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时,一次下乡双抢,我带几个女同学去地里挖红薯。回来的路上我们偷吃了红薯,每人还偷了一个放在衣袋里,不料被生产队长看见。他站在一口水塘对面指着我们大声喊:“学生偷了红薯。”我们马上起身往屋里走,刚一进屋,老师就搜那个蒋小妹同学的衣袋,我见情况不妙,连忙将偷的那个小红薯扔到猪栏屋里了。老师从她身上搜出了两个红薯,但没有搜我的身,因为她根本不会想到我也会偷红薯。那个女学们知道我也偷了红薯,但她一直没有做声,更没有把我供出来。因为我经常让口粮给她吃。
吃完晚饭,老师要我召集全班同学,开紧急会议,批判这件事情。天呀,我自己也偷了红薯,在会上我说什么呢?怎么向大家交待呢!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会议由我主持,事到如今真是无可奈何,硬着头皮开始开会,我将简单的经过告诉了大家,要大家对这种违反组织纪律的不良行为做出批判。
做贼心虚的我,当时,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说话吞吞吐吐,一点也不自然。站在台前的那个女同学却一声不吭地听着同学们的指责和批判,她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同时也作了自我检查。这时我愧疚交加,脸色苍白,同学们以为我中暑了,我好不容易才熬过了那两小时的批判会。
我和她住在一间房子里,散会后,我不敢看她,心里非常内疚,只想找机会向他表示歉意,但又无从启齿,更怕别的同学知道此事而丧失自己在班上的威信。在床上我翻滚了一夜,怎么也睡不着。
第二天清晨,我第一个起床,来到院子里,看见班主任老师在漱口,我红着眼睛,含着泪水,请老师同我到田边走一走。班主任老师姓杨,大约40多岁,中等身材,教我们的语文,她和蔼可亲,关心我们像母亲关心自己的孩子一样。同学们非常喜欢她。
清晨,我们一起来到田边,我哭诉着昨天发生的一切经过,并将我的内心矛盾、思想斗争的动态全部告诉了老师,要求老师再开一个会批判我的错误思想。
她抚摸着我的头,笑着对我说:“你过去是一个好学生,现在仍然是个好学生,有了错误和缺点能够勇敢的承认,并且愿意改正,知错必改,这就是一个进步的表现,没有必要再开会,开会的目的是改正错误,现在你已经认识了,再开班会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要紧,放下包袱吧!今后严格要求自己,多多以身作则就行了。”
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更懂得怎样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同时也深深地体会到人做了亏心事,受到良心责备的滋味是何等的痛苦和不安。
初中二年级这段学生生活是我一生中的黄金年代,也是长知识、长智慧的最好时期。同时,为我的一生创业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1962年,我步入了初三,学校的班级又一次进行调整,班主任换成男老师,是教我们物理的,姓王,这个老师接手我们班不到两个星期,就把所有的班干部换了,我的班长职务当然也撤了。老师对同学们说:为了使我有更充沛的精力搞好学习,减轻我的负担,让出更多的时间去抓好学生会的工作,所以班长的具体事情让另外的同学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