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都到了入园年龄。我把孩子从乡下接回来了,婆婆来到长沙到别人家里当保姆,除了自己吃住以外,还有15元的工资收入,公公靠婆婆养着,这样他们才维持了基本的生活。两个孩子都送进丈夫单位幼儿园。幼儿园设在宿舍区,每天丈夫下班后,就接两个孩子回家。
星期天,我们带着孩子上公园玩。坐不起公共汽车,只好借了单位买来的三轮车,我带着孩子坐在上面,丈夫用力推着我们。每个星期天,我都安排2元5角钱做4个人的娱乐费用,每次都玩得很开心。
丈夫的血吸虫病每到春天就有反应,头昏、全身无力,走路拖不起脚。接孩子的任务太繁重了,后来为了照顾丈夫的身体,孩子由白托改为全托。
不懂事的孩子放进单位幼儿园后,受尽了别人的欺负,老师对待他们的态度也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有一次,阿姨工作失误,把小女儿的大脚趾压伤了,她们不但不承认,还说是孩子走路时,自己跌伤的。大女孩回家告诉我们:她亲眼看见阿姨要她们睡午睡时,关床边门,不小心压伤的,那个脚趾痛了很久,长出新趾后才好。
我们买一双新套鞋给孩子,被别人换成了一双旧的,大家明明知道新套鞋是我孩子的,可就是不承认,我们也只好忍气吞声。
每次送孩子到幼儿园,阿姨表面上对我们客客气气的,只要我们不在场,阿姨对孩子就很凶,经常骂得孩子直哭,罚孩子站立,孩子说阿姨是恶霸。别的孩子骂她们是“小右派分子”,老师还笑呢,真是不知轻重!
有一次,丈夫抱着小女儿在路上遇上了幼儿园的阿姨。孩子使劲地叫“阿姨”,可是那个阿姨只望了她一眼,根本不回答。孩子见她不理,以为她没听见,连续地在大声喊她,那阿姨不耐烦地说:“就是不理你,烦死人啦!”丈夫当时敢怒不敢言,回家时对我说:“真是欺人太甚!连孩子也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