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最怕的人是小我两岁的妹妹。在家里,其他人的话可以统统不听,但妹妹的话我却不敢稍有违抗,否则,她便冲我喊一声“俺去说了”。然后亮出往外跑的架式。我就得乖乖地顺从。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有一个不可告人的“把柄”在妹妹手里握着。
那时候我读小学三年级,妹妹读二年级。那时农村教学条件差,校舍少,我们二、三、四年级全都挤在一个教室里,所以我和妹妹算是“差级同学”。
事情出在我的同桌刘晓梅身上。刘晓梅的爸爸是公社干部,家庭条件较好,不但穿着打扮与我们不是一个档次,而且文具也极豪华(在那时我的眼中)。有一天下午,刘晓梅一进教室就兴冲冲地从书包内掏出一个绿皮笔记本,炫耀说,这是俺爸从济南买来的,咱县城里都没有哩。我接过来翻了翻,顿时有点儿爱不释手了。那个笔记本不但纸质光洁,而且还有几个漂亮的插页。正看得入迷,刘晓梅一把夺过去说,别看了,弄脏了你又赔不起!顿时把我弄了个大红脸。
可能是因为那个笔记本太吸引人了,也可能是我受到伤害的自尊心需要实施报复才能获得平衡。在课间活动时间,我乘教室内无人,顺手牵羊把那个绿皮笔记本揣在了怀里,然后悄悄溜回了家(学校后即是我家)。我清楚地记得,为了不使笔记本从胸前滑下来,我把两只手对抄在袄袖里,两条胳膊紧紧勒在胸前。
临放学时,刘晓梅“哇”地哭了一声后,报告老师说自己的笔记本不见了。老师便命令同学们都将自己书包内的东西全倒出来,同桌之间互相检查,结果自然是没找到。那一刻我非常得意。
那个漂亮的笔记本被我压在炕席底下。放学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来欣赏。不料,妹妹一脚从外面迈进来,看个正着。妹妹的脸当即就变了,恨恨地骂道:你是小偷!你不要脸!我告诉老师去!我吓坏了,赶紧拦住她,好话说了一大堆,又拿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最终“感动”了妹妹,答应不把这件事说出去。
此后,就没有我的好日子过了。妹妹每有事,必让我代劳。拔菜、喂猪等等一切她干的活全落在了我的身上。家里人都觉得奇怪,问我,你怎勤快起来了?我有苦难言,只能没好气地说,俺愿意干!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每当家里其他人管不了我时,妹妹便跳出来指手划脚,以显示她的权威。有时候我不愿顺从,她便说一句“俺去说了”,我只好就范。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好几年。那几年中,我在家里一直抬不起头来,从不敢随心所欲地干什么或不干什么,无形中总感到有一种危险潜伏在我的周围,随时威胁着我,支配着我,令我苦恼万分。
时至今日,我和妹妹都已长大成人,妹妹当然不会再拿那件事要挟我了。但因有了那件事的深刻体会,使我认识了一些做人的道理。步入社会的这二十多年中,我时时处处把握着自己,在任何事情上都不敢稍越雷池半步,因为我懂得,凡不属于自己的,即使得到了,也必有所失。同时我也感觉到了心底无私问心无愧的坦然,这份心境是千金换不来的。小时候落到妹妹手里的把柄,成了今日策我做人的教鞭,随时随地将我不该萌生的私心杂念击落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