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智囊(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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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光武帝

“原文”

刘秀为大司马时,舍中儿犯法,军市令祭遵格杀之。秀怒,命取遵,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奈何罪之?”秀悦,乃以为刺奸将军,谓诸将曰:“当避祭遵。吾舍中儿犯法,尚杀之,必不私诸将也!”

“冯评”

罚必则令行,令行则主尊,世祖所以能定四方之难也。

“译文”

汉光武帝刘秀做大司马的时候,一次自己府中的童仆犯了法,军市令祭遵下令杀了他,刘秀知道了很生气,命令部下收押祭遵。这时主簿陈副规劝说:“明公您一向希望军中纪律严明。现在祭遵依法办事,正是依照您的军令行事啊!这有什么过错呢?”刘秀听了很高兴觉得有道理,不但赦免祭遵,而且还让他担任了刺奸将军。刘秀又对所有的将士们说:“你们要当心祭遵喔!我府中的童仆犯法,尚且被他所杀,可见他是个公正无私的人,一定不会包庇诸位。”

“冯评译文”

赏罚分明,军令才能够推行;军令畅行无阻,主上自然受到尊重。因此世祖刘秀才能平定四方的战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