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理论框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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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附录(3)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开户银行上门收取转账支票服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通过发票收据控制、银行对账控制、往来账核对控制、账实盘点控制、岗位分离控制等监督控制方式,实现了货币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同时,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制定了收付款审批权限等系列程序,严格执行对款项收付的稽核及审查。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不适当之处。此外,公司针对闲置资金的运作管理制定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从资金安全与收益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公司的闲置资金投资原则,明确了资金的投资金额、对象和期限,规范了闲置资金投资的审批权限与操作流程。

8.筹资管理

公司已对筹资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在筹资方式的选择上,采取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在筹资期限的安排上,合理搭配长短期的融资,保证资金的周转顺畅;在担保方式的选择上,充分利用自身的可抵押资源,降低外部担保,有效的降低筹资成本;在贷款成本上,尽量争取较低的贷款利率,并积极与合作银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在风险控制上,严格按照年度股东会确定的借款规模进行融资,有效的控制贷款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程序,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持续信息披露,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9.投资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了董事会对于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的责任,以及董事会在对外投资权限、审查和决策程序上的责任;要求董事会在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时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公司由投资管理部作为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对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况及时汇报。

10.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制度》等制度。目前,公司已经启动对公司敏感信息的规范管理,以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披露信息。

11.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规范。公司定期自查,并按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对外担保情况统计表》。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无违规担保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12.对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公司外地子公司管理审批事项》,明确了公司总部各部门管理的职责和对外地子公司事项的审批权限。下属控股子公司均已建立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合同协议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总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子公司派驻董事和监事,按时参加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对子公司的经营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决策。

13.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定了相关流程和制度,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障。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了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讨论时关联董事回避,并由独立董事出具专项意见;超出董事会权限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在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方面,《信息披露制度》中具体规定了流程、内容、时限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与沟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来保障对内对外信息的透明,保证了信息的公开透明、传递效率及效果。

(一)对外沟通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下统称“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此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信息披露的职责;明确了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二)对内沟通

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修订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度中对重大事件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对重大事件的报告做出了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报告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明确。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建立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对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团队实行统一管理,完善了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明确了在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具体职责和义务,同时明确了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保密条例。公司建立了以办公自动化为重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目前公司共有9 个电子化信息系统模块上线使用,实现了公司网上文件审批、工程总控计划信息化管理、招标采购的信息化管理、行政管理、公文管理、协同办公、信息资源共享及员工档案和绩效的信息化管理,缩短了管理半径,增强了公司跨地域的管控能力。

五、检查与监督

公司内部的检查和监督是在多个层面进行的,包括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检查和监督、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检查和监督、经理层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等方面。在检查和监督的手段方面,除一般的方式方法外,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体系。总体来看,公司内部的检查和监督活动是及时而有效的。

(一)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设立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并详细规定了监事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有效行使了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权。

(二)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检查与监督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其中包括对经理层检查和监督的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召开和议事的规则,就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审议、形成决议、执行决议、会议记录和保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董事工作会议、董事和经理班子月度沟通会的制度化,是董事会了解经理层工作并进行检查和监督的重要机制,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该机制,董事可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提高决策效率,控制和降低决策风险。

(三)经理层对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公司经理层在对各部门进行授权的同时,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保障权力的有效使用。如利用完善的考核机制,保证各规章制度得到有力执行。在日常工作中,公司经理层与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形式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跟踪、检查和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独立董事制度

为了提高董事会运作机制的有效性,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将独立董事制度写入了《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从根本制度上确保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公司通过由专人负责每半个月向独立董事发送经营管理的相关信息、安排独立董事定期实地巡查等方面的工作,主动支持和协助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议,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审阅公司提交的经营报告;定期参加公司与独立董事月度沟通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2009年独立董事就公司11 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计体系

审计体系是公司执行检查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制度方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都对审计做出了规定,公司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建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部在开展常规的财务审计以外,结合公司董事会关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了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审计,强化对公司重点业务流程中过程管理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审计,并以提交报告的形式定期向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0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较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做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2010年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需要,在持续的公司治理过程中,继续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控制管理,加强内外部信息的沟通及交流,持续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战略的最终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