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五味人生:杨宪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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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铁窗风味

1968年暮春的一天,“五一”劳动节就快要到来了。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还没有被划入工人阶级,“五一”,这个工人阶级的节日自然也不属于杨宪益们。

那天晚上,杨宪益与妻子喝闷酒,一瓶白酒喝掉了三分之二时,他们听见有人轻轻叩门,杨宪益便去应门。原来是他们外文局的一位人事干部,说有事要与他到外面谈一谈。杨宪益以为跟往常一样,对方是要向他了解单位其他同事的情况,就鞋也没换,蹬着拖鞋出门了。却不料来客并未在院子里与杨宪益交谈,而是把他引到前面的办公楼里的一间办公室里。

房间里除了单位里的几个年轻造反派外,另外还有几个面目陌生的军人。其中一个军人在询问了杨宪益的姓名籍贯年龄之后,忽然脸色一变,勃然吼道:“遵照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命令,你被捕了!”说着,冲上前来,三下五除二,就以娴熟专业的手法把杨宪益的双手给铐了起来。然后把他押出外文局办公楼,塞进一辆军用吉普车,直接开到监狱,杨宪益的监禁生涯开始了。

杨宪益在解放前,就常常表现出与权贵的疏离,在解放后的特殊年代,他也时时表现出拂逆,比如组织上有意叫他去译毛泽东著作,钱锺书都欣然前往了,他却不肯去!在那个时代,能有译毛的机会,在一般人眼里,那该是件多么荣光、求之不得的任务,可是他却不去。

他不去的缘故,却也不是在心里对毛不尊敬,相反,他那时对毛“挺佩服”;不去的缘故是他当时正在南京搞统战工作,工作得挺舒心,又刚买了一个房子,生活得无不满意,懒得动。他又觉得毛泽东是政治家,而他对政治不大感兴趣。

——这些,都是他自己的解释,这些理由,不要说当时广大干部群众不接受,就是在今天,听来还是令人觉得“站不住脚”,因为如果他对伟大领袖像一般人那样无比崇敬,就会毫不犹豫地服从,所谓“懒得动”,说到底还是不热心。

除此以外,杨宪益还时而表现出“任性”。赫鲁晓夫在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对斯大林进行了谴责,之后苏共的路线发生变化,中共认为赫鲁晓夫是修正主义者,中苏两党公开决裂。

杨宪益对此不以为然,当时他正心情很不好,有恶气想出,于是就写了几首“唱反调”的诗,还故意把诗放在办公桌上,以便让同事们看到,结果震惊了单位的党支部书记。虽然一时并未遭来祸殃,但文革开始后,终于成为他的罪证之一。

当然,杨宪益的能够耿介,敢于任性,表明当时国内的政治环境还比较宽松。在革命的大风暴到来之前,杨宪益也还不可能对政治运动的厉害有足够的认识,等到文革中他真正尝到苦头,他的个性就有所改变了。

从本性来看,杨宪益可以说是一个耿介的人,不虚伪,不存趋炎附势之念。但是他的耿介通常是以消极的、不合作的、不听从召唤如闻鸡起舞的,而不是那种宁折不弯的性格。当厄运突然降临的时候,他只是顺然,不做徒然的反抗。

那个军人铐他的时候,旁边的军人们也都一拥而上,做好应对他拼命反抗的准备。谁知他一点也不反抗,甚至连一个诸如“你们凭什么抓我?”“我犯了什么罪?”的问题也没有提出来,只一声不吭。在旁人会感到的意外,面临意外会有的本能反应,在他则仿佛完全是预料之中,而没有任何反应。以至于使处于紧张状态下的军人与造反派们几乎陷入无趣,竟出现了几分钟尴尬的冷场,那铐他的军官这才下令把他押出去。

杨宪益是能上能下、能伸能屈的,不仅如此,他的心理自我调节的能力极强,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当军人们押着他下楼往办公楼外走去的时候,充斥脑中的不是此去吉凶难卜,何时才能返家之类,而是嫌脚上的拖鞋不跟脚,想的是“刚才出门,为什么不换双鞋呢?”

在驶往监狱的吉普车上,无知的士兵把他当作真正的罪犯看待,两个人分在他左右夹着他,并且按住他的头,压低,再压低,直到脸贴双膝。杨宪益并没有热血上涌,视为奇耻大辱,而是很配合,任人摆布,头垫在膝上,舒服得快要睡着了。其实他的“配合”只是“非常”,而不是“完全”,他并不傻——比如戴手铐时,他早就发现手动一动,铐子就会紧一紧的。

进了牢房,一间通常关十二人的牢房,那夜居然关了二十一人,众多的犯人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般密密地挤睡在两张通铺上。金融资本家家庭出身的杨宪益,舒服地留洋、享受过西方物质文明的杨宪益,做过大学教授的杨宪益,在国家局机关里任专家的杨宪益,在这一天晚上,在本已拥挤不堪的犯人中间硬生生插睡下去,与他们摩肩抵足、鼻息相闻,竟能毫不介意,安然入眠,一觉睡到大天亮!

在杨宪益晚年的回忆录中,狱中生活轻描淡写。一般人遇此多半会有不堪回首的心理,他却用了一种“好玩”的心态来回顾,语气与他写年轻时在牛津的调皮相去不远。他身在牢中,心却似在牢外——仿佛他不是一个坐牢的受难者,而是一个旁观者,顶多是一个体验生活的人,一个坐牢玩票者。

监室的上方吊着一盏整夜不息的电灯;床旁放着一个解大小便的大铁桶;早晨解大手的时间不准超过十分钟,而且还在狱警的监视下;一天只吃两顿饭,伙食当然很差;每半个月才有一次放风的机会,时间只有一刻钟;每个月都会把头剃成光瓢;同监的犯人也形形色色,既有政治犯,也有刑事犯,具体“犯罪”的种类更是五花八门,有惯偷,有杀人的,有强奸自己几个亲生女儿的,有“造反派”,还有“保皇党”,有为了爱情偷越国境的……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在那样一群人中间,一辈子没有真正过过苦日子的杨宪益却似乎安之若素,并无任何不适。

牢房里经常有暴力,有恶作剧,可是都轮不到杨宪益头上。在他笔下,那些好惹事、好作弄其他犯人的人他称之为“小恶棍们”,对他却是喜欢加尊敬,把他当老师,要他教他们学外语、背唐诗,以及唱外国歌曲。

杨宪益晚年诗中,形象地描写狱中生活情景:“同床惯窃谈‘雷子’(便衣警察),共屋流氓说‘泡妞’。”

因为伙食差,他们就谈论如何做冰糖肘子,就写大菜菜单解馋。

在杨宪益笔下,绝对看不出狱中的他有什么内心郁闷,有多少精神痛苦。之所以他有这种平静的心态,除了他对人事的豁达、对灾难的蔑视以外,还因为他入狱前几年的生活,一直处于组织歧视、怀疑的目光中,他受够了。他还记得被捕的那天晚上,夫妻俩一起喝酒,就是“情绪低沉”的。