它可以使论敌欲进不能,欲退不能,增加逻辑的论证性和说服力。

当然,两难推理也是诡辩术的常用手法之一,古今中外,屡用不绝。那么,应如何应付呢?

对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不可避免的两难推理,要权衡利弊,“两害相权取其轻”。试想一个年轻活泼的少年,突然发现患骨癌,医生提议给孩子截肢时,患者的家长必然面临两难选择:是截肢,还是不截肢呢?如果截肢,那么孩子会终生残废;如果不截肢,那么孩子性命难保。面对这种情况,家长还是决心给孩子截肢以保全性命。

对为诡辩论作论证的两难推理,一般说,总是来源于假前提,要反驳它,我们可从考察推理前提人手,指出假的选言前提或指出不真的假言前提。“半费之讼”中的前提就是错的,普罗泰哥拉在这个“两难推理”中采用了两个不同的标准:一个假言前提是按合同;另一个假言前提是按法庭判决。这样,他在不同的情况下可灵活采用有利于自己的标准。另外,合同的规定是模糊的,合同中没有把教师从打官司的对象中排除出去,一旦师生之间打起官司,就使合同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反驳两难推理,最常用、最有效的是提出一个相反的两难推理,即提出和原推理相反的两个假言前提,并由此导致和原结论相反的新结论。这样反驳方从被动的回答者变为主动的发问者,把难题转回。欧提勒士就是这样办的,他改换了依据的论据的位置,实质是用特殊方法指出老师推理的错误。虽然这一新的两难推理本身仍是诡辩,但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以假乱真去破解以假乱真更有说服力。

类似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也屡见不鲜。

据说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后,仍不改肆意嗜杀的恶习,手下臣子稍不如意,就可惹杀身之祸。一次,朱元璋心血来潮,让画师周玄索在宫内墙壁上画一幅《天下江山图》,周玄索思考片刻回禀皇上:“为臣我未曾走遍天下九州,不敢接旨从命而作此图,希望由陛下您亲自打个草稿,设定轮廓,然后再让为臣把它润色出来。”明太祖当即挥笔画了个大概形势,轮到周玄索加以润色了。面对此情,周玄索手未动,嘴却再次禀告道:“陛下您已把天下河山奠定,御笔定乾坤,为臣我怎么可以乱加改动。”明太祖听了笑起来,准了他的请求,就此作罢。

周玄索面对明太祖给他提出的两难推理:不画不行,这是皇帝的旨意;画也不行,天下江山,如何能以一幅图表现出来。以同样的两难问题回复给皇上,使皇上陷入左右为难之中:先画不是,御笔定乾坤,臣子不敢动;后画也不行,皇帝走遍天下,画师井蛙岂能观天。

再举个书法高手王僧虔与南齐太祖萧道成的故事:

两人都是书法高手,一次打赌比赛书法,写完后,太祖问书法家,咱俩谁是第一名。对王僧虔来说,这又是个两难问题:太祖是业余爱好,自己是专业书法家,违心说太祖第一,自贬自己不行;说自己第一,得罪皇上,说不定龙颜一怒,自己性命不保。事到临头,避之不可能,只得歪曲根据,再立标准,便回禀道:“为臣我的书法是臣子当中的第一,陛下您的书法是天子中的第一。”

标准从一个增到二个,使皇上处于二难中,火发不得,奈何不了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