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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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以人性的名义自由裸泳

只要一脱衣服,中国人就紧张。人体艺术与裸体的界限之争多年未见分晓时刻,有人跳出来要设立裸体海滩,好家伙!你这不是不说就不说,一说就一鸣惊人吗。脱光衣服,暴露自己的身体,下河洗澡,仅此而已。可就是这一丝不挂洗个澡却招来抵制、谩骂声不绝于耳,“拍砖”者甚众。

脱掉衣服,一丝不挂,将自己的身体暴露于自然之中,并不触犯我国的法律,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不可以脱掉衣服下河洗澡。因此,裸泳也好,人体艺术、人体婚纱、少女写真等愿意将身体展现得一览无遗的人士,并不违法。裸泳作为一种个人休闲放松的方式,你爱怎么洗就怎么洗。

裸泳并不违背道德,与风化无关。一涉及到裸体,就有人搬出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古国来“镇压”,以传统道德来加以抵触。认为只有穿上衣服才是文明的,脱了衣服就是愚昧、落后的,下流的、淫秽的,是原始人的表现。其实不然,这些人的观点就是一个故步自封的表现,见到裸体就大喊大叫,还有甚者将其拔高到我国传的价值观的高度加以论述。

殊不知,裸体是最美的衣裳。他们有许多不穿衣服的理由,比如说这是个人自由,这是能够让人的心灵返璞归真的积极活动,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充分体现环保的表现。人体无疑是美的一种,她代表着健康的体魄与纯正的心灵。她的功用是正面的,是催人向前与奋进的,是自然的,更是和谐的。人体在西方是个美学传统,她不仅有着光荣的启蒙历史,而且也富有开辟现代文明的价值与意义。

“自然是一切之母”,不能回避的是,我们该怎样看人体。歌德说过:“谁看着人体美,任何时候都不能触及它;他感受同自己和世界完全协调。”关键是,应该把它看成是“大自然的合法女儿”,把裸体变为情感欣赏和从中获得特殊的、崇高的享受的对象。文艺复兴时期画家S·博蒂切利的现实主义绘画拓荒之作,《维纳斯的诞生》,画面上纯洁秀美的全裸女神踩在硕大贝壳上浮水而出,到处可以呼吸到海滨特有的空气,飘拂着金色长发的维纳斯体态柔美娇嫩,全身沐浴在阳光和春风之中,充分显示了人体美和自然美。她的永恒的魅力,给人以纯审美的享受,感受到神奇的美丽。

裸泳是对纯自然美的一种表达方式,反映的是一种情绪,没必要杞人忧天。当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等级、习俗不知不觉渗透其中时,有时衣服也成了一种“枷锁”。“人体,本来就是自然的杰作,人性的东西,是一件美妙的饰物。”美学者所崇尚的人体是纯粹的。客观地说,人体展示是经济形态变化、审美观变化境况下的一种借鉴与吸收。只要它不是为了刺激人的感官,挑逗色情,淫秽不堪,便不会“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加以禁忌和排斥,非要钉在道德的十字架上,显然,此种行为虚伪而又苍白无力,也有失厚道。

设立裸体海滩,就是划定区域,让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的众多人士“请勿靠近”,给那些前卫、思想解放、崇尚人体美的人士一个稍微自由的空间,让他们抛弃衣服的“伪装”,展示人体美,畅快淋漓地洗澡,未尝不可。他们的举动并不危害社会,并不触犯法律,并不违背道德与风化,反而提高人们的审美情趣,开辟现代人类文明的价值。人体展示,个人自由。穿上旗袍,裹上头巾不暴露一点皮肤游泳也是自由。请以人性的名义自由裸泳。

(原载 中国网 人民网 新华网 光明网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