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刑法原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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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刑罚裁量(3)

指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宣告刑罚的同时宣告缓刑,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暂缓执行所判的刑罚。

(二)特点。

缓刑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附属于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种刑罚制度。对于罪犯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适用缓刑的前提。

(三)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3.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这是适用缓刑的禁止条件。

(四)一般缓刑的考验期限。

1.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2.缓刑犯应当遵守的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对缓刑犯,除有重大立功外,一般不适用减刑)(五)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

1.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工作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同时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适当予以配合。

2.处理结果包括三种: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只要有新罪或漏罪、故意或过失犯罪、重罪或轻罪都要先撤销,然后进行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一般缓刑

适用条件

处理结果

前提条件(适用的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本条件(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禁止条件

(必须不是累犯)

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考验期内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刑罚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与处理结果

特别缓刑制度

(一)刑法规定。

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二)特别缓刑的特点。

1.适用的对象条件:必须是犯罪军人;时间也是特定的,必须是在战时。

2.考验的方法:考验被允许戴罪立功的犯罪军人是否有立功表现。

3.法律后果:当允许戴罪立功的犯罪军人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显然比原判刑罚的不执行要更宽大。

如:甲2005年12月7日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在缓刑考验期间,甲某日骑车外出,将残疾人乙撞倒。乙指责甲,甲挥拳便打乙的脸部、胸部,致乙右臂粉碎性骨折。此案例中,法院应对甲撤销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对于本案,法院首先应当对甲撤销缓刑。对其新犯之罪,若判处刑罚的,则应与原来的2年有期徒刑进行并罚;若不判处刑罚的,则收监执行原判的2年有期徒刑。

【实务训练】

被告人杨某,于1997年3月7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年3月24日,因病暂予监外执行,1999年1月14日刑罚执行完毕。后来查出,1998年7月的一天,还处于监外执行期间的杨某在某自由市场遇到彭某,以借其摩托车接人为名,将摩托车骗走卖掉,价值8000元,但直至杨某监外执行期满且刑罚执行完毕才案发。

【问题】

本案中杨某该如何处理?

【练习题】

一、选择题。

1.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处罚原则是:()。

A.可以加重处罚B.应当加重处罚

C.可以从重处罚D.应当从重处罚

2.刘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服刑过程中又主动交代曾犯有强奸罪。经公安机关调查确有此事,刘某主动交代其强奸案件的行为()。

A.属于坦白B.以自首论C.视为自首

D.属于有悔改表现,不是自首

3.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或最高重刑为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只执行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这体现了()。

A.吸收原则B.相加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D.并科原则

4.某甲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刑罚执行2年后又发现他在判决前还犯有盗窃罪,应判10年有期徒刑,则某甲还必须执行的刑期最低为()。

A.18年B.20年

C.23年D.13年

5.缓刑的适用对象只限于()。

A.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二、判断题。

1.一般累犯,后罪的发生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里讲的“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主刑执行完毕,也包括附加刑执行完毕。()2.自首中的自动投案必须是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投案,而不能向其他机关投案。()3.自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在犯罪被发觉前,也可以是在犯罪被发觉后。()

4.犯罪以后自首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又犯新罪、发现漏罪或者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6.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采取的是限制加重原则。()7.对于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种数罪的,原则上无须并罚,只须在足以使实际处罚结果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特定犯罪的法定刑幅度内作为一罪从重处罚。()8.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况,应采取“先并后减”的方法。()9.在审判实践中,如果数罪并罚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漏罪,应当把漏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实行并罚。()10.王某因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问中,王某又交代出曾犯强奸罪。王某的行为是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